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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22:30: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Bursting Disc Devices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年

2008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

达了《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任务书。2009年3月,中国特检院于组织

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对起草组组长提交的初

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2009年6月和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二次起草

组工作会议对初稿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09年12月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

检特函

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年

月,根据征

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月,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

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月本规程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起草工作在充分吸取爆破片装置事故教训和大量的调研工作以及试验数据的基

础上,提出了对爆破片装置的基本安全要求。对爆破片装置的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规

定,明确了爆破片装置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等过程以及制造许可

、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工作的要求。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如下:

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张志毅、宋绪鲜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甘晓东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震 沈阳航天新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金志伟 大连理工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喻健良 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苏州贝斯安贝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气体协会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附件A

语„„„„„„„„„„„„„„„„„„„„„„„„„„„„„(3) 附件B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要求„„„„„„„„„„„„„„„„„„„„„(7) 附件C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条件„„„„„„„„„„„„„„„„„„„„„

(16) 附件D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

(20) 附件E 爆破片装置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39)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爆破片装置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特种设备的爆破片装置安全性能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条例》所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的爆破片装置。

爆破片装置由爆破片和夹持器等零部件组成,本规程所涉及有关爆破片装置术语见附

件A。

第三条

本规程规定了爆破片装置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等过程以及

制造许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工作的基本安全要求。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规

定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

第四条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吴全龙 顾雪铭 周伟明 徐维普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曾志中

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境内、外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的受理和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获得制造许可的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在制造的产品上标注“TS”许可标志和《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编号。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

发证等。许可具体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条件见附件C。

第五条

爆破片装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型式试验,其中第(一)、(二)、(四)

项在型式试验前应当进行产品试制:

(一)新产品投产前;

(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 (三)申请或更换制造许可证;

(四)制造单位停产超过六个月重新进行生产;

(五)产品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时。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见附件D。

第六条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许可申请受理后,应当按照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要求的

规格与数量进行产品试制,试制产品应当是许可申请爆破片装置类别、型式中有代表

性的产品。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附件D的要求,约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爆破片装置型

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程序包括约请与受理、设计审查、抽样、检验与试验、出具型式

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

第七条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应当按照产品的类别、型式进行。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

投入批量生产的爆破片装置必须是经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类别、型式。

第八条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许可范围进行制造产品,并且应当接受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爆破片装置制造监督检验。爆破片装置制造监督检验要求见附录

E。

第十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程自

日起施行。

附件A 术

A1 爆破片装置

由爆破片(或爆破片组件)和夹持器(或支承圈)等零部件组成的非重闭式压力泄放

装置。

在设定的爆破温度下,爆破片两侧压力差达到预定值时,爆破片即刻动作(破裂或脱

落),泄放压力介质。

A2 爆破片

在爆破片装置中,因超压而迅速动作的压力敏感元件。

A3 爆破片组件

爆破片、背压托架、加强环、保护膜或密封膜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零件组合成的组件,

