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实习生守则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完成实习任务。
2、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尊重医院和各科室的领导,如有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向领导反映。
3、实习生的政治学习、党团活动应在医院党团组织和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先报请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同意后进行。
4、所有医生、护理人员等医院职工都是实习生的老师,实习生应尊敬他们,虚心向老师学习,及时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任务,严格按照实习生职责完成实习任务。
5、工作必须谦虚谨慎,循序渐进,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可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严格遵循上级医师的指导,不得私自进行各种治疗工作及开具各种证明,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医嘱和不按照规定的方法处理医护工作。
6、在实习中要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及高尚的道德准则,爱护病友,禁止因个人学习增加病人的痛苦、损害病人健康。男实习医生在给女病人做体格检查时须有第三者在场。
7、接触病人要态度诚恳,言谈和行为要检点;不得接受红包、吃病人的东西,不准索、受病人的礼品,不得与病人及家属拉不正当关系;不得在病房看电视;严禁搭车开药。
8、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工作时间(8:00—11:00,14:30—17:00)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遇到急诊抢救或医疗工作需要应从病人及工作出发,待任务完成后方可离开。
9、实习生必须服从学校和医院的安排,不得自选或擅自调换实习科室。
10、实习期间无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休息,按医院或科室安排轮休。
11、各实习组要团结友爱、虚心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避免无原则的纠纷和影响团结的言行。
12、实习生要爱护公物、仪器设备、检验用品等,对各种医疗器械、药品和
实验器械要注意爱惜使用,如有损坏、丢失应按照医院有关损坏、丢失仪器物品赔偿办法处理。
13、要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水电,不准私拉电线或使用电炉等。各种医用纸张表格、胶布敷料等不得作为私用。
14、实习期间不得无故不上班或不假外出;严禁进营业性舞厅、外出住宿、下河游泳、打麻将、赌博等。
15、对不服从领导、不尊重老师,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医院有权停止其实习,并报学校进行处分。
16、请假规定
实习生不得借故请假,未经请假或经申请未获准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课论处;实习生离院后发生的一切意外及后果自负,本院概不负责。
有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按以下手续办理后方可离院:
(1) 写出书面申请;
(2) 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
(3) 1-3天(含3天)由医务科签字同意;
(4) 3天以上须经派送学校(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 病假必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
* 严禁电话请假
17、医院定期举办的学术讲座,休息者也须参加。
18、安排的轮转科室简介。转科前1周星期四下午由大组长或各小组长到医务科领取转科单。
19、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实习期间所实习的每一单科缺勤超过规定该单科实习时间的1/3时,零分处理;缺勤累积满实习周期的1/3时不出具实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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