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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访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问题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0-03-03 20:00: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论信访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

问题和对策

摘要: 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当下的纪检信访监察工作已成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随着时代的要求,信访工作在纪检中的弊端已经显露无疑,本文针对此方面具体做如下探讨。

关键词: 纪检监察 信访工作 反腐倡廉 制度建设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在近年来已有显著作用,而在行政监察工作当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效能。经过2005年重新修订了《信访条例》,大体上修补了信访工作上一定的漏洞,但是同时,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以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纪检监察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切实解决好群众信访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的形势,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已从事后、防御、权力反腐为主向事前、预防、制度反腐为主转型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建设的重中之重。

反腐倡廉建设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同属于党风廉政范畴,是共性与个性、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其中,反腐倡廉建设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导向和制度保证,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则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只有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贯彻于反腐倡廉建设之中,落实在和谐发展的目标之上,才能与反腐倡廉建设保持高度的协同协调性,并形成相应的运行机制,才能使得反腐倡廉建设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形成互而有效的发展。

二、当下我国纪检监察工作中所存在的信访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腐败问题不断从纪检监察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据统计,“我国查处的腐败案件,有80%的案源来自群众的信访举报”。可见,群众的信访举报在监督职能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来源,在许多传统信访举报问题在得到有效控减和解决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新的影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虽然党和政府对信访举报工作制定了许多政策法规,但是依照现有的纪检信访工作来看,还是有如下诸多弊端: 1.群众观念及监察干部作风中所存在的问题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对社会的期望度越来越高,各种诉求也会相应地增加,且表现得越来越强烈。对有些地区来说,今天群众关注的已不再是温饱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所呈现的公平正义的问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民主法制意识也明显增强,许多人民群众希望通过一定渠道向各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信访已成为群众们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还是有一些群众存在观念性的问题,即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 “理”,只要涉及到信访问题就想当然地联系到中央、省市等级别的政府机关;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多找几个部门、多找几个领导,才能解决;无论是否在理先闹再说;如此下去,人民群众势必会对整个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也会加重政府机关的重复工作量,给政府增加了众多的行政阻力。

与群众相比,一些领导干部的作风也存在问题,其中不乏有把“帮信访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信访群众看成是刁民,敷衍塞责,盲目应对、将个人的好恶情绪带到工作中,盛气凌人,态度生硬,伤害来访群众的积极性等,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对于信访举报中督办工作的懈怠。随着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规避性越来越强,从纷繁复杂的信访案件中筛选有价值案件线索的难度越来越大,且对于之后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花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构不成严重违纪的问题,一些信访干部只是层层转办的多,过问督办的少,致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集体访大幅度上升;对有些轻微违纪问题的反映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看不到举报的效果,就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感到十分得不满意,特别是有些信访举报件转来转去,最后甚至被转到被举报人手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影响更坏。在其中的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还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在群众面前故弄玄虚,对上级领导面前虚报浮夸。这显然是一个大问题,不仅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率,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还使得人民公仆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优良形象受损。 2.部门工作间所存在的问题

信访工作,就其性质本身而言,就是将民意转达的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其作为纽带的关键性作用,其中不光是将人民群众与政府机构联系起来,还是将各类政府机关联系起来的桥梁。

我国的信访机构庞大而分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以及政府的各个部门大多都设有信访机构,这样子的结构是否对广泛地听取人民诉求有利,先暂且不谈,但是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对于来访的群众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自己的诉求应投向何方?其次,就整个信访处理过程而言,信访系统缺乏统一协调的机制,甚至缺乏统一的计算机联网,这样导致信访者一个问题可能同时找几个机构,得到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可能不一样,甚至相互矛盾。如此不畅通的联系网,一定会造成信访信息的堵塞,使得部门的联系变得薄弱,解决人民群众问题的方式也会变得单一,不能高效运作的信访系统,毫无疑问会大大削弱各类纪检监察案件的督办力度,从而越来越趋于腐败之势。 3.信访监察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

信访制度发展至今,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规制度建设是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而任何制度建设的本身都是一个从缺憾到完善的过程,信访监察制度也不例外。随着时代发展,信访制度是时代的产物这一特性越益明显,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正在凸显这一事实无可争辩。其中,在整个救济、监督和解决争议的机制中,有些环节基本是没有运作起来,或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还有一些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约束的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作出过规定,但尚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章,这对规范信访监察工作有一定的影响。而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因没有制定与实施信访监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对信访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及基本要求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主要是凭经验和传统的方法进行办理,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无章可循、无规可依,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都很大。

三、与上述问题相对应的对策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既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倾听党员群众的要求、愿望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掌握党风政风的“显微镜”,是洞悉社会上潜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的“晴雨表”,是获得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因此,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好。 1.加强信访宣传,建立完善的信访责任机制

吴官正曾指出:“信访工作十分重要,要加强督办,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要求。”我们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切实实现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有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着力满足群众诉求愿望,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与此同时,信访举报开始呈现主体多元化、行为组织化趋势,我们要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揭露腐败。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载体密切同群众的关系,通过大力宣传信访举报的意义、任务,公开信访举报的工作方法,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联系地址和网上电子信箱等内容,向群众宣传参与监督的重要性,教育他们怎样拿起自己手中的权利,参与民主监督,提高群众参加监督的意识,依法引导群众信访举报。另一方面,党和政府要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实行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运行,扩大群众在民主监督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特别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要增加透明度,为群众监督提供条件,这样才能有利于提高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参与监督。

切实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加大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实行信访首长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 切实提高初次信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 采取有力措施, 尽量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要建立定期下访制度,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众、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工作信息网络

我们应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信访问题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会商研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在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帮助协调解决。反腐倡廉重要的信息来源,积极开发运用这些资源,可以推动领导科学决策,提高信访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纪检监察组织应当逐级设立信访工作联络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纪检监察信息员等,纪检监察部门可采取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把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建立定期联系反馈制度,做到周上报、月通报、季分析,畅通联络渠道,准确把握群体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3.健全和完善信访监举报工作的督监察制度

为了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们应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把制约和监督权力作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制度创新的核心,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权力运行风险控制和监督体系建设,认真分析和界定权力运行关键点和廉政风险防范点,科学分解配置权力,严格规范运行程序,形成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的权力运行和制衡体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重点,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保障,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为基础,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保障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权利,维护信访举报秩序,分发挥协调、催办、督查作用, 为反腐防腐提供体制保证。

并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调研、联系群众、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制度, 规范公开办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 采取切实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要建好领导干部“个人廉正档案”, 对于“钱、权、人”等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坚持公开、透明, 在程序上把好关, 在环节的监督上要有力度、广度、深度。要在维护信访秩序、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化解和处理群体性上访等方面, 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 建立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监督职责的实施。

总而言之,做好新时期的纪检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遵循平等、公正、全面的原则, 尽快完善和建立相关机制, 特别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和相关政策, 依纪依法开展信访举报工作, 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参考文献:

[1]蒋旋新.《反腐倡廉建设与高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互动有效发展的研究》,《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 年第8期

[2]何小祥.《信访工作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中国监察》,2007年第23期 [3]苏纪信 裴义红.《“四项制度”构筑和谐高地》,《中国监察》,2009年第15期 [4]樊春芳.《制约信访举报渠道的因素和应对措施》,《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第7期(下) [5]苏纪文.《切实解决好群众信访的突出问题》,《中国监察》,2007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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