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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乡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7:51: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总体规划

(2011-201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各县必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治理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2号)和《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为宗旨,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健全环卫队伍体系,构建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无害化处理,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治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全乡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按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原则,在场镇(村庄)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合理选择适合村镇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布点实行全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二、规划年限及范围

(一)规划年限:本规划年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二)规划范围:全乡所有行政村。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覆盖,努力提升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树立大寨农村新形象。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11年1月7日至5月31日)。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工作现场会作出的“三个月大见成效”的要求,在乡政府所在地的大寨村先行试点。建村垃圾分类池2个,生态处理池1个,人力两轮垃圾车8台,每户垃圾收集桶1个。购清运车辆1台,大寨村8个社每社配备2个保洁员。在全乡三个行政村各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配置制度、标识、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和信息发布设备,初步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在富民村、向阳村两个行政村实施。在向阳村、富民村建垃圾中转站1个,购清运车辆2台,建村垃圾分类池13个,户垃圾收集桶每户一个。同时抓好垃圾分类人员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开展垃圾收运处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垃圾正确分类处置,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再生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突出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通过以点带面,试点推广,逐步推开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域覆盖。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2015年6月)。乡治理办将各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严格考核。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成效,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治理乡镇结合部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生活垃圾在4月中旬以前进行彻底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治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组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新增村组保洁员46人。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严格按垃圾处理设施布点项目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分年完成项目计划,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拟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1.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垃圾处置规划及城镇规划。 (2)场址不应建设在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它保护区内。

(3)场址防洪应按不低于50年一遇标准设计,并处于水库及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以外;山谷型填埋场汇水面积须较小。

(4)场址需避开的区域是: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坍塌、滑坡及隆起地带;活动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活动坍塌区;湿地;未稳定的冲沟等。

(5)场址距离周围人群聚居区应不小于500米的防护距离。 (6)场址应具备一定天然防渗条件,地下水最高水位应位于填埋场场底2米以下。

2.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安全及污染防治要求:

(1)应具有防渗、导渗、雨污分流及渗滤液导排收集等设施。 (2)为防止垃圾场自燃,在与周围林区之间应设安全隔离带。 (3)填埋场场地可采用渗透率较低的粘土分层压实,场底压实后粘土厚度不得小于1米,边坡粘土厚度不得小于0.5米,压实密度应大于90%。

(4)填埋场地下水较浅的,应在粘土防渗层底部下1米铺设地下水排水砾石盲沟和排水导管。

(5)填埋场场底防渗层上应设渗滤液排导砾石沟和穿孔导管。穿孔导管最小直径不能小于200毫米,宜选用坚固耐腐蚀管道。为防止砾石嵌入土壤,粘土沟及周边应铺设300毫克/平方米土工布。同时,应根据场底大小确定是否需要支管布置;场底应保持一定坡度,以防止积水。

(6)填埋场应设气体导排系统,导排管应随堆体上升而逐渐增高,所收集到的甲烷气体应尽量采用燃烧方式处理。

(7)填埋场应设雨水收集截洪沟,场内填埋区域和未填埋区域应雨污分流,减少雨水进入填埋区。

(8)填埋场应设储存池收集渗滤液,池容应满足各降雨条件下的储存要求,并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处置,减少污染。为有效减少渗滤液,降低处置费用,应采用分区填埋分区覆盖的方式,也可在填埋区域设置防雨设施。对于景区、水源地等敏感地区,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困难的,应送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集中处理。

(9)为保证填埋堆体稳定,填埋场应采用场底逐层填埋方式,不允许坡面直接倾倒方式。

(10)填埋场达到填埋高度后应进行封场处理。

(11)填埋场应做好道路组织,盘山道路应满足重车运输要求。

(二)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1、大寨村每个社建1—2个生态垃圾处理池,并配备2名保洁员,每周对农户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进行收集,并按标准进行分类和生态化处理。村建垃圾中转房,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每150户左右配1名保洁员和1辆保洁三轮车),每周将各组生态垃圾处理池中无法生态化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房,乡镇配备清运车,统一收集场镇及农村转运的垃圾,由乡镇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其余村今年采取户定点—组分类—村集中—乡镇填埋方式。即:由各乡镇负责统一收集场镇及农村无法进行生态化处理的垃圾,转运至中心场镇垃圾填埋场或自己设置的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3.推广联户填埋方式。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的村组,可实行联户填埋,即充分利用农村废弃的红薯窖、砖瓦窑,将其改造为垃圾填埋窖,对不具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进行就地填埋。

(三)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分类处置要求。

1.严格执行垃圾收运相关规范。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按自然村庄150户配1名保洁员,1辆三轮垃圾收集车,1个乡镇按1辆垃圾运输车配备,每10户农户设置1个垃圾箱的标准,在广大农村配保洁员、三轮垃圾收集车、乡镇垃圾运输车、垃圾箱,做到生活垃圾“日收集、日清运”,保持城乡环境干净整洁。 2.严格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应采用有机物堆肥、无机物填埋以及其它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方式。废铁、废纸、塑料、玻璃等可再生资源应采用回收利用方式处理,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1)垃圾分选及堆肥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农村生活垃圾中农作物桔杆较多,垃圾收运应尽量避免收集农作物桔杆,以减少运输和处置的工作量。农作物桔杆及其它有机物的分类主要由农户实施,保洁员监督。对于农作物桔杆及其它有机物可采用堆肥或沼气发酵的方式处理。堆肥处理农村垃圾以分户为主;

(2)垃圾卫生填埋及垃圾焚烧。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颁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行和监管应分别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焚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技术处理规程CJJ28》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3.填埋场废弃物入场要求:

(1)为保障堆体的稳定性,避免阻塞渗滤液收集系统,应防止含水量较高的污泥进入填埋场。

(2)未经处理的各类粪便、污水及液体废物不得进入填埋场。 (3)工业废弃物不得进入填埋场。

(4)城市生活垃圾不得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

(5)农业废弃物应尽量分选,综合利用,控制进入填埋场。 (6)农村医疗废弃物、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肥料及其包装和其它危险废弃物及废旧电器不得进入填埋场。

六、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投入力度,压缩式中转站建设及相应设备人员的配备由所辖片区行政村负责,乡财政适当补助;农村保洁人员工资、农户收集池、分类池、生态处理池以及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成本由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财政适当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治理农村垃圾面源污染,实行“集中分类,逐一减量,生态处置”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新模式,加快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是当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途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舆论宣传,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把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工作机制与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和“七进”活动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程度。

(三)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完善协调机制,明确落实责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垃圾处理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乡镇环卫工作机构,配齐保洁人员,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负责组织本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态处理;县住建局对各地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分类池、生态处理池、压缩式中转站的规划选址和垃圾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县供销社负责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和农村保洁员的培训工作;县环保局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厂(场)的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方面的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填埋场建设的土地审批工作。

(四)加强督查,逗硬问责。乡政府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农村垃圾处理方案

农村垃圾处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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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乡农村垃圾处理网络建设阶段工作总结1

农村垃圾处理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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