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保密协议
甲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针对乙方代理销售 雍翠华苑 过程中涉及的客户信息管理保密事宜另行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年月日签订《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代理甲方销售房屋所获知的甲方客户信息乙方有保密的义务。
2、保密周期:代理周期内以及代理行为结束后两年。
3、在代理周期内,乙方设666 (专人)专项并采取专门措施对所销售房源的客户信息进行维护及保密管理,杜绝在代理环节出现客户信息丢失、损坏及泄密情况;
4、如果乙方设定管理客户信息的专人发生调整,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做好信息的交接工作。
5、甲方设定777 (专人)对客户信息管理监管对接,如果设定人员发生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信息丢失、损坏及泄密的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起直至没收全部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停止代理销售业务的处理,并保留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赔偿及刑事责任的权利,赔偿金可以从销售代理费用中扣除。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作为《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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