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
1、学生会每个星期一定召开部长联席会,总结各部前段时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并落实下阶段的工作重点。无特殊理由,例会必须按期召开。
2、例会有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各部部长参加,各与会者必须按时参加。
3、有事请假者,会前须向主席递交请假条转交办公室保管。若由于突发事件紧急请假,来不及写假条,也须会前电话告假,会后补假条。否则,会后补假无效,视为缺席。
4、会议累记两次无故缺席或四次无故迟到者,内部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累计三次无故缺席或六次无故迟到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5、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通过决议,遇到重大问题时,则以应到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有效(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一致通过)。
6、如有特殊情况,例会可临时召集,也可召集或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7、每次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公布到会情况,并整理会议资料将其保存。
注:本制度从2005年12月5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言文化系主席团
《团总支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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