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书
编号:
用人单位: (以下称甲方) 培养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以下称乙方) 学生本人: (以下称丙方)
一、乙方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研究生录取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现拟录取 同志(以下简称该生)攻读 专业2013级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3-5年。超过学习最高年限还不能毕业的,学校将做退学处理,所交培养费不予退还。
二、该生被录取后,人事关系仍属甲方,其工资、医疗及其它福利待遇仍由甲方负责。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毕业后回甲方工作。
三、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培养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五仟元(学生入学报到时一次性交清)。
四、在校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安排八个月时间集中学习学位课程。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对该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凡达到乙方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五、该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接收学校按章管理所做出的各种决定。该生若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由乙方根据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并通知甲方。该生因病休学,本合同有效期按休学时限顺延。中途该生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作出决定,并将该生退回甲方,本协议中止,乙方不退甲方支付的委托培养费。
六、该生的论文工作可以结合甲方的研究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进行,根据课题的大小情况,乙方和甲方协商后,收取甲方一定的课题费。
七、该生的学习成绩及有关学习材料由乙方转寄给甲方装入人事档案。
八、若该生以个人名义参加学习,交纳有关费用的义务由该生本人履行。
九、本合同有效期五年,到期或该生取得学位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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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0871)65112931 丙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