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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9: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投 诉 书

投诉人:,联系电话 :

住址 :

被投诉人:

地址: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取缔该无证经营的网吧

事实和理由:

某某网吧位于区街号,距离学校不足200米,严重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之规定。文化部门接到发现该网吧违法的反映后,经实地检查发现其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审核不合格,未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只有“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网吧不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资质。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该网吧未获得许可证而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行为属于无证经营,已经构成违法。 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该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按照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一)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秩序相关规定:“文化、公安、电信主管等部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场所,要书面形式通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由此可见,对该无证经营的网吧贵部门具有依法查处的职责。

投诉人向文化部门反映该网吧违法经营情况后,经文化部门核实并曾以书面形式通报给贵部门以后,贵部门却迟迟没有依法行政,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取缔该网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五条“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投诉人依法享有向贵部门举报该无照经营网吧的权利。现投诉人再次郑重向贵部门提出投诉,希望贵部门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及时查处贵部门管辖范围内该网吧的无照经营行为。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根据该规定第十九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根据该规定第五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诉、举报、申诉所涉及的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被调查人和具名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以上告知,依照有关规定应予公示的,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现投诉人要求贵部门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及时将立案结果和处理结果,在法定的时间内,以法定的方式通知给投诉人。若贵部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查处该无证经营网吧的法定管理职责,使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投诉人将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贵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并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贵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过程出现的违法行为问责和追责。

投诉人将对此次所投诉网吧的违法行为进行持续的监督,若发现贵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投诉人也将会向有关机关反映和举报,要求按照以下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望贵部门能重视投诉人的诉求,尽快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依法处理取缔该无照经营的网吧,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此致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局

投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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