又称为组合式爆破片。

A4 夹持器

爆破片装置中,具有定位、支撑、密封等功能,并且能够保证爆破片准确动作的独立

夹紧部件。 A5 支撑圈

用机械方式或焊接方式固定爆破位置,并具有支撑爆破片受力、保证爆破片准确动作

的功能,但不能独立起到夹紧作用的环圈状零件。 A6 加强环

组合式爆破片中,与爆破片边缘紧密贴(结)合,起到增强其边缘刚度作用的环圈状

零件。

A7 泄放接管

连接于爆破片装置的泄放侧,用于爆破片装置泄压后将压力介质引至指定地点的接管

A8 背压托架

在组合式爆破片装置中,用以防止因系统在背压工况时,引发爆破片意外破坏的支撑

架(或托架)。

A8.1 张开形背压托架

爆破片爆破时发生破裂的背压托架。

A8.2 非张开形背压托架

爆破片爆破时不发生破裂的背压托架。

A9 背压

当爆破片装置泄放侧压强高于入口侧(或入口侧呈负压工况)时的泄压侧压强。爆破

片与托架等零部件设计中,应当考虑背压工况时,爆破片装置入口侧与泄压侧之间压

强之差的影响。

A10 密封膜

在组合式爆破片装置中,对开缝型爆破片起密封作用的薄膜。

A11 涂层

通过喷涂的方法,在爆破片或夹持器等零部件的表面所涂覆的一定厚度的金属或非金

属层。

A12 防腐保护膜

爆破片装置受腐蚀性介质影响时,为了防止腐蚀破坏而附加的金属或非金属薄膜。

A13 镀层

采用电镀的方法,在爆破片或夹持器等零部件表面电镀的一定厚度的金属层。

A14 温度屏蔽装置

爆破片装置中,用来保护爆破片避免直接承受过高或过低温度的装置。

A15 爆破压力

在设定的爆破温度下,爆破片动作时两侧的压力差值。 A15.1 设计爆破压力

在特种设备设计时,根据设备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设定的,在设计爆破温

度下,爆破片应当具备的动作压力值。 A15.2 最大(最小)爆破压力

设计爆破压力与制造范围和爆破压力允差的代数和。 A15.3 试验爆破压力

爆破片装置进行爆破试验时,实测的爆破压力值。

A15.4 标定爆破压力

标注在爆破片铭牌上的,在规定的设计(或许可试验)爆破温度下,同一批次爆破片

抽样爆破试验时,实测爆破压力的算术平均值。

A16 爆破温度

爆破片达到爆破压力时,爆破片膜片的温度。

A17 制造范围

一个批次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相对于设计爆破压力允许的偏差范围。

A18 爆破压力允差

试验爆破压力相对于标定爆破压力的最大允许偏差。

A19 泄放面积

爆破片装置用于泄放压力介质的最小横截面的流通面积。 A19.1 设计泄放面积

在设计流通面积时,考虑到爆破片爆破后张开程度、残留碎片(含背压托架及其附件

的残片等)对爆破片泄放能力影响;还应当考虑到在超音速泄放时,由于高速气流形

成的“三障”(音障、热障与黑障)、泄放背压、高温、气体电离、未燃泄放介质二

次爆炸、回火等因素对于爆破片泄放能力的影响,所确定的泄放面积。 A19.2 安全泄放面积

将设计泄放面积乘以大于1的系数的泄放面积值。

A20 泄放量

爆破片装置爆破后,通过泄放面积能够泄放压力介质的流量,又称爆破片装置泄放能

力。

A20.1 理论泄放量

按照爆破片装置净泄放面积理想喷管的计算泄放量。 A20.2 实测泄放量

在试验装置上,在泄放压力下测量的爆破片泄放量。 A20.3 安全泄放量

在系统出现紧急超压情况时,爆破片装置可通过的介质流量。

A21 批次

具有相同的类别、型式、规格、标定爆破压力和爆破温度,并且材料(牌号、炉批号

、规格)以及制造工艺相同,连续生产的爆破片装置为一个批次。

A22 流阻系数

由专用试验装置测得的压力介质通过爆破片装置所损失的速度头(速度平方除以重力

加速度的二分之一)表示的无量纲项。

A23 疲劳寿命

经专用试验装置检测,所取得的爆破片装置在工作压力与常压范围内,按照规定的频

率变化导致爆破片装置破坏的循环次数。

A24 型式试验

对爆破片装置的样品所实施的检验与试验,以验证爆破片装置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安

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附件B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要求

B1 材料

(1)用于制造爆破片装置的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与使用条件相适应的耐腐蚀性能、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满足检验、试验以及安装使用等安全技术要求; (2)用于制造爆破片装置的材料,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材料制

造单位应当对材料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并且向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提供材料质量证明

文件。

B2 设计

爆破片装置的设计应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直接采用国外标

准时,应当将标准原文以及中文译文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B2.1 设计单位

爆破片装置设计单位应当是专业的设计单位,也可以是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爆破片

装置制造单位在取得制造许可的同时,也具备了爆破片装置设计许可。 B2.2 设计文件

B2.2.1 设计文件内容 爆破片装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设计

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任务书; (2)设计图样;

(3)设计说明书(含设计计算书); (4)使用说明书。

B2.2.2 设计任务书

爆破片装置必须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设计任务书所需提供的原始数据与设

计要求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操作参数(包括设备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压力波动范围和频度、设备的

