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语办发[2009]1号
关于报送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实施方案
及有关材料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示范区语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示范区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办[2009]19号)精神,为积极落实各项迎评工作,进一步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语言文字迎评活动开展情况。现请上报以下材料:
1、本部门(单位)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2、本部门(单位)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要求内容翔实,任务明确,分工具体。
3、本部门(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日常负责人(兼联络员),具体包括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E-mail或QQ号等。要求负责人应熟悉本部门(单位)情况、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示范区语委办(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报送
语言文字工作
迎评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史小平书记,李大方副巡视员。
示范区语委各成员单位
杨凌示范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
共印55份
《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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