实习生守则
一、凡来我诊所实习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遵守《实习生守则》。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加强纪律性,服从诊所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医师同意。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矿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实习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嘱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科周会、有关病例讨论、科内讲座及必要的会议等,对必要的保密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后前一周要搞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医师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实习生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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