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街镇柯街华侨社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方:柯街华侨社区(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昌宁县柯街华侨社区居民小组户的住宅建设项目按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实施。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及内容
主房建造估计建筑面积为㎡的砖混结构层平顶房幢阁;以的方式承给乙方实施,(厢房、伙房、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另行商议)。
二、承包方式、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该工程实行的方式施工,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建设材料的采购“三通一平”工作,乙方自备施工用具含支杆、模板、机具等。
2、甲方在施工前必须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乙方按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3、建设内容:
(1)建筑材料规格质量要求:;
(2)内外装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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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砌体及浇筑规格:;
(4)基础部分规格:;
(5)其他:;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提前计划好施工耗材的规格、
数量等,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得到通知后,应备好备足施工用
料,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5、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本工程以施工按
实际竣工建筑面积计,按建筑面积元/㎡进行竣工结算
(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为现浇首层屋板外围水平面积,突出外坪的
檐口折半计算建筑面积,楼梯翻倍算,增减工程另计)。
6、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元,地圈梁浇筑完工
付元,以后每层浇筑完工付元,到竣工
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除扣下保修金元外一次性全部
付清剩余工程款(保修期一年)。
三、工期要求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工程进度、数量、质量进行检
验。
(2)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有关要求与乙方协商提出工程变
更方案。
(3)工程实行的方式施工,甲方不承担任何
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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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
(1)按合同规定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按合同约定按期拨付工程款;
(2)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作业环境。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督促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所需建材的规格;
(2)有权提出按约定要求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2、义务
(1)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工程指标,按合同约定施工,并符合建筑规范、规定要求;
(2)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监督;
(3)施工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质量达到合格。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如因发生违约,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责任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见证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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