容积、设备内部气、液、固相所占容积或比例、介质最大流量、可确保设备安全的最

小安全泄放流量、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和爆破温度,以及泄放后可能产生的背压工

况,介质性质以及泄放速度,可能对安全泄放的影响因素等);

(2)介质的名称及其特性(包括介质的组成、组分浓度与比例、各组分的蒸汽压以及

其氧化性、易结晶程度和腐蚀性、相态、粘度、毒性、可燃爆特性等); (3)安装接管(法兰)、泄放接管等零部件的设计技术要求; (4)爆破片装置使用单位要求的主体材料牌号; (5)预期使用寿命(含疲劳寿命); (6)制造、验收标准。

B2.2.3 设计爆破压力

(1)爆破片装置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

(2)如果设备或图样中注明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爆破片装置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

该设备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3)当爆破片装置作为辅助泄放装置与安全阀装置并联使用时,爆破片设计爆破压力

不得超过设备设计压力的1.04倍;

(4)当设备有泄漏试验要求时,爆破片装置的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设备的泄漏试验压

力。

B3 制造与检验 B3.1 一般要求

B3.1.1 设计修改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对设计文件修改时,应当取得委托单位的书面意见,并且对修改

的部分作详细记载和备案。 B3.1.2 外购、外协零部件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外购、外协的零部件应当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且

应当获取质量证明文件。 B3.1.3 爆破片与零部件加工

爆破片与零部件(夹持器、支撑圈、背压托架、加强环、密封膜、保护膜以及其它外

协的附件)的加工应当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爆破片的零部件加工、装配

、试验应当编制工艺规程(工艺卡)以及制造过程质量控制表(卡)。 B3.2 出厂检验 B3.2.1 检验项目

爆破片装置的出厂检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1)爆破片装置(包括所有零部件、组件)外观检查; (2)爆破片装置爆破试验。

爆破片装置出厂时,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图样

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B3.2.2 爆破片装置外观检查

逐片进行爆破片表面质量检查和夹持器的密封面表面质量外观检查。

B3.2.3 爆破试验

(1)在爆破片装置表面质量检验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批次爆破片装置中,随机抽取规定

数量样品进行爆破试验;

(2)在爆破温度下的实测爆破压力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批次爆破片装置出厂的标定爆

破压力与爆破温度。 B3.2.4 试验介质

爆破片装置试验所用的试验介质要求如下:

(1)用于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爆破片装置爆破试验介质,应当采用干燥空气做为试验介

质;在高压或高温条件下试验时,应当采用氮气做为试验介质;如果爆破片装置在实

际使用中,所接触工作介质为非双原子气体,应当对试验结果做出必要的修正; (2)用于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爆破片装置爆破试验介质,应当采用水或者矿物油做为试

验介质;如果爆破片装置在实际使用中,所接触工作介质为物理化学特性及热力学特

性等与试验介质差别较大时,应当对试验结果做出必要的修正。 B3.2.5 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爆破片装置的全部检验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和报告应当按照产品批次收集、整理、

计算和归档。并且以此出具检验和试验报告。检验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和报告的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4年。 B3.3 试验装置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具备完成出厂检验项目的所有试验装置。并且试验装置应当

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B3.4 标志

B3.4.1 标志内容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在每只爆破片夹持器厚度方向的边缘或者爆破片铭牌上标注

明显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1)《制造许可证》编号与“TS”标志; (2)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标识; (3)爆破片型号;

(4)批次编号和产品编号;

(5)爆破片与夹持器的材料牌号;

(6)规格(夹持器代号或泄放口公称直径); (7)标定爆破压力 MPa;

(8)爆破温度 ℃;

(9)最小泄放面积mm2;

(10)流阻系数(KRG—爆破片装置采用干态空气或惰性气体验证,或者KRL—爆破片 装置采用液体验证,或者KRGL—爆破片装置采用干态空气或惰性气体和液体验证); (11)监检标志;

(12)制造日期; (13)泄放方向。 上述第(1)、(2)、(6)项也应当在夹持器上标注。 B3.4.2 铭牌

(1)铭牌应采用与爆破片相同或者其它耐腐蚀材料制造,并采用焊接或者铆接等方法

与爆破片装置连接;无法焊接或者铆接时,应当采用其它方法连接;

