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公司属各级团青组织:
根据上级团青组织最新要求和《吉林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公司团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范围。
(1)公司各团青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
(2)按照上级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双年度界次评定要求,2010年之前评定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全部摘牌,此次评选可以继续申报2010年之前的优秀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申报时间
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6月1日。
三、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符合《吉林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
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对特别突出的青年集体,可适当
放宽条件。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
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出色履行有关法规及本单位
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在经营、管理、服务中
体现高度的文明素质,并取得突出成绩。
(3)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
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岗位能手。
(4)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次竞赛并结合
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
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评选方式
1.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申报的方式
2.申报集体要认真填写《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
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一式二份),于2012年6月
1日下班前,将材料统一报送思想政治工作部,逾期不报者,视
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千里,联系电话:6240362615688999979
3.各申报集体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在行
动”活动(该活动通知另发)。并将活动图片、信息上报至思想政
治工作部马千里新版OA邮箱。2
4.公司团委将对申报集体进行评选,择优上报上级团青组织。
附件:
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思想政治工作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