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卫生院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 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 严禁本院职工私自收取各项治疗费、检查费等。
3 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4 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
凡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5 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打麻将、打扑克等。违者罚款20—50元。
6 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脱岗或酒后上岗,违者一次罚款20元。
7 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50-100元罚款。
8 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9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液、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款科室50元。 二财物管理办法
1 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 财务科主持药房、收费室的日对账和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5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 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罚款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罚款。 三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 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
2 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者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的,扣款当事人100-300元。 3 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款50元。
6 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金额外,另扣当事人200-500元。 四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 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100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扣款10元。
3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大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在病区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5 治疗室要保持整洁,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