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
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
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
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
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
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
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
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公司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1.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4.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5.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7.违犯任何安全条件或从事任何是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13.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
第三章 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并写书面检讨,书面检讨超过三次,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