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厂盐酸管理制度
一、供水厂负责对盐酸申购、报批、入库、存储、使用进行管理。盐酸作为公安部门严格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严禁盐酸入库后出厂。
二、盐酸作为制水消毒剂主要原料,应根据实际用量和仓储情况,及时向公司和公安部门提报购用计划,确保制水需要。
三、公司专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每次购买盐酸须经辖区公安部门审批后,通过计算机填报易制毒化学品电子版购用申请方可购买。
四、盐酸必须设专用仓储室单独存放,严禁与其他物品存放一处,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盐酸仓储室。盐酸库门窗必须牢固防盗,并安装电子监控。
五、盐酸仓储室由供水厂厂长承担兼职管理员,化验员负责上报盐酸购用计划,运行工负责盐酸入库前的验收和签字确认。每次领用盐酸须进行登记,管理员建立盐酸入库、领用登记台账,并不定时抽查核对库存量。
六、每次领用盐酸必须由运行工在交接班时进行,必须在《盐酸领用登记表》和《供水厂值班记录本》上填写领用数量和剩余库存数量。每次领用盐酸数量不得超过25KG,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必须报经管理员签批同意。
七、盐酸容器用后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接触盐酸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添加盐酸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盐酸溅出造成人身伤害。
八、妥善处理盐酸残液,严禁将盐酸残液直接排出厂外。
《水厂盐酸管理制度专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