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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处罚管理条例11(DOC)

发布时间:2020-03-03 23:31: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处罚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事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事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 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 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 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本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需责任人到人事部领取表单填写完后须到各处签字,最后将罚款金额与罚款单一同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人事部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最后将罚款金额与罚款单一同交财务部。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人事部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将罚款金额与罚款单一同交财务部。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事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者,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人事部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人事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事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 上班迟到1-10分钟(10元)10-30分钟(30元)私自调班。(5元)

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零食、看电视、聚堆聊天、打牌。(10元)

3.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扰乱会议秩序(10元)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10元) 4. 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5. 私自带亲朋好友家人在酒店值班经理室住宿及当班时间未经允许接待自己的亲朋好友。(20元) 6.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 越级指挥工作,越级请示工作。(20元) 8. 工作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

9. 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1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

1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造谣生事。(30元)

1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 13.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14.在宿舍内打闹、在宿舍内喝酒、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未经允许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50元) 15.酒店工作人员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100元) 16.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辞退- 开除)

17.私自将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使用或者带离酒店,私自携带物品离开酒店,拒绝接受检查。(50-100元) 18.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50元)

19.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营私舞弊。(20-50元,情节严重开除) 20.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50元) 21.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2.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3.擅自动用客人的钱财及物品,不按规定上交宾客遗留钱财及物品。(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24.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50元) 25.未经允许进入仓库;布草间;总经理办公室(20元) 26.在酒店内无烟区或电梯中吸烟。(20元)

27.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28.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 29.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

30.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倍,100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辞退) 31.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32.拉帮结伙,搞小团体;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 33.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

34.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 35.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开除)

36.员工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37.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38.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行为规范类

1.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勾肩搭背。(10元)

2.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避让。(10元) 3.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在岗位上打闹。。(10元) 4.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10元) 5.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100元) 6.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0元)

7.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 8.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9.在酒店的宣传资料(或宣传牌)上乱写乱画;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20元) 10.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20元) 11.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20元)

12.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 13.员工之间有暧昧关系、谈恋爱等(50元,情节严重辞退)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戴工牌、头花;不按规定着酒店配发的制服或要求样式的工鞋;制服不清洁、有破损,有异味(10元) 2.(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3.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饰物;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4.发型 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10元)留怪异发型或怪异颜色(10元-20元)。 女: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怪异颜色。(20元) 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身体有异味。(10元)

(四)考勤类

1.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10---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10---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A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B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C当月无故旷工,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补贴。 D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 4.指纹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纹,一次给予50元扣罚。

(五)安全类

1.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50元) 2.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3.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50元) 4.人为破坏、丢失安全器材或带离酒店。(50元)

5.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不畅通。(50元) 6.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7.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50元)

8.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工人身伤害。(30元-辞退-开除) 9.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元或严重警告) 10.擅自进入监控室及调用监控信息。(30元)

11.未按规定锁好门窗。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1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12.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管道井门不锁;古力盖、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50元) 14.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50元)

15.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元或警告)

16.擅自乱拉电线;设备不定期检修;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17.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18.刀具管理不善;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元或严重警告)

19.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50元) 20.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50元)

21.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及有毒物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辞退-开除)

22.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元) 23.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元) 24.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

25.擅自撬门撬锁;开水炉无水干烧。(100元或严重警告)

26.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150元) 27.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100元或辞退) 28.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50元)

29.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100元--开除) 30.窃听客人电话;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100元--开除)

(六)物资类

1.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50元) 2.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50元) 3.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50元) 4.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50元)

5.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0元)

6.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20元)

7.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抽验货物无记录;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30元) 8.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帐外物资不记帐。(50元) 9.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50元) 10.物品损坏不报修。(50元)

11.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

12.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50元)

13.未按规定对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措施。(视情节给予赔偿) 14.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元)

15.不按规定填写出库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未确认有货即开出库单;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30元) 16.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30元)

17.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18.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领错或发错物品。(20元)

19.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 物品“以旧换新,以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元) 20.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50元) 21.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元) 22.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元)

23.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50元-2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24.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元)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元)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 25.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元)

26.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卖废品;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50元) 27.工服及被套床单等未洗涤即转入库存。(20元)

(七)设备设施类

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30元)

2.霓虹灯部分打火不亮时,未及时关闭电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下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30元) 4.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报修。(10--50元)

5.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30元)

6.不定期检查、清洗、维护保养设备设施;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 7.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30元) 8.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元至严重警告)

9.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未及时更换(正常运转除外)。(50元)

10.设备设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元)

11.设备设施附件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修复使用。(50元) 12.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元) 13.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元)

14.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50元) 15.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0元)

(八)服务类

1.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及帮助。(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10元) 3.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50元) 4.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5.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5-10元)

6.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务或劣服务;(15-20元或视情节给予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客人资料登记错误。(30元)

50元) 8.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20元) 9.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0.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50元) 11.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跟踪服务不落实。(30元) 12.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

13.遇特殊事件不请示下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50元) 14.客人需要时未帮客人提行李。(50元)

15.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50元) 16.工作或服务噪音太大,影响客人。(50元)

17.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50元) 18.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50元) 19.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50元)

20.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账;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账或重复结账。(50元) 21.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元)

22.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23.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对客提供假冒违 劣过期商品。(50元) 24.客房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50元)

25.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

26.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27.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50元) 28.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50-200元)

29.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视情节给予相应经济处罚--降职--辞退--开除)

九、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处犯以下管理条例的,视情节一次性给予50-200元扣罚,直至降薪、降职、辞退处理。 1.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

2.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 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处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4.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间)。 5.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 6.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

7.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

8.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 9.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

10.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

11.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对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

12.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3.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 14.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5.听到下级议论他们(或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 16.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分下级,甚至将责任人推给人事部。

17.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 18.本人及同意下级在下班前更换衣物、洗漱及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提前做班后工作。

19.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20.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鼓动(教唆)下级闹事。

21.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有误,不提示,不汇报;对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 22.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23. 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

24.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

25.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 26.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

27.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8.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或者重大事故。

29.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0.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 31.重要(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32.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 33.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与客人当面争吵。 34.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 35.透露酒店机密,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

36.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37.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 38.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39.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本部门工作(分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 40.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或有暧昧关系、谈恋爱等。 41.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分管区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 42.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训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 43.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

44.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 45.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

秦唐尚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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