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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户口

发布时间:2020-03-01 22:57: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17年前买户口花了3000元

父亲如今患癌症儿子想讨回这笔钱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皓)昨日,新洲阳逻的罗老师求助说,17年前父亲花3000元为他买了一个农转非户口,这个户口后来一直没有派上用场,现在父亲得了鼻咽癌,急需钱治病,他想讨回这笔钱。

罗老师现在阳逻一所学校教书。他介绍,1994年上高三时,因成绩一般,父亲担心他考不上大学,便花3000元给他买了一个仓埠镇的农转非户口。但几个月后,他考上了大学,户口还是从老家方杨派出所转到学校的。仓埠镇的那个农转非户口,根本没用。如今他有两个户口:一个是买来的这个户口,上面显示的文化程度为高中;另一个户口在工作地阳逻,文化程度为大专。

昨日,罗老师拿出父亲的病历对记者说,父亲得了鼻咽癌,急需钱治病,他希望有关部门把那个没用的户口注销,并退回3000元。

对此,新洲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罗老师只有阳逻一个户口。当年,罗老师买了农转非户口,后来罗老师考上大学,户口不管是从方杨派出所还是从仓埠派出所转出的,转出后他的户口已经是农转非户口了,不存在两个户口。至于钱的事,不是公安机关收的。

记者看到,当年收据上盖的是一家投资公司的公章,该公司当时负责修建汉施公路。因时隔17年,该公司已不存在。

二、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

来源:法律168浏览:119次1994-8-2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

1992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制止出卖非农业户口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1992〕17号)下发后,一些地方公开出卖非农业户口问题基本得到制止。但是,最近又有一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出现了以收取城市增容费为借口,以各种集资为目的的公开出卖非农业户口的情况,收取的费用实际被用于垫付拖欠单位职工工资或搞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这种错误做法,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制止出卖非农业户口的紧急通知》,坚决制止和纠正不讲条件、不分对象,交钱就办“农转非”户口的错误做法。公安、财政、银行等部门,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做法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积极提出意见并坚决抵制,切实发挥部门监督作用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市、县政府部门决定的,以各种名目收费办理“农转非”户口,包括以收取城镇增容费、城镇建设配套费、各种集资费等名目办理“农转非”及地方性户口的做法,一律停止,并由省、市、县政府颁发布告,使广大群众周知

三、要组成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收费办理的“农转非”户口进行全面清理,并认真查明收费及资金使用情况。凡符合有关政策的“农转非”户口,要按政策妥善予以解决,认真落实有关待遇;凡在本地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所造成的空挂户口、双重户口,要积极进行清退。空挂户口注销后,应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农业户口,双重户口应注销交钱办理的非农业户口。同时,要清退所收款项,恢复承包土地,安排好群众生活

四、要认真清理办理户口所收取的费用,所收款

项一律冻结,除应清退的费用外,全部上交中央财政。对已被支付使用的款项,应认真查清去向,凡投入房地产及各类公司的,要限期将资金收回;凡用于购买高级轿车和高级消费品的,查清后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五、省、地(市)两级政府部门要派出工作组,认真检查本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出卖户口,特别是引起群众上访、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此外,在中央户籍改革方案未出台前,各省、地(市)县不得擅自制定出台任何新的政策,已经出台的,一律停 止执行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于10月底前报国务院及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三、政府就是牛,我是老大我怕谁?

各位看官,今天我讲得是1991-1992年间的历史公案:

--------1991-1992年间,政府大卖城市户口事件--------

这是一次政府对人民犯下的罪行,再不提一提,我们都快忘却了。我们的政府还没有任何认罪,歉意的表示,甚至已经忘却,但我们受害者是不会忘却的。

我不敢奢望政府还能够给我,以及其它受害者赔偿,只是希望人民能认识到“政府大卖城市户口事件”事实上就是一次政府对人民犯下的罪行,是应该受到追述的。

各位看官,也许你已经忘记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政府大卖城市户口事件”,那么容我先讲个故事给大伙听:

1.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老百姓的身份被人为地区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1990年之前,两种身份在各种权利上存在极大的区分,城市户口独享了工作和福利,城市对农村有着实质上的剥削行为。那时的农民,想尽一切办法,削尖脑袋都想获得一个城市户口。

2. 终于,中央政府认为,这种不公平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了,私营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对户口制度进行改革,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之时……

3. 各地方政府首先得到了相关政策的指导思想……

此次改革的重要思想不在提升农村户口的各项权利,而是首先消除新增城市户口天然优越的经济基础,并在接下来的全民福利制度的改革中做到平等。即:

A.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的权利差别将逐步消除。

B. 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以后不再包分配工作。

C. 原体制下的福利制度逐步改革。(福利制度到现在也还没改革好)

4. 新增城市户口天然优越的经济基础没有了,那么实际上新增城市户口得到的就是一张城市户口的户口本,没有其它利益。各地方政府首先得到了相关改革的指导思想,但农民兄弟并不知道。或者大多数还不了解。

