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格色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出差及报销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公司因公出差的差旅报销制度更加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目的地距本市500公里以内路程,且出差人数较少时,交通工具以硬座火车为主:如人数较多,为了节省经费支出,可以考虑开车前往。
二.目的地距本市500公里以上路程时,仍以乘坐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软卧火车。
三.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一律乘坐当地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譬如所去地方比较偏僻,没有公共交通工具)要报上级领导之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前往。
四.出差间的住宿以快捷酒店(如汉庭、如家、锦江之星等)为标准。如所去地区较偏远,无快捷酒店,则以快捷酒店的住宿标准为参考。
五.出差车票实报实销之后,差旅费补助以现金形式每人每天补贴60元(包含餐费等所有杂费),手机费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当天出差往返南京的,按正常出差给予补助。
六.出差返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办妥报销手续,结清所有借款。
七.所有报销都以总经理最终签字为准,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总经理汇报后协商处理。
八.以上规定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
南京格色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5日
《出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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