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3:24: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浦国税办发„2010‟51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高素质、高效率的国税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县局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全局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考察、核实和评

价。

第三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

合。

第四条: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等的

重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全局各科室、稽查局、信息

中心的现职中层干部。

第六条: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总体上分为德、能、勤、

绩、廉五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是否以身作则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及制定的各项税收工作规定;是否讲党性,顾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联系群众;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能否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能: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是否具有胜任现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

析能力;是否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文化学历和实践经验;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富有创新能力,结合部门工作

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勤:主要看干部是否敬业爱岗,作风深入,善于调查研究,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是否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是否经常同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加强相互沟通;是否勤于思考和探索,对分管工作有深刻的见解,

能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

绩:具体考核干部是否按照本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理清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各阶段工作要点,并狠抓贯彻落实;是否始终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正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

业务知识学习,并取得良好效果。

廉:主要看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条:中层干部考核为年度考核,并实行基数分和倒扣分、附加分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基数分为100分,其中综

合管理50分,工作目标考核50分。

第八条:考核内容、方法、程序。

(一)综合管理考核

1.民主测评(30分)。

年度结束后,每位中层干部应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并分别在部门或中层干部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为《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表》所列内容。民主测评分一般干部、中层干部、局领导三个层次。测评得分为:一般干部测评得分×40%+中层干部测评得分×

40%+局领导测评得分×20%。

民主测评的范围: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四科、稽查局、纳税服务科按科室范围进行测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办一起进行测评;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

收入核算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三科、信息中心一起

进行测评。

2.办事档案(10分)

考核办公室应每月计算确定中层干部办事档案考核得分,并按月反馈给中层干部本人。其每月考核得分分值档次为: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每月得分累

计÷12,即为中层干部办事档案年度得分。

3.日常管理(基础分10分,实行倒扣分制度,不设下

限)

(1)被上级单位、地方政府部门或局政务督查通报批评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中层干部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

1分。

(2)中层干部本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每次扣2分;本科室工作人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科室负责

人每人次扣1分。

(3)各科室单位一把手应及时传达每次局务会议、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按规定传达的,每少一次扣

1分。

(4)严格落实县局制定的分单位学习制度,根据县局印发的《浦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组织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按规定制定学习计划或组织集中学习的,对科室负责人每次扣1分。不按规定参加分单位集中学习或县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的

每次扣1分。

(5)各科室单位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干部年休假,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对科室单位一把手扣1

分。

(6)中层干部被纳税人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1分,

情节严重引起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

(7)中层干部应带头参加县局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

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8)中层干部应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

的每次扣1分。

以上考核内容由考核办公室按月考核,并按月反馈给中

层干部本人。

(二)工作目标考核

1.各科室单位应认真落实县局制定的业务目标考核责任制,并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目标考核办法,考核到每个岗位(含科室一把手)。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并将考核办法于6月底前报送考核办公室,未制定考核办法的,对科室单位班子成员每人扣3分,未按时报送的扣1分。

2.评分标准:

(1)、按局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将科室考核成绩分为

三档:优秀+

5、良好+

3、合格+0。

(2)、科室负责人以50分基础分加科室考核加分为最

终得分。

(3)、按照各科室自行制定的业务目标考核责任制,计算出科室每位中层干部的考核得分,再以科室负责人的得

分为标准进行换算。

3.考核办公室应根据各科室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在县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中层干部

的业务目标考核。

(三)附加分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予以加分

1.科室单位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通报表彰的,相关中层干部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通报表彰的,每人

次加3分。

2.科室单位受到上级国税机关通报表彰,相关中层干部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上级国税机关通报表彰的每人次加

3分。

3.经考试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职称的,获得当年加2分。

4.凡当年被列入省国税局人才库人才资格的,加1分

第九条:局党组原则上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确定中层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予

以通报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对考核结果为后三名的中层干部,由县局领导进行诫勉谈,对连续二年位列后三名的,免去其中层干部职

位。

第十一条:中层干部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在公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酒后驾车、参与赌博,

一经查实,直接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局中层干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要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整体和个体的关系,摆正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规范执

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考核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

室人员的组成另行下文。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浦江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1]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某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修订稿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