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本单位公车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调例,聚凤仡佬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甲方)与陈黔靖车辆安全责任人(乙方)签订 本安全责任书。
甲方责任:
1、负责本单位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 制度。
2、负责定期组织公车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3、负责监督本单位公车年检和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公车安全正 常行驶。
4、负责协助处理公车的安全事故及纠纷,如果出现重大交通责 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乙方责任:
1、对车安全使用与管理负直接责任。
2、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确保安全、文明驾 驶车辆。
3、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本单位有关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4、负责公车的日常保养、日常安全检查、办理车辆年检,按照本单位文件规定购买车辆各类保险(其中第三责任险赔付上限不得低于 50万元)。
5、不得违章驾驶,不开故障车,不开疲劳车,杜绝酒后驾驶, 确保公车安全正常行驶。
6、违反上述规定,公车使用责任人发生任何交通纠纷、交通事 故等,均由本人承担责任和损失。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2013年9月日
《公车使用管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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