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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评价

发布时间:2020-03-02 11:40: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评价

课堂教学是实施新课程的主渠道之一,课堂教学的成败直接决定新课程实施的成败。而教学评价又是新课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新课程实施中具有激励作用和导向性作用,具有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双重功能。因此如何建立具有科学性、导向性和人本性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是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基于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和鲜明特点,我认为在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中要充分注意准确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和课堂教学的价值取向,在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上应该作以下几点改变:

一、应重新确立评价的立足点,评价的立足点从教师转向学生。

一直以来,课堂教学评价的立足点都是教师,在评价中体现“以教为主,学为教辅”的观念。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关注的无非是教师的教学语言是否流畅,教师的教学思路是否清晰,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结构合理,对教材的处理是否做到了重点突出、教学难点是否已经得到了突破等等。在评价中主要关注教师的课堂表现,关注教师是怎么讲的,怎么对课堂进行控制,怎么对学生进行引导,把课堂看成是教师的课堂,把学生看成课堂教学评价的次要因素。即使有些评价关注到学生的行为表现,也是从教师的角度出发,把学生的反应、表现作为教师的教学策略成果的参照物。这样的评价方式忽略了学生作为有能动性的学习主体的特点,是有违新课程的理念的。

本次新课程改革再一次重申: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课堂教学也不例外。因此,新课程提出,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应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在课堂师生互动、自主学习、同伴合作中的行为表现、参与热情、情感体验和探究、思考的过程等等,即关注学生是怎么在老师的引导下、建议下学习的。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应立足于通过了解学生在课堂上如何讨论、如何交流、如何合作、如何思考、如何获得结论及其过程等等学生的行为表现,评价课堂教学的成败成效。即使关注教师的行为,也是关注教师如何促进学生的学习,如教师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探究的兴趣、如何组织并促进学生的讨论、教师如何评价和激励学生的学习等,来评价教师课堂行为表现对学生的“学”的价值。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应以“以学为主,教为学辅”的原则,从关注教师的“教”到关注学生的“学”,把通常意义上看一堂课的好坏以“看老师教学生教得好不好”为标准变成以“学生有没有在老师的帮助下学得更好、得到发展”为标准。这一标准的转变将对教师教学行为及其相关的教学管理等都带来冲击和启示。

二、应改变单一的评价形式,评价形式应从单一变为多元。

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多以量化、封闭、概括的评价为主,这和新课程的理念是相矛盾。新课程的评价在评价形式上强调多样化和灵活性,对课堂教学的评价也应该如此。

新课程强调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完善的评价体系,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更多的关注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潜能的开发。这种“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思想,要求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重点必须由结果向过程、由成绩向态度、由显性指标向隐性指标转移。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重视规范、量化和评比,评价标准一般由一系列量化指标体系构成。而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评价应关注任课教师在教学上的优势与不足,关注任课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这对传统的量化指标体系提出了挑战。因为课堂教学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教育现象,纯粹的、过分的量化描述,容易把教师和学生那种丰富的个性表现泯灭在一组组抽象的数字中,把问题简单化、表面化,甚至引导到庸俗的功利追求。而质化评价则更多的关注内在的、过程性的东西,通过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表现去把握二者相互作用、促进发展的机制,抓住了教学中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内容,是一种描述性的发展性评价。

质化评价的方法正以其全面、深入、真实的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的人性化优点,适应新课程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根本需要。

另外传统评价中过分具体的评价标准(如在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学生举手与回答问题的次数等)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教师的教学。而过分概括的评价标准则显得笼统空泛,会使一堂好课的要求难以落实,也会给评课带来麻烦。因此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应该尽量做到具体和概括的最适当的结合,可以具体评价的内容就采用具体的评价标准(例如教学活动,内容充实多样;学生自主学习有时间、有空间、有实效等方面),应该采用概括评价标准的就应该采用概括评价标准(例如关于学生的情感态度的方面的评价)。

三、应改变评价的主体,重视教师的自我评价。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中,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执行者和操作者的主体地位常常被忽略,只是简单地作为被评价的对象,这是极不合理的,尤其是在新课程这个开放的大背景下。传统课堂教学评价往往以其他人评价教师为主,教师多处于被动受检查、被评判的地位,很少有自己发表意见的机会。尤其是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要千姿百态、异彩纷呈,课堂听课所获得的信息往往不够全面,据此做出的评价也往往有失公正和全面。另外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师不仅是传统的教育者,还是新型教学关系中的学习者和研究者;教师不仅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也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创造者。从新课程对教师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发展,尤其是创新能力发展的要求衡量,让教师进行自我评价就十分必要。通过自我评价,可以促使教师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新课程的推行,对教师评价不再是简单地判定谁是优秀的教师,谁合格或达标,而是和教师一起分析工作中的成就、不足,提出改进计划,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能为教师列出各方面的标准,让他们进行自我评价,不仅可以成为教师工作总评的重要依据,而且也可以实现帮助教师改进工作的评价目的。虽然自我评价常常会有夸大自己的价值、评定等级偏高的嫌疑,但是这并不妨碍教师会在内心上客观的评价和分析自己的工作和业绩,作出如何改进和完善的决策。促进教师的自我评价其实也是促进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通过评价改变自己的教学行为,最终目的是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提高教学的质量,这实际上也是课堂评价的一个最重要的意义。而推进教师的自我评价可以说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捷径。

总之,制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必须在突出导向功能,准确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和课堂教学的价值取向上下功夫。具体把握科学性、导向性、人本性的原则,重视教学主体的感受、体验、主体性以及潜能的发掘,不应一味强调外在物质性的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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