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教职工的头脑,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自觉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学习。
二、学习时间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规定,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教师每周不少于2小时,职工每周不少于1小时。我校统一执行每周2小时,为便于组织,逢双周星期二下午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时间。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原著;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
4、学校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5、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的组织
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各部门、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自主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划分学习小组(10—15人为宜),单位负责人分别到各小组参加学习。各 58
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责任人。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宣传统战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委安排,作出大体布置,组织和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
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督促,适时总结和通报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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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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