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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部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1 19:52: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北师附校小学部学籍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是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是做好“两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因此,为了使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更规范化、更科学化、更现代化,现将我国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新生入学:

1、严格按照招生原则进行招生。

2、新生入学时,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带子女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3、新生入学后一周内采集学生信息。学生信息采集表由班主任负责分发给学生家长进行填写,并由班主任进行统计与审核,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建立学生学籍。

二、转入与转出

1、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转入我校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处处审核通过, 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居民户口薄等证件到我校报名,并由我校教务处开具“转学回执”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2、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出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给学生开具“转学证”,收到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后, 才能由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将学生学籍一并转出,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3、成功转入与转出的学生,由教务处及时与学籍管理员沟通,对该生的学籍进行变动。

3、每个学年度开学时,将人数统计表发到每位班主任手中,认真统计每班在校人数,流动人数,、清查已有的学籍。补全学籍遗留问题,整理好学籍管理档案。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做好各种名册的调查统计工作。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各种报表数据准确,材料完整。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 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毕业

1、对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2、学籍管理员认真核对毕业生信息(与户口信息一致),做好毕业班工作,对毕业生信息进行存档。

五、日常工作

每天由值周教师对各班学生到校情况准确准时填报,及时反馈于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由学籍管理员将每日学生到校情况录入于学籍系统中。

南湖中学小学部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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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学籍管理工作计划[版]

小学部工作计划

(下)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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