(2)铭牌上的标志应当采用刻蚀、模压、钢印等方法标注在铭牌上,其字符高度不小

于2mm ,且明显易读;

(3)爆破片装置安装后,铭牌能够便于查看。

B3.4.3 出厂资料

爆破片装置交付用户时,制造单位随产品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爆破片装置的装配简图; (3)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书;

(4)制造单位与用户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 (5)产品质量证明书(按批向用户提供)。

B3.4.4 质量证明书

爆破片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 (2)批次编号; (3)产品型号; (4)制造(批次)数量;

(5)产品规格(泄放口公称直径) mm; (6)材料牌号;

(7)适用介质、温度; (8)设计爆破压力 MPa; (9)制造范围 MPa;

(10)标定爆破压力 MPa ; (11)爆破压力允差; (12)爆破温度 ℃; (13)流阻系数;

(14)制造依据的标准代号; (15)合格标记,检验人员印章;

(16)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检验专用印章或者公章; (17)制造日期。

B3.4.5 产品质量档案

每批次爆破片装置出厂后,制造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设计、制造技术档案,并且归档

备查。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资料:

(1)设计图样、设计说明书以及全部制造工艺文件;

(2)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3)制造过程过程质量控制表(卡)、检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和报告;

(4)出厂检验报告; (5)质量证明书;

(6)用户反馈信息、售后服务或维修的实情记录以及用户使用事故的现场调查与分析

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等。

设计、制造技术档案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四年。

B3.5 装运和保管 B3.5.1 包装

(1)爆破片装置应当配有专用包装盒(箱),其包装盒(箱)应当能够防止爆破片装

置在1米高处落下时受到损伤,并且应当避免爆破片的拱面受挤压而影响爆破性能; (2)每个包装盒(箱)外表面应当标注爆破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单位、

制造年月。包装盒(箱)内应当装有爆破片装置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B3.5.2 运输

爆破片装置产品应当经包装后,方可运输。在运输、搬动过程中应当避免碰撞、冲击

、潮湿和污染。

B3.5.3 保管

爆破片装置产品应当在原包装盒(箱)内贮存,并且保持贮存环境干燥和防止挤压。

B4 选用

B4.1 一般要求 (1)选用爆破片装置作为安全附件,应当综合考虑设备的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泄

放要求等因素;

(2)应当根据不同型式爆破片装置的特点进行选择,当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串联

使用时,应当选择无碎片或者非脱落型爆破片装置; B4.2 爆破片装置的泄放能力选用

(1)应当大于或者等于被保护设备的安全泄放量;

(2)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安全泄放量和爆破片装置安全泄放面积的

计算书,不能够进行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协商选

用爆破片装置。

B4.3 爆破片装置适用于以下场合:

(1)设备操作异常时,压力增加速度过快,安全阀不适用的; (2)设备运行中不允许介质有任何微量泄漏的;

(3)介质易产生沉淀物、粘性胶状物等有可能导致安全阀失效的; (4)介质腐蚀性较强的;

(5)安全阀不适合的其它场合,例如泄压面积很大、泄放压力过高或者过低等。 B4.4 爆破片装置不适用于如下情况:

(1)经常超压或者温度波动过大的情况;

(2)反拱形爆破片装置不适用于,介质可能在拱面大面积结晶或者高粘度介质的情况

B5 安装

(1)拆开爆破片装置包装盒(箱)后,必须认真检查爆破片有无损伤,拱面有无被挤

压的痕迹。确认无损伤或者挤压时,才可以进行安装;

(2)爆破片装置安装前应当认真阅读安装说明书,按照安装说明书的要求正确安装; (3)应当按照正确方向将夹持器安装到夹持法兰中,均匀拧紧夹持法兰的螺栓; (4)在爆破片装置安装过程中不要损伤爆破片的拱面,不得在爆破片与夹持器间随意

附加密封垫片,不允许自行对夹持器进行任何修理加工;

(5)爆破片装置的铭牌,在安装后应当便于查看,安装位置以及方向应当避免在人员

经过时刮碰,并且不得与其它设备之间产生磨擦;

