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南通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地理科学学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校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2)身心健康;(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每学年开学初, 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
1.师生互选工作分阶段完成。
2.每一轮前一阶段为学生申报,后一阶段为导师选择。学生每轮申报一位导师,在学生申报基础上导师选择被指导学生。每位导师接受学生总数合计不超过8人。
3.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予更改。第一轮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及本轮中接收学生数累计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师生互选结果在每轮结束后学院予以公布,正式结果通知将在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颁发聘书
师生互选一旦确定,学院即向受聘教师阿班颁发聘书。聘书见附件。
五、定期检查
(一)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南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表格从教务处下载区下载。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南通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4.每学期提交一份结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南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
(三)检查
1.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2.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南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南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参考。
4.学院每学年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交流会,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的导师报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3 地理科学学院 200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