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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5:49: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居委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度

居委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度

为使居委会干部明确和做好自己的工作,使社区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根据深圳特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我社区的实际,居委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解放思想,带领群众坚持改革开放,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经济,完善经营体制,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坚持“两手抓”,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城市。

3、严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4、负责社区和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不断完善居委会干部管理机制。

5、领导社区居民、社区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居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党支部书记职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书记要在支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社区各项工作起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在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主持研究和提出本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群众致富和生产、生活、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重大事情的决策,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2、搞好“文明社区、文明户”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居民的思想状况,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调动每个支委成员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各自独立开展工作,发挥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

4、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定期研究和部署各项党建工作,及时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定期检查支部及下属党小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5、加强对行政居委会、居民小组和企业干部的培养教育,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规划和措施。

6、协调党支部与居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营等组织的关系,支持和帮助社区组织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三)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支持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参与本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协助做好研究制定本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等项工作。

3、具体抓好党支部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调动支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部门和职能作用,提高整体效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抓好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的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四)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各党小组和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支部、小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向支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规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改选、补选支委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工作。

5、负责党员管理和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支委和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五)宣传委员职责

1、及时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居委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时事政策、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新形势下经济特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城市新风尚。

4、指导和协助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开展群从性的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活动,努力提高居民的整体文化素质,组织居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六)纪检委员职责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对党员的违犯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的党员,要及时认真地调查,并按照党纪、政纪条定,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居委党风党纪情况。

二、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居委会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居民民主议事制度,居委会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积极支持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搞好本社区各项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4、大胆开拓创新,积极引导居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5、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6、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居民团结,家庭和睦,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特区城市新风尚。

7、在街道办党委、居委党支部领导下,配合街道办做好本社区各项事务,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8、反映居民的意愿、要求和建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和利益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利益关系。

9、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社区,积极发动居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强化社区的自治功能。

10、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人口包干指标的完成。

11、认真抓好殡葬改革落实,保证火化率达100%。

(二)居委会主任职责

1、在居委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街道办下达的经济、教育、城市建设事业和财政税收、优抚、扶贫、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

2、组织居委会成员在充分发动群众、集中多数群众意见正确分析评估当地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制定本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计划,并报街道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重视发展社区级文化教育事业,帮助社区级学校解决教学中具体困难,提高社区学龄儿童入学率;组织群众学习政治、文化和技术,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4、帮助居民在发展生产、劳动致富中选择致富项目,开辟致富门路,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5、定期召集主持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会,向居民报告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依法治居委会,经常征求居民对居委会的意见,通过居委会的有关决定,选举或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团支部书记职责

1、积极贯彻居委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主持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搞好支部各工作。

2、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进行思想教育的意见,关心青年利益,帮助青年解决一些具体困难。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报告工作,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团员大会。组织开展各项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

4、引导和带领团员青年走科学致富、勤劳致富的道路,为发展本居委经济作贡献。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四)妇代会主任职责

1、负责主持召开妇代会委员会、代表会,传达党政组织和上级妇联的决议,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落实党政组织和上级妇联交给的任务,检查、督促、指导妇代会委员代表开展工作。

2、关心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经常向上级妇联和同级党政组织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妇女、儿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残害妇女儿童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3、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妇女工作情况,及时提议党支部研究妇女工作,争取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保证妇女合法权益的实施。

4、经常注意培养、选拔妇女积极分子,树立先进典型,教育妇女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特区城市新女性。

5、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妇女积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

(五)居委会文书职责

1、负责搞好居委会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做好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居民委员会会议等重大活动的记录和材料整理,负责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承办、催办和文件的系统整理、编目、立卷和归档。

2、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统计报表,负责分发、汇总和核实,并及时准确地填报,为上级和本社区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资料。

3、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接待、登记、承办、转办、催办、查办及信访材料的整理归档。

4、负责居民户籍登记管理,管好用好居委会印章,认真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居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为上级机关和居民服务。

5、参与两个文明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起草、修订和完善居委会规民约、本居委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发展集体经济计划等,当好支委居委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治保主任职责

1、协助居委搞好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全社区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外来人员的户口管理、房屋出租、交通安全等工作,协同派出所把本居委建设成为一个安全文明小区。

2、负责召集治保委员会议,制定治保工作计划及各项制度,研究部署治保工作,解决重要问题,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治保积极分子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具体问题。

