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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3: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织金县猫场福安煤矿

明 用 爆 炸 物 品

岗 位 责 任 制

2013年1月10

董事长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负有全面的安全监督职责。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并监督相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配送过程中,明确处理好安全与管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4.5.练。

6.当发生事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援,保护好事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故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总工程师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对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工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2.组织编制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领导和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对发现的不安全生产因素和安全隐患,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信息的反馈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涉爆“四员”持证上岗。

5.6.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经营的标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有在规定,对本人分工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经营状况了如指掌,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3.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检查,做到勤跑、勤说、勤检查,并把重点放在危险源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4.经常督促与检查职工是否按规操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结果,考核有依据。

5.对违章作业,做到及时发现,有权对一般安全问题进行处理,做到及时汇报,并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真正做到铁面无私,严格把好安全关。

保管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仓库内的现场管理、产品入库检验和出入库账目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有关仓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仓库装卸、储存作业现场、所配备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和卫生整洁等文明生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4.负责仓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并保护现场,做好有关记录。

5.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爆破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服从队长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安全地完成放炮任务。

2、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放炮技术和火药性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和放炮、火工品管理制度。

3、听从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正确指导。

4、放炮要自联自装自放,严禁多人操作,放炮器钥匙必须随身携

带、妥善保管,严禁将钥匙插在放器上或交给他人,母线摘掉并要扭结。

5、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查瓦斯、水、支架、顶板和警戒撤人等情况后放炮制度。

6、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药箱内和雷管盒内,并加锁,严禁乱丢乱放。

7、认真装配引药。放炮器材保管妥善,保持清洁安全,处于良好状态。

8、严禁在停电、停风、停水和气体超限、有出水征兆、支架不合

格、顶板管理不好等情况下放炮。放炮后要检查爆破效果和瓦斯、顶板、

支架等情况。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妥善保管,不午丢失和浪费,剩余雷管交回火药库。

9、搞好自主保安,做到安全放炮,避免发生事故。

10、发现瞎炮按规定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处理不完,要在现场认真交接,说明情况。

11、加强工作责任心,努力学习业务,提高业务素质。

值班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管理条例》,将所运输的火工品安全无误地存放到目的地,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随叫随到,服从领导的安排。

押运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必须熟悉爆炸材科的性能,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炸材料运输的规定。

2、认真核对厂家所送的炸药、雷管的品种、数量。确认所运送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无误。

3、认真看管好爆破材料,严防途中丢失和被盗或发牛其它事故。

4、爆破材料运送到炸药库后,要与收发工认真进行交接,办好于续。

织金县猫场福安煤矿

明用爆炸物品安全

管 理 制 度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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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召开时间安排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例会由总经理或矿长主持,安全部门和工队负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员参加。学习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协调各成员对天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矛盾。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总结本季度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总结安全经验,分析安全形势。

3.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有

1.及时贯彻党的安全方针,传达并研究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通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本月内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提出隐患和整改方案,并限期加以落实整改和排除。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交流,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

典型人物和事迹,批评、处罚安全工作较差的部门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

4.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内容和目标。

三、会议管理

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3.凡通知到的人员必须确保参加,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无故一次未参加者,罚款50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对口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2.凡新进或调离工种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培训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3.每季度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员安全教育。

4.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

知识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5.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6.培训内容:

a) 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设施的维护及正确使用方法、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和规章制度; b) 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措施; d) 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有关内容。

7.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认真记录,实行签到,建立培训档案。公司组织的专门安全培训应组织考核。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目的

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状况、不安全行为,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采取防范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化程度,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1.安全检查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

安全员负责落实。

3.岗位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或岗位操作人员负责进行。

三、安全监督检查时间

安全检查可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日查、周查、月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性检查;临时性检查是指公司结合安全实际随时进行的检查。

1.日查: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检查,安全员每日对重要部位进行巡查。

2.周查:由安全员负责组织。

3.月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 4.节假日检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后的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

5.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对危险因素进行专项检查,如防火、防冻、防静电、防雷、防汛等,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

6.临时性检查:根据需要组织。

四、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1.安全员必须每天跟班检查上班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佩带及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检查监督各类违章,确保人员、机械的安全。

2.公司领导定期与不定期地对火工品库、运输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每次检查必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整改措施,下达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结束后通过自检与公司安全员复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消防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周围规定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 2.严禁携带任何明火和火种或穿铁钉鞋出入民用爆炸物品储库。