(6)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危害介质以及贵重介质的承压设备

,应当在爆破片装置的泄放侧设置泄放接管,将介质排放到安全地点,并且应当进行

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7)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爆破片装置采用排放汇集管时,汇集管的截面积不得不小

于各个爆破片装置泄放接管截面积的总和。

B6 使用

使用单位应对爆破片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及定期更换,并且保留爆破片装置

使用技术档案。

B6.1 拆卸、维修、改造

爆破片只能与原制造单位提供的夹持器配套使用。爆破片装置的所有零部件,使用单

位不得自行拆卸、维修、改造,除非得到原制造单位的书面认可。 B6.2 日常检查

使用单位应当经常检查爆破片是否有介质渗漏现象。如果爆破片为外露式安装,应当

查看爆破片是否有表面损伤、腐蚀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B6.3 定期检查

爆破片装置的定期检查周期可以根据使用单位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但最长不得

超过一年。定期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爆破片装置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爆破温度是否符

合运行要求;

(2)检查爆破片外表面有无伤痕和腐蚀情况,是否有明显变形,有无异物粘附,有无

泄漏等;

(3)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检查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压力指示装置

,以确认爆破片装置是否破裂或泄漏,安全阀是否泄漏;

(4)检查排放接管是否畅通,是否有严重腐蚀,支撑是否牢固;

(5)检查带刀架的夹持器的刀片(如有可能)是否有损伤缺口或刀口变钝;

(6)如果在爆破片装置与设备之间安装有截止阀,检查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

封是否完好。

B7 更换

B7.1 爆破片更换

爆破片的更换周期,应当根据设备使用条件、介质性质等具体影响因素合理确定。一

般情况下爆破片装置的更换周期为2~3年。对于腐蚀性、毒性介质与苛刻条件下使用

的爆破片,应当缩短更换周期。

对以下情况的必须立即更换: (1)有B6.3(1)至(3)的情况的;

(2)设备运行中出现超过最小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 (3)设备运行中出现使用温度超过爆破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范围的;

(4)设备检修中拆卸的;

(5)设备长时间停工后(超过6个月),再次投入使用时。 B7.2 夹持器更换

爆破片更换时,应当对夹持器做相应的清洗和检查,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应当将夹持

器交原制造单位进行维修或者报废处理: (1)夹持器出现变形、裂纹或遭受较大面积腐蚀; (2)夹持器密封面损坏;

(3)带刀架夹持器的刀片损伤或变钝;

(4)存在其他影响爆破片正常安装或正常工作的问题。

B8 产品技术档案

爆破片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爆破片装置使用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1)爆破片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2)爆破片装置定期检查记录及报告; (3)爆破片装置的日常使用状况;

(4)爆破片装置或零部件的更换记录;

(5)爆破片装置运行故障、事故及维修记录。

附件C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条件

C1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项目品种为“爆破片装置”,产品许可范围是按照品种、规格、爆

破压力、爆破温度等做为限制条件。 注C-1:爆破片装置的制造许包含产品设计的内容,取得了制造许可即具有爆破片的

设计许可。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时,包含对爆破片设计人员考核的要求。

C2 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条件

C2.1 法定资格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在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C2.2 基本要求

(1)拥有适应爆破片装置制造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

(2)拥有爆破片装置制造必要的设计与生产条件。包括制造场地,原材料和产品存放

场地,设计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等;

(3)拥有适应产品设计、制造需要以及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试验要求的检测手段和条

件,包括检测仪器、理化检验设备、无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与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相适应的试验条件;

(4)具备产品的设计、主要生产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 (5)具有与制造爆破片装置相适应的理化检验、无损检测能力。

注C-2:(1)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理化检验、无损检测工作可以采取分包的方式进行

(2)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无损检测工作分包时,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和能力

(3)爆破片装置制造过程中分包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应当由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负

责。

C2.3 质量保证体系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

要求》(TSG Z0004)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品特性建立、实施、持续改

进的爆破片装置的设计、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形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C2.4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在册职工人数不少于30人。 注C-3:仅从事单一品种的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其注册资金和在册职工要求可适当

