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不阳奉阴违,不我行我素。
第二条敢于管理,敢于负责,出现问题不上交下推。
第三条注重深入基层,说实话、办实事,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
第四条办事讲效率,当日事当日毕,不马虎拖沓、不推诿扯皮。
第五条在抢险、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勇于负责,善于处理,不拈轻怕重。
第六条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携带烟火入厂,进入生产装置要关闭手机,驾乘车要系安全带。
第七条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从事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加强纪律性,严格上班请销假制度,开会遵守会场纪律,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不打盹、不吸烟、不接听电话、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第九条注重个人修养,维护团结、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在公众场合发牢骚、泄私愤和散布消极情绪。
第十条生活检点,举止文明,不追求低级趣味,不参与有损企业和个人形象的活动。
第十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组织部负责公司直管干部和公司机关管理人员执行规范情况的监督考核;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管理人员执行规范情况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管理人员,将采取发放提醒卡、诫勉谈话、通报等方式进行提醒监督;对经提醒仍违反行为规范的管理人员,将进行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范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抚顺石化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