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内禁止安装普通灯具照明,确需要照明时安装防爆灯,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4.库区内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等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保管,及时更换药剂和维修,冬季应采取措施,确保其完整好用。

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所有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且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时,警卫人员应加强警戒。

6.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周围严禁闲人游逛或逗留。仓库警卫人员应每半小时对仓库周围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无关人员应责令其立即离开。

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值班室应设在库区外,并应安装电

话、防盗报警系统,并与110联网。

库区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遵守各级政府的法律和规定。

2.炸药库保卫、看护及值班人员需进行经常性安全常识学习,增加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昼夜二人值班看守,不准睡觉,不准借故擅离岗位,要认真巡逻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3.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警卫室饮酒会客,不准留外人在库区住宿,对因公进入库区的人员要认真检查证件,填写进库登记簿,并亲自陪同进入药库做好安全工作。

4.保卫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对知情不处理,不报告,造成后果者,要给予罚款处理,后果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对进入库区的车辆要认真的检查,严禁烟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6.保持库区无杂草及其他易燃物品,进出库区的道路要平整。做到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定员定量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拆箱、分发等作业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炸药库定量5万吨,定员

2 人;雷管库定量

2万发,定员 2 人;雷管发放间定量

1000 发,定员 2 人。存放、作业过程中产品实际存量和现场实际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本规定数量。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当定员定量需要调整时,需上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其更改。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奠定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装卸管理制度

1.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在白天进行,且有专人在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2.装卸人员必须清楚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上一层。 9.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10.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库房管理制度

民爆储存系国家重点防火,涉爆单位,为确保国家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种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

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8.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9.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0.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1.库房应经常保持整洁,堆垛距离库房内墙面不得少于0.2m,炸药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8m,雷管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6m。

12.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它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13.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4.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库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我库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标志、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3.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安全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品种、数量和质量验收。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报废制度,失去防护功能的一律不准使用。

5.职工上班必须穿戴统一标准(式样、颜色等)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有权拒领无标识、无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不得转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检查监督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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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2.存储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及时、有序、正确地处置,保护人的生命,减少伤痛和死亡,保护事故现场,防止发和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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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并针对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4.工作事故的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5.做好事故受难者善后工作,安抚受难者家属,确保社会稳定。

6.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事故登记,建立事故档案。 7.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8.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00天,结案后,应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

废品销毁制度

1.变质失效的火工品要单独存放,要妥善保管。 2.每班退回的残管、瞎管,按管号认真登记入账,分开存放管理。

3.对失效的火工品不得乱丢乱扔,不得私自处理,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更不准卖给个体收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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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失效的火工品应认真登记,集中统一后上交给公安机关销毁。

出入库检查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制度

1.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受单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2.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二、民用爆炸物品出库检查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记录,领用人员需签字。

2.民用爆炸物品出库时,数量要准确。

3.对于退回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做好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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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事)件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案(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其案(事)件登记报告情况包括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品种规格差错、数量差错。购买或运输手续不符合要求等。

2.公司任何人员发现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案(事)件时,或接到案(事)件报告时,必须立即逐级向上一级领导汇报,直至报告给公司主要负责人。若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3.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案(事)件报告后,应在按要求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上级有关部门。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产品品质、规格、数量、编码信息,初步原因分析及其他情况。

5.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案(事)件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案(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将其初步情况报告给公司安全保卫部门。

6.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做好案(事)件的登记建档工作,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7.突发案(事)件的上报可采用电话、传真等形式,一般案(事)件的上报和补报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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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5.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人向接班人讲清本班出入库情况、库存情况、存在问题,注意事项,工具及备件交清接明。

7.交接班中出现的问题,接班人应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值班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8.在交接班过程中,半路交接视为当班无事,交接人负全部责任。不交接班或未交接班出现问题罚款30元。

9.接班人无理要求,根据情况罚款10-30元。

10.交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接班,不许代替接班交班,负则按未交接班处理。

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准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机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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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铁钉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库房要用安全的防爆灯具进行照明或投射照明,开关设在室外。

五、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不得对方任何杂物及废品;爆炸物品储存库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得种植竹和针叶树,所用干枝枯叶或其它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

六、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库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或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如有损失或失效,应立即更换;消防水池蓄水量应能满足标准要求。