各地方政府于是酝酿了一场大骗局:城市户口既然很快“没有用了”那么不如卖给农民兄弟……太有才了!!!不是一般的有才,是相当地有才!!!就算全国卖出1000万个,就骗到500亿呀!!!农民的血汗钱。

5. 很多“笨蛋”农民兄弟以为终于可以用金钱赎回自己的权利, 于是纷纷筹钱买一个城市户口……

6. 我老爸就是这样的“笨蛋”,而且是个大大的“笨蛋”因为他买了四个,他自己加三小孩.当然没有钱,于是借款,贷款,反正想尽办法借贷,心里还美滋滋的:现在咱家人也是城市户口了,到时也可以参加国家招工……

7. 我老家在安徽歙县,那一年歙县卖城市户口是5000元一个(到现在我还没搞懂,政府是根据什么标准给城市户口定的价?因为户口不是商品,如何能够交易,又如何能够定价?典型的权利寻租产物)。

8. 那一年我们全家的毛收入还不到1000元,20000块钱够全家不吃不喝还20年.(我真的很佩服我老爸,这样的投资胆量在今天的创业人士看来也是很了不起的.)

9. 第二年我考上大学------这完全出乎老爸的意料,在那时的农村,考个大学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我们村几十年才有一个------我爸说,我这个户口算是白买了------

10. 我上大学,老爸每个月只能给我50元生活费------在1992年,我也算非常穷的学生。

没有钱了,于是我弟弟高中辍学,因为根本再也没有什么国家招工-----只好南下广州打工。我爸说,弟弟这个户口也是白买了。

同样,第二年我妹妹初中辍学,也下了广州。我爸说,妹妹这个户口还是白买了。其实我的弟弟妹妹学习都比我好,他们本该也能考上大学,也许就不是现在还受人歧视的打工仔了。

说到这,哎!我爸的户口仍然是白买的,我爸是民办教师,以为买个户口就能转正,却因为年龄大也没捞到转。

11. 从此以后,我爸爸的腰就慢慢累弯了;从此以后,由于自责,还有别人的嘲笑,在我妈妈的唠叨之下,我爸爸的头再也没抬起来过。去年老人家终于操劳过度,英年早逝,临死之前,拿着弟弟的手说:我对不起你,没能供你上大学。

故事讲完了,各位看官,我愤慨呀!老爸本没有什么错啊,他只是一辈子不甘心呀,同样是教师,公办和民办的待遇相差何止一倍呀,他因为农村户口就是转不了正。到了他老人家又上了政府的当了,我就现在想为他老人家,以及千千万万和他老人家一样的受害者讨个说法:

一. 有人说这是历史,有历史背景。

是历史我们就不能讨个说法了吗?要是这样都不可以,那么请问,我们还有什么权利要求日本现任政府为前任政府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认罪?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那么我们自己的政府就不能对人民正视历史?

二. 政府是不是对人民犯下了罪行?

1. 城市户口不具备产品的属性,也就是没有买卖的基础。政府拿出来卖,人民有没有给这个权利?如果没有就是权利寻租,官员个人权利寻租我们叫贪污受贿,那么政府集体呢?现代法制社会,任何买卖公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这样做是不违法的,那么政府也就可以买卖官员。(可悲的是,事实上很多地方就是如此,只不过卖户口更加赤裸裸)。

2. 政府具有信息的垄断性,在即将到来的重大改革之前,大卖户口行为特别恶劣,存在典型的欺骗特征。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如果有重大信息隐瞒,上市公司就存在违法行为,应该对股民的损失进行赔偿。政府也一样,如果说政府的寻租行为是个普遍问题,政府大卖城市户口这件事还存在重大欺骗。这是对那些广受剥削的农民伤口上撒一把盐,可怜的“笨”农民真是死不瞑目啊。

3. 如果要卖,也必须经过听证会。也许看官会笑,没错,那会儿政府还没有这个概念。我只是想知道户口是怎么定价的?卖户口的钱又用在哪里了?有没有被集体瓜分掉了?既然政府可以卖,那么我们能不能退呢?我不做城里人了,不要城市户口还不行吗?买件商品不满意还可以退,至少也有个保修期,确实是伪劣商品我们都还可以找消协帮忙讨个说法。现在完全没有用的城市户口,只见有卖的部门,却退货无门,真是流氓逻辑。我现在想的是就算能退,大概钱也早被瓜分,没钱可退。

各位看官,政府大卖城市户口事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我一小民,我知道永远不可能为死去的老爸讨回一个公道,我很绝望,我只希望大家都来讨论这个问题,这篇帖子如果能像芙蓉姐姐的大S一样广为流传也算给那些和我老爸一样的“笨蛋”农民一点心理上的安慰。而且这件涉及500亿的公案如果能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也能对老百姓的**意识进行培养。本人电脑水平有限,希望广大看官多多转帖,推广宣传,谢谢了!政府当年卖户口的罪行该清算了!

