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卸车管理制度
为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规范原材料卸车程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原材料(炭、焦炭)入厂过磅后,由车间主任和主管生产副总进行验收,车间试烧合格后方可卸车。除司机外,非岗位人员不能随便进入料场。
2、根据来货数量,车间主任统一安排卸车人员,原则上当班人员不得参与卸车。
3、货车在卸车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料场,车停好后方可卸车,卸车过程中应确保安全。
4、卸车过程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停止卸车,在第一时间上报生产副总,不得隐瞒不报,供货方不准自行卸车。
5、卸车人员应将所有原料卸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卸,更不得超出料场范围,卸车人员卸完后,将现场卫生打扫干净收好工具后方可离开。
《原料卸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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