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申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申报
一、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部令第13号《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建设部令第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
四、
十、十一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人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填写申请登记表→窗口经办人员收件、审核→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申报表》
三、申报材料:(施工单位汇总申报)
1、安全申报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填写申报)
2、施工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包括: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三机员等)的配备(附职称证书、上岗证复印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人工挖孔桩等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意外伤害保险单。(施工单位提供)
四、审批前置:工程建设项目已报建,按规定应招标的工程已招标。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审批责任人:分管领导
八、投诉电话:
九、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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