3、协助公安机关动员、组织群众揭发检举犯罪分子,查捕通辑的罪犯,一旦发现,立刻报告或组织群众扭送。

4、经常向群众进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群众制定遵守治安公约和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并定期检查、清除不安全因素。组织居民实行治安联防,开展治安巡逻,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发动和组织群众配合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户”创建活动,认真讨论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居民执行。

(七)民兵营长职责

1、主持居民兵营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的各种会议,传达贯彻居委党支部和街道办武装部对民兵工作的指示,经常检查、总结和汇报民兵工作。

2、发动和组织民兵学科学、用技术,发展城市经济,带头勤劳致富勇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参加文明社区建设。

3、在民兵的组织整顿中,负责做好出队、入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保证民兵组织的健全。

4、认真搞好应征适龄青年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青年尤其是应征对象及其家属懂得,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神圣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

5、加强对民兵的国防教育,搞好军事训练,落实战备措施。教育民兵明确任务,熟悉地形、道路、战斗方案和信号规定,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公安机关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八)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组织调解小组、调解员经常向居民宣传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时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现行政策、法律和司法工作的意见、要求。

2、调解全社区的民事纠纷和一般性经济纠纷,帮助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防止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3、负责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的学习、例会、请示报告、岗位责任、评比表彰等各项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调解工作的指示,做好布置、安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

4、积极与团支部、妇代会等群众组织配合,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户”等群众性活动,培养居民的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居风民风,减少纠纷的发生。

5、做好违法青少年和刑满释放、劳教解除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促进他们振作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新人。

(九)居民小组长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居委会、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2、负责召集居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本小组的各项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居委会请示和汇报工作。

3、组织居民完成居委会、街道办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居委会搞好社区内生产、生活和公益事业等各项管理工作。

4、组织居民各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民意

中共阿克苏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工作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时事政治理论知识,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实施。

(二)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抓好工会妇联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四)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党支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积极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重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七)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监督,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员大会,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党员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八)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职责 (一)支部书记的基本职责

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按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主要内容有:党员队伍、支部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

以及表现情况,支部建设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支部生活的情况等。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主要有:起草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以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积极配合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要经常与党员谈心,了解其工作、思想情况。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一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党员教育要形式多样,讲究实效。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主要内容有:经常谈心,组织其参加一些组织活动,经常进行教育,并交给一定任务或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对象,要按规定定期考察。并要及时向支部汇报培养考察的情况。接收新党员的主要程序有: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人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综合整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要及时做好其转正工作。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责任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认真做好调查工作,采用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书面调查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和支委会的要求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出墙报和印发宣传资料等。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计划,经支委会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加以实施。学习计划的内容有: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形式方法以及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党员教育,要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以增强灵活性、对性和实效性。其主要的方式有:“三会一课”、党校培训、专题教育、电化教育等。

3.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鼓动,统一党员的思想激励党员群众为完成中心工作任务而努力。

(四)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抓好党风整顿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认真调查党员违反党章、违犯党纪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4.受理党员和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在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工作时,应如实报告党员和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情况。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6.对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阿克苏地区完善三项制度,健全两种机制提升非公经济组织

2010-09-04 11:30:28 来源:昆仑网—新疆党建网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中,阿克苏地区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健全两项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党组织组建工作责任制。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各县(市)制订了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强化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及乡镇(街道)党委的主抓责任。把组建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组建工作纪律,严控工作进度,加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统战、工商、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

局,确保“百日集中组建”活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党支部书记,企业业主和党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系会议,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组建进展情况,总结经验作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建立“百日集中组建”活动信息周报制度。地区专门设计了《阿克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进度统计表》,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百日集中组建” 活动成员单位,各县(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社区)每周汇总本辖区的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报表并逐级上报。在畅通的信息周报机制保障下,县(市)委组织部及时掌握组建动态,地委组织部全面盘点工作进度,每10天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组建效果好的县(市)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县(市)提出指导意见,收到了较好的督促推动效果。

四是强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机制。阿克苏地区共选派了334名机关事业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当好企业发展服务员,当好企业经营调研员,当好企业招聘联络员,当好企业纠纷协调员),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调动企业业主组建积极性,在业主中营造出“我要建”的浓厚氛围。同时严格按照党内规定程序和要求,“一企一策,一个方案”,全程指导组建工作。

五是建立行业职能部门协调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将抓本行业、本系统党组织组建工作情况作为开展“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党组织书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质量目标责任制度

1目标责任制度

岗位目标责任制

岗位目标责任制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矿井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财务总监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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