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二、热爱公司事业、关心公司发展、参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声誉、爱护公司财产、同心同德、争做公司优秀员工。
三、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热情待人、互助互爱、体现团队精神。
四、遵循“顾客至上”宗旨,对顾客具有高度负责精神和热忱,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坚决杜绝各种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
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技术素质,确保工作优质高效性和及时性。
六、为人诚实、表里如
一、公私分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以权谋私、以职谋私、贪污受贿、贪赃枉法。
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端庄大方、衣着整洁、积极遵守社会公德。
八、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工作时间不处理私务,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
九、关系集体利益勇挑工作重担,见义勇为,与不良现象和破坏公司财务、荣誉的行为作斗争。
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处理相关工作和思想问题,加强组织观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员工考勤制度
为增强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保证公司各部门良好的工作营业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门店营业员、收银员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度,作息时间根据季节确定早晚班上下班时间。机关后勤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店长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一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员工因病、事需请假者,应在假前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准假后方可离岗;病假需凭医疗机构证明请假,事后补办按旷工处理。
3、请婚、丧、产假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审批方可。
4、请假者一律不允许代、捎请假或电话请假。
5、有关国家法定节日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总经理会同各部门负责人临时给予决定,休息假期均带薪。
6、请假审批权限:
1)病、事假在一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
3)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假三天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7、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按下列条款处罚:
1)迟到在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并进行登记,凡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视同旷工一天。
2)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
论处。
3)员工早退每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4、员工因事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应向上一级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或因未请假而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旷工一天扣款30元,旷工每月累计三天只发放150元生活费;旷工超过三天停发全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8、凡请假者不论事假或病假均扣除当月工资!
9、考勤实施过程中若有以下情况发生,违反一次扣发考勤监督员(即部门负责人)50元。
1)经检查或审批发现手续不全而准假者;
2)对迟到、早退、脱岗等情况不真实记载者;
3)不秉公办事,假公济私者;
4)企业员工有反映,经核查反映属实者。
本制度是企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一位员工应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每月二号将考勤结果核实、汇总上报主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