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艺术培训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为严肃学校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一、常规处罚
1、旷课三次以上者(请假除外),停止其培训资格,请家长到校处理;
2、凡在培训期间谈恋爱情节严重者,停止其培训资格,请家长到校处理;
3、晚上不按时回寝室,屡教不改者,停止其培训资格,请家长到校处理;
4、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停止其培训资格,请家长到校处理;
5、迟到早退多次通报,经劝说无效者,停止其培训资格,请家长到校处理;
6、每月进行一次文化、主专业、副专业、乐理、视唱练耳模拟考试,任何人不得缺席。不参加考试者,一律停止培训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7、未完成文化课老师所布置作业的学生,将一律停上专业课直至完成。
8、上文化课时不遵守纪律者,将一律停上专业课;
9、考试舞弊者,将一律停上专业课一周。
10、学员要维护好寝室卫生,严格遵照学校寝室卫生制度,否则作停课处理。
二、警告处分
1、上课讲话,严重影响课堂秩序;
2、迟到三次以上;
3、旷课两次以上;
4、抽烟、喝酒者;
5、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劝退处理)
6、查有两次以上不按时规寝;
7、不尊重老师,不接受老师的正确教育;
8、破坏环境卫生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踩脚印等,除按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外另给予警告处分;
9、扰乱教学秩序或公共秩序;
10、不尊重他人以各种形式侮辱他人;
11、考试舞弊或请人代考;
12、在宿舍内用电炉、液化气、点蜡烛等引起火灾,造成公物或私人财物受损,除赔偿一切损失外,给与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记过处分
1、迟到五次以上者;
2、擅自离校无故旷课,开学后无故不按时到校或请假逾期造成旷课总计三 天以上(包括晚自习)者;
3、有偷盗行为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4、抽烟多次不改者,酗酒闹事者;
5、参与赌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劝退处分;
6、故意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给予记过处分;
7、男女生在校园或其他公共场所行为不当,有损校风的不文明行为,视其影响程度和认识态度给予记过或劝退处分。
三、劝退处分
1、原受过警告和记过处分后,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2、不认真学习,有谈情说爱行为,经教育不悔改者;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4、参与赌博情节严重者;
5、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在宿舍点蜡烛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者;
四、开除处分
1、违反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2、错误严重,屡教不改者。
3、有偷盗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处分决定说明:
1、对违纪学生的处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手续要完备。处理结果要本人见面,被处分学生对处分如有不服,由本人三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进行申诉,校务办作出的处分由校长裁决,校长作出处分由校长办公会议裁定。
2、对受处分的学生严格要求,热情帮助,不得歧视,并由校务办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学校,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需给予处分者,参照有关条例处理,凡触犯刑律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者,依法处理。
4、本条例适用于具有长沙金鹰艺术培训学校学籍的各层次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