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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02 01:32: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宁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和中共宁河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宁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发[2008]39号)文件精神,以及经县政府批准的《宁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为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6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研究生及211人才工程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笔试,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本科生及特需岗位专科生,招聘单位为宁河县医疗系统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所招聘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本科生及乡镇特需岗位专科生毕业生2008至2010届均可报考,专科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3、研究生、本科生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外地生源需具备户籍进津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持医学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具体条件请登陆北方人才网.cn;天津卫生人才网.cn查询。也可拨打69591760、69591634查询。

1、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1人;

2、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

3、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人,专科及以上学历7;

4、麻醉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

5、医学检验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人;

6、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人;

7、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

8、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

四、招考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缴费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每名考生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有意报名者,请登陆北方人才网。网址:.cn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8:00开始至7月2日下午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4日下午18:00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招聘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研究生以及医学影像、麻醉、检验及乡镇医院所招各专业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职位报名人数低于1:2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可减免报名与考试考务费用。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人事局、卫生局,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证书原件的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校方推荐表等证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协议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医学影像、检验、麻醉等职位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聘用办法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二)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事局审核后,在北方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定聘用合同。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

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69591760 69591634

宁河县人事局

宁河县卫生局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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