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镇卫生院文 件
福卫文〔2012〕2号
签发人:吴松
关于修建标准化村卫生的请示
县卫生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市县对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申请在天宫村、凉水村、凌云村修建标准化村卫生室。
基本情况:天宫、凉水及凌云村是我镇人口密度最大,居住人口最多的行政村。三个村的总人口0.9万人,约占全镇21个行政村总人口的19%。同时卫生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卫生室用房均为私人所有,村医生的生活用房和医疗用房在一起,只是相对地划分区域;二是面积偏小,面积不达标(不足60平方米);三是设备配置比较简陋,并且离医院也比较远,遇急症患者处理不够理想。
为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村卫生室更好地发挥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心实意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特恳请局领导大力援助。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修建
标准化
村卫生室
请示
报: 巫山县卫生局。 福田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4月10日印发
《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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