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扶贫办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4 00:45: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扶贫办“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按照党章的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接受上级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等;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保证完成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行政工作及学习、培训等任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选拔(推荐)干部及党员奖惩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若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党小组长会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工作;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候选人等。

4、党课。支部的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举行1次,可结合支部大会等活动进行。支部书记每年不少于1次为党员上党课。党课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常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文件;党课教材的内容;根据支部情况编写的针对性材料等。

扶贫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定期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这一制度,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1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不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议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①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②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④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⑤ 其他重要问题。结合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实际,研究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确定中心议题。中心议题的确定,力求做到既符合党的中心工作的要求,又符合领导班子实际,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这是开好生活会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主要是组织准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准备。

组织准备包括:①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② 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提前10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议。③ 会议的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准备包括:①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② 领导干部之间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③ 每个成员都要听取所分管方面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和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的整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这是保证民主生活会真正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要在认真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须具体,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并在下次生活会上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整改措施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7)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

扶贫办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办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办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 办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扶贫办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行之有效、约束有力的扶贫工作行政行为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真正做到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政务公开化,进一步提高扶贫队伍素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是: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的扶贫干部队伍;建立一套依法行政、监督有效、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扶贫管理系统;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树立一流的扶贫队伍形象。

第三条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第四条 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业务秘密的内容,均应公开。

第五条 下列内容必须实行公开:

1、单位工作职能、内设机构职责;

2、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职务;

3、扶贫项目申报、扶贫项目审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项目验收的政策、条规;

4、扶贫项目考察、评估、申报、审批、竣工验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5、实施扶贫项目的监管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及其职责;

6、对违反扶贫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

7、勤政廉政公开内容包括:廉政规定、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

第六条 政务公开内容应进入政府网站,实行网上公开。

第七条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全系统开展监督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

第八条 建立政务公开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表扬和奖励,对后进个人,予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建立政务规范公开承诺机制,对已实行政务公开的项均向社会作出承诺,责任人违反承诺内容和工作要求的,按照有规定进行处理。

扶贫办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竹溪县扶贫办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是竹溪县扶贫办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向服务对象做出服务质量及服务时限的承诺,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及标准

(一)树立学习型机关形象。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扶贫队伍。

(二)树立高效率的机关形象。全面推选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树立公仆形象。树立良好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下乡轻车简从,不增加乡镇、村和群众负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谋群众利益,解群众难题。

(四)树立廉洁的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与民争利,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公务的宴请。

(五)树立求真务实的形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六)树立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的形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竹溪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操作,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做到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违诺处理

(一)对违反服务承诺的处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竹溪县扶贫办失职追究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承诺标准被投诉的,经查属实的,按照违诺次数和造成的后果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当事人写出违诺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 本制度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执行,若发现违诺行为,可向竹溪县扶贫办投诉,投诉电话:0719—2726572

扶贫办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2.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的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

(一)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上级关于教育发展指针、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支部理论学习,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锻炼。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加强活动场地建设。

(二)确保教育时间。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三)确保教育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扶贫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好形式。认真搞好评议工作,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规范党员言行,在经济建设和改革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议内容

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忠于党、忠于人民,能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能否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3、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是否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维护群众的利益。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评议前,支部要通过座谈、走访,了解党员、群众对评议党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要摸清可能评为不合格、基本不合格党员的问题,为评议工作做好准备。

2、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结合形势学习新的内容。

3、评议格次。(1)党员对照党员评议标准,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自认格次;(2)召开支部大会,进行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评议定格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3)征求党外意见;(4)组织考察。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作出组织鉴定,确定格次,并将支部意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4、组织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县扶贫办为民服务五项制度

扶贫办

扶贫办

扶贫办工作总结

扶贫办工作总结

扶贫办自查报告

扶贫办工作重点

扶贫办工作计划

扶贫办工作计划

扶贫办考核办法

扶贫办制度
《扶贫办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乡扶贫办制度 制度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