降低,但最低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0万元,在册职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 C2.5 专业人员

C2.5.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设置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理化、无损检测、

检验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注C-4:(1)制造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控制的实际情况和产品

技术特性进行设置。如果产品标准没有焊接、无损检测等要求时,可以不设置相关质

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如果制造单位的部分工序和检验工作(例如:焊接、理化检验、无损检测)由分

包方承担时,必须设置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负责对分包方工作质量的控制

C2.5.2 技术人员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在册设计、工艺与质检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20%。其中机械

、材料、模具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担任设计、校核与审核的专业技术人

员应不少于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3人,并且进行爆破片装置设计工作已

持续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有1名是高级工程师职称。 C2.5.3 无损检测人员

爆破片装置产品标准有无损检测要求时,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超声检测、渗透检测

Ⅱ级各不少于2人项。 C2.5.4 理化检验人员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理化检验人员中至少应当有1名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

工程师)职称。 C2.5.5 焊接人员

爆破片装置产品有焊接要求的制造单位,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持证项目应当满

足产品焊接的要求。 C2.6 生产条件 C2.6.1 厂房场地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2。 C2.6.2 生产工序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设置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与验收、下料、成型、开缝、刻

槽、机械加工、热处理、装配、爆破试验和最终检验等生产工序(如果产品标准有要

求时,还应当设置其他相应工序)。

C2.6.3 生产设备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应当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设备的数量要求见

表C-1。

表C-1

生产设备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要求(不少于)

下料设备(冲床、剪床、电火花、激光)

4台 液压机

6台

模具、胎夹具(下料、成形和刻槽)

40套 机加工设备

6台

焊接设备

2台

热处理设备(包括真空热处理设备)

2台

注C-5:仅从事单一品种的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根据产品制造的需要配置必要的生

产设备。

C2.6.4 检验与试验设备

检验与试验设备的要求见表C-2。 表C-2 检验与试验设备 设备名称

设备要求

爆破片试验装置

满足出厂检验项目要求的爆破压力标定装置和性能试验装置

流阻试验装置

满足爆破片装置产品流阻测试的试验装置(经有关机构标定认证) 疲劳试验装置

满足爆破片装置产品疲劳试验要求的液体和气体介质疲劳试验装置 密封性试验设备

满足爆破片装置的泄漏测试装置以及爆破片与夹持器组合件检漏

装置

试验压力源

满足试验要求的气压源和液压源

试压泵

不少于一台能满足产品试验要求的液压试验泵

压力表

满足爆破片装置爆破试验要求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级,2.5 MPa以下的

每个系列压力表不低于0.4级

检测器具

内外径、拱高以及其他几何形状等尺寸精密测量器具。 计量器具

压力变送器、温度表(计)、压力表、热电偶等计量器具应当满足产品

的测试要求,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C2.4.5 理化检验设备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材料理化检验和金相检验等仪器设备应当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C2.4.6 无损检测设备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无损检测设备应当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C2.4.7 工艺装备和存储条件

拥有满足产品加工需要的各类加工设备、模具以及模具修理的能力。具有能够满足生

产过程的摆放各类工装、夹具的空间和架具。

附件D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

D1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程序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程序包括: (1)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申请;

(2)型式试验机构对试验申请受理;

(3)确定型式试验抽样方式和样品的类型、型号、规格、数量等;

(4)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准备试验用样品,型式试验机构按照抽样方式抽取样品,并

在抽取的样品上标注样品专用标识;

(5)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将样品进行包装,采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样品送至型式试

验机构指定地点;

(6)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和型式试验机构人员共同拆箱,并且确认样品是否符合型式 试验的要求;

(7)在进行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时,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可以派员作为型式试验观察

员在试验现场进行观察;

(8)型式试验机构在试验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试验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出试验

报告及证书。

D2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抽样规则

依据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申请和实际情况,型式试验样品应当由型式试验

机构或者鉴定评审机构在爆破片装置制造现场抽取。型式试验抽样原则如下: (1)样品应当是经过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检验,符合产品标准、技术条件要求的成品

(2)每种型号爆破片装置随机抽取一至三种规格样品;

(3)所抽取的样品应当在同批次产品中抽取;