四、谁来关心当年买户口{农转非得那些人} 119.167.56.*

1楼

靖宇于九几年开始办理农民买户口,每个人花3000元办理城镇户口,落户这批农转非的人有特别多人,共为靖宇筹集了多万的资金,极大的促进了靖宇的发展。可是到了现在,我们这批人却成为了一群无人理睬的群体,一群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弃儿。医疗保险,我们没有。养老保险,我们没有。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我们也享受不到。我们比三农还三农。现在,每个村子里还给每个村民每月补助几百快钱,各种福利也不用说了。可是我们这批当时买出户口的人什么也没有。敬请予以提出并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在今天,在口头上、形式上消除城乡户籍的差别,居民户口取代农村户口之后,城乡之间的隔阂并未真正消除,“农村居民”成为“城市居民”,其实际壁垒依然存在。与此同时,那些“买过了户口”的“事实农民”,他们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事实的侵害。这部分人的命运没有人眷顾,他们的权益没有人来维护。而他们,直到连农民的待遇都不能享受的时候,才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才如梦方醒般地感受到了被欺骗的感觉。

政府卖户口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农民手中刚刚积攒起来的几个钱,就是为了筹措城市发展资金、工业发展资金,以及财政所缺资金。但是户口卖出以后,几乎没有一级政府为这些买户口的农民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卖就卖了,你自生自灭去。你有“关系”,就到城里找个合同工干干,自己想办法把户口迁到城里,到城里买房置业;你没“关系”,你就继续在家里种责任田。从这个角度看,政府是对不起买户口的农民的,更是亏欠了那些买了户口仍然做农民的这部分人的。

“事实农民”,没有享受过一天城市生活,没有享受过一点城里人专享的城市公共产品,没有人安排过他一份工作,没有人分给过他一寸住房,更没有人给他登记过下岗失业、缴过养老医疗等保险……总而言之,他们买户口的钱扔进了水里。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生活,事实上也为政府财政、为经济发展、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牺牲,到最后,他们吃不上鱼却闹了一身腥,成了刀俎上待宰的鱼肉。

买户口的农民想“跳农门”,这是利益趋动、人性使然,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无可厚非。出台卖户口政策的初衷,并不是让农民来分享工业经济和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说得刻薄一点,就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基于上述原因,农村社会吸纳投资的能力十分薄弱。资本倒流、公共产品不足、投资缺乏——成了农村社会的真实写照。没有积累的土地是贫脊的土地,没有投入的产业是衰朽的产业,而没有形成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农民,希望则显得有些渺茫。客观地讲,直到目前为止,除了进城,农民脱胎换骨没有更多可以奢望的目标。

没有做系统调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年,买了户口,但是没有能够融入城市的农民绝非少数。这部分人是应该怪自己命不好,还是怪自己眼太瞎?这部分人是应该怪自己太过幼稚轻信?还是应该怪当地政府的无信无情?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从一个一穷二白的新生国家起步,是需要一批人做出牺牲的。数十年来,农民们已经做得够多,尽管他们不是出于自愿,不是出于主动,没有多少豪言壮语,没有多少自觉自发。但,中国农民功不可没。这个国家没有理由再让他们长期享受不公平的对待,这个社会没有理由继续让农民成为二等公民。

经济发展到今天,社会发展到今天,纯朴的中国农民的牺牲总该有个头吧。地方政府在面对基层农民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多一点历史责任感,面对现实地,务实地给农民们一个光明的明天?特别是那些买了户口却始终未能享受到城市文明的农民,作为决策层的地方政府,是否应该承担起道义上的责任,给他们做出一些应有的补偿。退一万步讲,当政者是不是应该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把这部分农民还当着普通农民,来平等地对待?目前保底的做法是让“事实农民”享受普通农民的平等权利。今后条件成熟时,在推进户籍制度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考虑这部分人的合适补偿。

买户口的农民,到今天已经分化为多种群体。除了前文所述的这部分一天也没有进入城市(城镇)的“事实农民”,有的成功融入了城市,尽管他们历经了比普通城里人多得多的艰辛;有的曾经进入了城市,但是因买来的户口是“二等户口”,在就业压力面前,他们被歧视,首当其冲成了牺牲品,没有公正地享受城市人的待遇。后两种类型的昔日农民,也曾为地方发展作出过牺牲或奉献,也应得到相应的关注,并在时机成熟时得到回馈和补偿。

政府啊,什么时候才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关注户籍制度改革10多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郧县政府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以敛财为目的大肆买卖户口,一错再错,最终造成这些买了户口的老百姓“不城不乡”、“不上不下”,严重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损害了户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也让地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大打折扣。他说,不管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如何变换,政府犯了错必须由政府解决,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

六、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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