七、储存库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防止雷电引起库房燃烧、爆炸。

八、储存库不得动火动焊,若确定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后,方可进行。

九、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十、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两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红)“四不”一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十一、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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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安全生产,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有害和腐蚀物品。

3.各部门在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用火管理制度,必要时必须采用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检查,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和专用储藏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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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危险物品保管人员要熟知化学危险品的性质、中毒的急救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等,并不断提高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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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猫场福安煤矿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3年1月10日

30 民用爆炸物品库装卸、运输、储存

一、装卸:

(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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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照 “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如搬运时发现爆破器材的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小心卸下后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对于由于受压而略有变形的纸箱可考虑在装卸时摆放在箱堆的上部。装卸时如发现产品药剂撒出,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在单位安全员的指导下,将撒药的的箱包移至安全地带,并对撒有药剂的地点进行处理和清扫后,方能恢复作业。

(8)装车时,爆破器材装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的装载量,不得倒置或侧放包装箱。普通汽车(己采取了防盗、防火措施的车辆)装载雷管时,箱堆高度要低于车厢边帮的1/3,炸药纸箱高度不宜超过五个箱高且超出边帮的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内不应留有空隙,应采取防止箱体移动产生碰撞的措施。检查无误后盖好蓬布,并将其捆绑牢固,再关锁好后车门;专用运输车装载爆破器材时,考虑到运输安全,不超载,纸箱的承受强度等方面的因素,箱垛高度不应超过1.5m,最好每垛不超过五箱。载货完毕后使用专用捆绑带和挂钩将箱子固定,关锁好车门。中途部分卸货后,应立即调整包装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加以固定防止包装件在车箱内的坠落和位移。设有雷管防爆罐(箱)的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在运载炸药时可以同车装载少量雷管,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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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的雷管必须置于密闭的防爆罐(箱)内,其装载的量不允许超过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规定。严禁为了增加雷管的装载量而自行改装、增加或取消防爆罐(箱)。

(9)爆破器材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应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二、运输

(1)运输各类爆破器材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运发[1999]1382号)、《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的有关规定。

(2)运输爆破器材应采用合符《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科工爆[2001]156号)规定的专用车辆,车况应达到一级标准。车辆不得自行改装,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一级车况的规定,并经过年审。②车箱护栏经加固,车内有固定包装箱的措施,设有密闭的可关锁的、可报警的车门。装载雷管的车厢内应铺设软垫。③汽车的排气装置已调整到驾驶室的下侧并加装防火罩,配备有不少于4kg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两具。④车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危险品”标志牌和夜间运输的警示标志。

(3)运送爆破器材的汽车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或3年以上安全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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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经历,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和运管部门核发的“危险物品准驾证”,年审合格,熟悉交通安全的法规和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规定,并经爆破器材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运送工作。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配备随车押运员,押运员应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特性,掌握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规定,经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保卫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押运工作。押运员负责运送途中的警卫工作,并保管车箱锁的钥匙。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会同安全员对车辆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轮胎、排气管、灯光、喇叭、灭火器、危险品标志、车箱、后车门、防滑链(必要时)以及需要配备的其它器材进行例检,经检查确认合格(或完备),填写检查记录后,方能允许出车装载爆破器材。出车后驾驶员还应对车辆的上述部位作行车后的检查,并详细填写出车记录。

(6)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加强平时的维护保养外,还应建立强制性的定期保养制度,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的年检,使车辆处于完好状况。未通过年检的车辆不得运送爆破器材。

(7)车辆出车前应保证油箱的装量到允许的最大量,严禁用其他方式携带燃料或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前应确保关闭发动机、油路系统无漏油、发动机外壳不得有废油。

(8)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应保持清洁,无油污、无水珠、无金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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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突出、无杂物。如发现车厢内有撒漏的药剂,应先用水湿润并撒上锯末,然后用柔软的扫帚将撒漏物收集后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并用水将车厢冲洗干净。如货厢有酸、碱类或其它的杂物的残余物也应冲洗清扫干净后,方能装载爆破器材。

