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项目达标验收方案
村卫生所建设项目是2009年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之一。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高标准化、高质量完成,科学、客观评估验收全市村卫生所项目建设情况,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乡级初审、县级复核、市级抽查”的原则,开展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各级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依据。
二、验收内容
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2009-2011年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9)32号)要求,对2009年至2011年三年建设的标准化村卫生所项目,涉及8县区,共1123所。市上随机选取10%的村所进行抽查。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乡级初审(2011年3月1日-3月14日) 各县区在完成辖区全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后,由县区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协调村委会、施工方对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预验收。
第二阶段:县级复核(2011年3月15日-3月30日) 县区卫生局协调县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验收,可采用分阶段、分区域等多种工作模式,在
既定时限内完成辖区所有村卫生室的验收工作,向市卫生局提交验收报告,并附《县(市)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验收清单表》(见附件2)及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竣工验收表》
第三阶段:市级验收(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卫生局、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县区竣工村卫生室进行验收复核。新建村卫生室抽查建设总数的10%,改扩建村卫生室抽查建设总数的20%。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完善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而确定的惠民政策之一。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衔接完善,县区“标准化村卫生所领导小组”要督促辖区全面完成三年建设任务,做好本辖区的自查自评工作,在完成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做好本县区的建设资料整理及完善,迎接市上检查验收。
二要认真准备。各县区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照《全市标准化村卫生所验收评分表》,抓紧汇集和整理工程资料,要为每个项目村所建立统一式样的档案(含村所基本情况、项目实景图片、产权证明、项目批复、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竣工决算及审计意见、验收资料等),形成完整的项目工程永久档案。要认真做好竣工资料的收编和归档工作,切实做到工程档案规范、齐全,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三要加强管理。各县区要抓紧做好其他配套建设工作,
认真做好乡村医生的配备和培训,做好乡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按照医改政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规定,配备基本设备和药品,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房屋、人员、设备、管理、技术五配套,确保村卫生所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方便简廉的健康服务,确保这项民生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准
、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验收标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