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18:16: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 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同志在全区“农事村办”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区“农事村办”现场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完善“农事村办”工作的意见》(百发„2009‟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事村办”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新型的农村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以百育镇和那满镇作为试点推进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以服务农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基层为保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农村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便捷、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服务“三农”的内容更丰富,方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乡镇“五站四所一办一中心” (五站:建设站、文化广播站、水利站、林业站、兽医站;四所:劳动保障所、计生服务所、国土所、财政所;一办:农合办,一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资源,试行“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合理设置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建设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事权的关系,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乡镇管理服务站中确定2-3个服务项目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大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改善发展环境,构建服务型、高效型政府。

三、工作内容

(一)改革领导机制,试行“党政合一”交叉任职 乡镇党政领导试行“党政合一”的新体制,实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职数为10—11人,设置如下:

1.党委书记1名;

2.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 3.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 4.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 5.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1名; 6.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1名;

7.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 8.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1名; 9.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

10.人大副主席1名,由党外人士担任; 11.副镇长1名,由党外人士担任。

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后,努力使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形成“思想共建、目标共立、决策共谋、责任共担”的工作新格局。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工作;三是抓好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四是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五是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经济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六是加强财政管理和村组建设,抓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抓好宏观调控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八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乡镇机构设置,成立“一办三中心” 统一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形成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事村办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一办三中心”行政机关模式,“一办三中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党委、政府职权,统筹安排工作,“一办三中心”主任分别由

党委委员兼任。“一办三中心”编制数作为指导意见,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

1.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定编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能: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组织和指导机关后勤工作。

2.设置农事村办服务中心(加挂人口计生办牌子)。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9名。

主要职能:负责民政扶贫、社会保障、国土、建设、交通、计生、财政、科教文卫和环保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农事村办”服务大厅、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公益性服务项目“以钱养事”工作。

3.设置产业发展指导中心。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7名。

主要职能: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等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专业组织管理服务站、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和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公益性服务项目“以钱养事”工作。

4.设置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加挂综治办、610办、维稳办牌子)。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4名。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并结合本乡镇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是排查、受理、分流、调处各类社会矛盾、不稳定因素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三是根据本乡镇治安形势,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治安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六是检查指导辖区各村屯、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做好年度组织考评、兑现奖惩等工作;七是了解掌握本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基本动态,做好信息情报工作,做好各种数据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归档立卷等工作;八是办理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整合乡镇站所,建立“以钱养事”管理机制 整合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在“一办三中心”下设9个专业管理服务站,管理服务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各服务站站长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同时,

每个乡镇选定2-3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公益服务项目推向市场进行改革,切实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钱养事”机制。

1.“农事村办”服务中心下设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宣传文化管理服务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

(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劳动保障、财政补贴、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3)宣传文化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宣传工作。 (4)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7名。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2.产业发展指导中心下设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专业组织管理服务站、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

(1)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7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

推广应用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等工作。

(2)产业组织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服务工作。 (3)质检防控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防汛抗旱,汛期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监测和防控等工作。

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设综治信访维稳管理服务站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站。

(1)综治信访维稳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一是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访信息,分析研判群众诉求,及时向上反映报告重要信息,依法解决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的排查、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汇总、上报和归档等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长效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保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四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开展国家人民防线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增强守法、护法观念;六是办理中心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站

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炸、食品药品卫生、学校、农机、消防、电力、建筑工地、民爆物品、地质灾害等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各行业各领域不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办理中心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推行公益服务项目“以钱养事”新机制。

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需求出发,根据乡镇的工作实际,推行公益服务项目“以钱养事”新机制,探索“政府承担、财政保障、竞争择优、购买服务、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的“以钱养事”模式,不断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新机制。

(1)明确“以钱养事”服务项目。百育镇确定宣传文化、农业技术推广2个服务为“以钱养事”项目;那满镇确定林业、农业技术推广、内江社区环境卫生3个服务为“以钱养事”项目。

(2)规范“以钱养事”服务项目管理。规范经费管理:“以钱养事”项目经费预算根据我县的财力和服务项目发展需要来确定,经费来源由乡镇政府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来源主要是县财政拨款和通过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经费,将“以钱养事”项目分为基本服务费和绩效服务费,基本服务费占50%,绩效服务费占50%。在服务经费的支付上由县财政采取国库集中的办法,通过乡镇财政所根据政府对公益性服务合同的考核结果,直达承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规范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要求参加公益性服务的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发给相关资格证书,凭证书参加服务项目的竞标;实行公开采购,竞聘上岗,对需要购买劳务来实现的公益性服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实行竞聘上岗;制定规范的考核方式方法,强化服务监督管理。

(四)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行绩效工资管理制 专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与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

1.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本原则。

(1)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制订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不同岗位的分配档次;职工工资收入,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要建立上岗、下岗、试岗、待岗、转岗等管理制度,职工工资收入随岗位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2)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依据岗位责任,制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岗位考核细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业绩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内部分配方案兑现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

(3)程序规范,政策透明。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经过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预审,提请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审议通过,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

2.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主要内容。

(1)制定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各单位根据岗位评估结果确定岗位绩效工资形式,结合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人才市场指导价位、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等情况,制定并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岗位绩效工资为财政全额拨款,其基本结构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各个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应适当拉开差距,重点提高关键性技术、管理岗位的工资水平,向一线岗位倾斜。

(2)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将绩效工资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预留的绩效工资按县、镇、村三级考核的实绩拨付,形成完善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基本作法:一是每年年初镇政府与各专业服务站员签订年度岗位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工作标准、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等,并相应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二是推行每月考核(一月一考)、季度考核(一季一考)、年终考核(一年一考)的三考制度,由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一月一考主要是对服务站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绩效工资;一季一考主要是针对在每个月考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补发或继续扣留被扣留的绩效工资;一年一考主要是针对每个季考中仍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补发或扣除被扣留的绩效工资(被扣除的绩效工资作为优秀人员的奖励基金),同时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作待岗处理。待岗期为一个季度,待岗期间工作由政府另行安排,并只发放基础工资,待岗期满后视情况再与政府签订年度岗位合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作退岗处理。“三考”评分试行百分制。镇占考核分值的40%,县主管部门占考核分值的40%,村级占考核分值的20%。考评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中评为合格等次的拨付100%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拨付50%的绩效工资;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扣留全部绩效工资。季评中评为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的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绩效工资的50%;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所扣

留的绩效工资。年终考评评为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的绩效工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补发所扣留绩效工资的50%;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扣除所扣留的绩效工资并作待岗处理。

3.健全福利制度。

完善并形成切实有效的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管理办法,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基数仍以档案工资为准。服务站对职工工伤、享受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有关的福利待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制度,或在岗位合同中明确。

四、人员分流

(一)人员分流实行分级负责制

试点乡镇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人员分流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负责对人员分流安排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二)人员分流的途径和措施

1.鼓励分流人员自谋职业或领办创办企业,参与农业开发与商品流通,从事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销售。

2.凡按国家公务员规定,个人申请,组织批准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3.依法对不称职的合同制工作身份的人员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关系。

4.凡一时无法安置的待分流人员,统一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逐步完成分流。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推进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容传文 县委书记

黄小宁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欧阳可爽 县委副书记

凌祖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梁富文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卓远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石 远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周作新 县编委办主任 黄伊凡 县财政局局长

李祥荣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序勇 百育镇党委书记 黄忠敏 那满镇党委书记 韦 晓 百育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明辉 那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任由王安福同志兼任。

试点乡镇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主题词:机构改革 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 通知

中共田阳县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80份)

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乡镇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