(4)抽取样品时,应当考虑样品在规格、压力、材质等方面的代表性; (5)所抽取每种规格样品的样品基数不得少于10件;

(6)当型式试验结论为不合格需要复验时,应当加倍抽取同型号、同批次的复验样品

(7)当可以确定因为试验操作和设备原因致使试验失误时,允许重新抽取同型号、同

批次的样品进行重新试验。

D3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覆盖范围

根据爆破片装置的结构、规格、材料等特性,每种型号的爆破片装置所选择一至三个

规格样品的型式试验结论,可以覆盖该型号中全部规格的爆破片装置产品。

D4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和要求

爆破片装置的型式试验项目、内容和要求,按照GB567.4- 《爆破片装置 第4部分:

型式试验》进行。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包括设计文件鉴定和爆破片装置试验样品的检验与试验。 D4.1 产品技术资料

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设计参数等数据的选用及其来源符合要求; (2)设计文件所采用的规范、标准符合要求;

(3)检验和试验方法的选择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D4.2 试验样品检验与试验

样品检验与试验的主要项目如下: (1)外观质量; (2)试验样品的标志;

(3)密封性试验(需要时);

(4)试验爆破压力与标定爆破压力的差值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5)泄放量试验与标示值;

(6)流阻系数测试值与标示值; (7)疲劳试验(需要时)。

D5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方法

爆破片装置的型式试验方法按照本规程附件B和GB567.4-《爆破片装置 第4部分:型

式试验》的要求进行。

(1)外观与几何尺寸测量,使用专用量具,按照产品图样的要求,检测爆破片的尺寸

及表面质量;

(2)爆破试验,在专用爆破试验台上,每一规格分别进行三只爆破片装置的爆破试验

,记录爆破压力,将实际爆破压力值与标定爆破压力进行比对; (3)密封性试验,在专用的试验装置上检验爆破片装置的密封性能;

(4)泄放量试验,在专用泄放量测试装置上进行试验。对三只同规格爆破片装置进行

泄放量试验,计算平均值,即为该型号、该规格爆破片装置的泄放量;

(5)流阻系数的确定,在专用流阻系数测试装置上完成,可以采用单一规格法确定所

试规格爆破片装置的流阻系数,或者采用三规格法(同一型号中的三种不同规格)确

定该型号爆破片装置的流阻系数;

(6)疲劳试验:按GB567.4-《爆破片装置 第4部分:型式试验》的规定,根据不同类

型爆破片装置的试验压力要求,进行规定次数的循环压力疲劳试验后,再进行爆破试

验,实际爆破压力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或者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循环压力极限

次数的疲劳试验,爆破片装置不发生破坏。

D6 型式试验结论的判定与处理 D6.1 判定原则

爆破片装置的设计文件鉴定和样品的各项检验、试验结论均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时,样品的型式试验判定为“符合”。

D6.2 设计文件鉴定

设计文件鉴定应审查爆破片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型式试验机构在对爆破片装置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及时与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进行

交流沟通。当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向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

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在接到书面整改意见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

进行整改,并且将整改的设计文件及时报送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爆破

片装置制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D6.3 试验与复验

当同一试验项目有一只样品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允许进行该试验项目的复验,复验样

品数量为2倍原样品数量,并且复验只能进行一次。当该项目的复验试验片均符合相

关要求时,则判定该项目的试验结论为“符合”,否则该项目的试验结论为“不符合

”。

结论为不符合的试验项目允许在一年后重新申请进行型式试验。 D6.4 考核性试验

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换证时,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爆破

片装置样品,作为持证期间制造的产品进行考核性试验。抽取的样品品种、规格、数

量、方法等应当由受理机关或者型式试验机构与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商定。

D7 型式试验其它要求

型式试验方案的制定、样品抽样和标识、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及场所、试验记录、检

验数据的认可、专用设备试验的监督、样品管理等要求,由型式试验机构自行制定,

并且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D8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报告、证书和型式试验情况汇总

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见附录d1)

,型式试验结论为符合的,还应当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见附录d2)。

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一式三份。二份交由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保存(其中一

份应当提交鉴定评审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每年填写《爆破片装置型式试验情况汇总表》(见附录d3),并且

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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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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