(9)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品运输证”上路,应注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如实难于绕行,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行车时应控制车速,高速路面车速不超过80km/h,一般路面不超过40km/h。遇不利气候,人员车辆稠密区、路面条件差,车速更应酌情降低。进入仓库区、生产区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h。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准装货出入库,运输途中遇风沙大雾天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雷暴天气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区,并距人口稠密区边缘不少于250m,距高大树林(木)不少于200m,除押运员留守外,其它人员应撤至200m外。两辆以上的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前后车应保持50m的距离,上下坡时车距不小于100m,与其它同向行驶的车辆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每行驶160~180km应停车一次检查车辆,驾驶员主要检查车辆状况。如车胎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油路、制动、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押运员主要检查货物情况。如车箱密闭情况、有无被盗痕迹,门锁是否正常,货物堆码有无位移、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公路上停车时要按规定在距车尾一定距离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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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猛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闸,关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的路段。

(10)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骤密区、城区、集镇、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放。当车辆经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或即将通过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线以外或至少距铁路路基5m以外,严禁抢道行驶。 (11)运送途中因食宿原因停车,应选择较安全和偏僻地点停车。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就餐地点无法观察到车辆时,应轮换就餐。夜间住宿时押运员应担任车辆守卫工作,不允许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放时无人监护。 (12)当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较为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劝离无关人员后方可开始维修,维修中严禁动火。车辆维修后如无法恢复正常状态,则应立即求援,不得带病行驶。 (13)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禁止搭乘其它无关人员。驾乘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途中停车吸烟应距车辆15m以外。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搭载其它物品。(14)在运送爆破器材过程中,押运员不能脱岗,如途中发生安全或被盗问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如运输危险品的车厢着火,押运员在报警的同时,应视情况指挥司机将汽车迅速开往空旷地带后,迅速离车,同时呼叫附近车辆、人员紧急疏散。运输途中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押运人员应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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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度向当地公安、交通或地方政府报告,同时请求设立警戒,保护现场,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并禁止烟火,预防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运输途中如发现爆破器材遭到盗窃、丢失,应暂停止行车,尽快地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运输途中车辆如因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车上货物必须倒装时,应按照安全要求,选择合适地点,按装卸安全要求进行卸车、堆码和装车,产品倒装时应作好警戒保卫,禁止围观,防止丢失。

(15)爆破器材的生产经销单位应制定运输环节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对运输过程可能发生的交通、爆炸、火灾、被盗等事故预先制定可操作性的应急措施,以便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储存

1、存放规定:民爆器材应专库存放,凡是相互性能间有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允许混合存放。如炸药不得与雷管同时存放在同一建筑物中,黑火药或硝酸铵应专库存放,雷管不得与导爆索、导火索存放在同一建筑物中。爆炸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同类不同状态或不同危险等级的炸药宜分开存放,但受条件限制时,同类不同品种的爆炸品亦可同库存放。每个库房储存的品种和最大允许存放数量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严格执行,平时储存的爆炸物品不准超过规定的存量。爆炸物品仓库区域内不准存放下列物品:(1)其它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2)有毒或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3)燃料或可燃材料;(4)来历不明的爆炸品。生产使用的各种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还原剂、酸、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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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应专库分别按品种隔开存放,严禁同库存放。

2、爆炸物品堆放爆破库房内储存的器材,要做到堆放整齐、牢稳、便于通风和便于搬运。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的垛高不应超过1.8m(纸箱包装的工业炸药堆高不宜超过5个箱高),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垛高不应大于1.6m。库内运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检查通道不应小于0.8m。每堆垛不宜大于300箱,每垛相互之间应至少留0.1m的间隙。爆炸物品的包装箱与仓库内墙之间应留出0.3m的距离。

各垛必须有卡片、卡片上注明库区、垛号、物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进库日期。

为便于管理,要求有秩序地分类存放物品,对所有库房应按顺序编号,编号在建筑物的明显处标示出来,仓库面积较大的还应画出堆位置和确定垛号。这样每批物品入库后的存放位置就由库号、垛号所确定。库存物品还须制作堆垛的平面示意图,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存放位置。通过查看示意图,对库存物品情况便可一目了然。

3、产品养护:在储存过程中,爆炸物品受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发生物理变化、化学变化和生物作用,在质量上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做好保管养护工作也就是使这种变化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季节性变化,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防汛、防雨水、防高温、防霉变、防自燃、防虫、防鼠咬、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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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漏、防潮解等等,就南方而言其主要措施是防止阳光直射和高温、加强通风、控制湿度、保证包装的完好等。

目前由于没有条件采用自动调节控制温度设备,通常采取自然通风降温,只要库外温度比库内温度低,就可进行通风,在一天里气温最低的时间一般是凌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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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论文—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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