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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结算

发布时间:2020-03-03 13:03: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401.索赔的程序: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当该索赔事件持续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处理决定;

402.承包人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在索赔申请发出28天内发出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原因,索赔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

40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04.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索赔作出了规定: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28天内);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失出索赔权);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42天内);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有情况具有连续性影响,则详索赔报告视为中间的,承包商应当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延误时间和金额,以及能说明其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详细资料;承包商应当在索赔事件或者情况产生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05.提出索赔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国家腾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406.索赔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

407.FIDIC合同条件中,不同索赔事件导致的索赔内容不同,大致有以下区别:

序号 款条号 主要内容 可补偿费用

工期 费用 利润

1 1.9 延误发放图纸 √ √ √

2 2.1 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 √ √

3 4.7 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代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 √ √

4 4.12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 √

5 4.24 施工中遇到的文物和古迹 √ √

6 7.4 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 √ √

7 8.4(a) 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 √

8 (c) 异常不利气侯条件 √

9 (d)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延误 √

10 (e) 业主或其他承包商干扰 √

11 8.5 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

12 10.2 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 √

13 10.3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 √ √

14 13.7 后续法规引起的调整 √ √

15 18.1 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

16 19.4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 √

408.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409.工期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工期索赔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410.比例计算法: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原合同总工期; 411.共同延误的判断,应依据以下原则:首先判断发生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期拖期负责;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初始延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如果初使延误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412.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根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证据部分;

413.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国家有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414.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按月结算支付;分段结算支付;

415.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16.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在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逐年差不多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对只包定额工日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付预付备料款;

417.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公式:T=P-M/N;式中T--起扣点,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工程预付款限额;N--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工程的价款总额;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在承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418.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步骤: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核实并确认→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工程款进度;

419.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量计算主要规定是: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420.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421.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签订延期付款的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22.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可同发、承包方在合同中确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42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的比例可参此比例执行;

424.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25.工程竣工结算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426.竣工结算的审核从以下方面入手: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按图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427.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428.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429.工程竣工结算应遵循以下过程: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索赔价款结算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同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430.竣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431.工程价款价差调整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

432.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确定;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33.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工程竣工后,发、承包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接受委托承接有关工程结算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机构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其出具的办理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34.施工阶段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与控制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中处于重要而独特的地位,它对工程造价的重要影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通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施工阶段目标值,使工程造价的控制有所依据;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科学编制,可以对未来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进度控制有所预测,消除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进度失控,也能够避免费在今后工程项目中由于缺乏依据而进行轻率判断所造成的损失,减少了盲目性,使现有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在建设项目的进行过程中,通过资金使用计划,应在科学评估的前提下,允许修订和修改,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水平,人而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法权益;

435.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按不同子项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时间进度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436.资金使用计划通常用S曲线与香蕉曲线的形式,或者也可用横道图和时标网络图表示;

437.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确定工程进度计划;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其计算方法为: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累加求和,可按下式计算:Qt=∑qn,式中Qt--某时间t 计划累计完成投资额;qn--单位时间n的计划完成投资额;t--规定的计划时间;按各规定时间的Qt值,绘制S形曲线;

438.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有关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变更包括了拟定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计划单价);

439.过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440.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相对偏差=绝对偏差/投资计划值=(投资实际值-投资计划值)/投资计划值,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均可正可负,具两者符号相同,正值表示投资增加,负值表示投资节约; 441.常用的的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时标网络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442.根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确定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的方法是: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的横道位置相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的各子项工程的投资总值相同;

443.在用曲线法进行偏差分析时通常有三条投资曲线: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曲线;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

444.引起投资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

445.为了对偏差原因进行综合分析,通常采用图表工具;在数量分析上,可以将偏差的类型分为四种形式:投资增加且工期拖延;投资增加但工期提前;工期拖延但投资节约;工期提前且投资节约;

446.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偏差的纠正与控制要注意采用主动控制、系统控制、信息反馈控制、弹性控制、循环控制和网络技术控制的原理,注意目标手段分析方法的应用;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说,合同管理、施工成本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几个重要环节;在纠正施工阶段资金使用偏差的过程中,要按照经济性原则、全面性与全过程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政策性原则、开源节约相结合原则; 447.通常把纠偏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448.工业生产项目,须经试生产合格,形成生产能力,正常生产出产品后,才能验收,非工业生项目,应能正常使用,才能进行验收;

449.建设项目的验收,按被验收的对象来划分,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动用验收)。通常所说的验收,指的是\"动用验收\";

450.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作用: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使用手续,可以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否取得良好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相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

45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任务:发包人、勘察和设计单位、承包人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论证、勘察和设计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最后的评价,对各自在建设项目进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客观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办理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的移交和保修手续费等,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应采取措施将该项目的收尾工作和包括市场需求、\"三废\"治理、交通运输等问题在内的遗留问题尽快处理好,确保建设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45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满足使用要求;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席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合部整改完毕;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

453.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生产性项和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生要求;主要工艺设备、动力设备均已安装配套经无负荷联动试车和有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其中包括生产指挥系统的建立,经过培训的生产人员已能上岗操作,生产的需原材料、燃料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经验收检查能够满足连续生产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生产性投资项目如工业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454.民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建设项目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均已符合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和附属工程,均已施工结束,达到设计规定的相应质量要求,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45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工程资料验收;工程内容验收;

456.工程资料的验收分为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工程综合资料的验收;工程财务资料的验收;工程内容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和安装工程验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分为:建筑设备工程验收;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验收;

45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可分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三处方式;

45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申请竣工交验;监理工程师现场初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459.发包人参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460.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或国家发展计划部门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461.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同银行、物资、环保、劳动、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

462.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工程建设实施的各个环节,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审查各种技术资料;审查预验收情况报告和移交生产准备情况报告;实地考察工程及运营情况,全面评价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并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设施进行复检和技术鉴定;处理交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核定移交工程清单,签定交工验收证书;提出竣工验收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国家验收鉴定书;

46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 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依据;

46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费用;

465.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466.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467.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金明细表;

468.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469.建设工程竣工图具本要求: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绘制;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的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470.工程造价对比分析主要内容:主要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工程量;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471.竣工决算编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保证竣工决算的及时性;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保证竣工决算的完整性;清理、核对各项费用,保证竣工决算的正确性;

472.竣工决算编制步骤: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和资料;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佘物资;核实工程变动情况;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填写竣工决算报表;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清理、装订好竣工图;上报主管部门检查;

473.按照新的财务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474.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47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费用;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476.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477.新增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478.货币性资金是指现金、各种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性资金;应收帐款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受益单位收取的款项;预付帐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存货是指企业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479.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及商誉等;

480.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载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无形资产计入帐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即企业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

48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自创专利权的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主要包括专利的研制成本和交易成本。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而是按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482.非专利技术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帐,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价;

483.如果商标权是自创的不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帐,而将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广告宣传等发生的费用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当企业购入或转让商标时,才城朵对商标权计价;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

484.土地使用权的计价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当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土地使用权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485.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486.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保修期自竣工交验之日起计算;

487.保修的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未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保修,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由设计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人承担经济责任;由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人承担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有的项目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根据工程的合理年限,采用保修保险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扣保留金,保险费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按约定的保修承诺,履行其保修职责和义务;凡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488.保修的操作方法:发送保修证书;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实施保修服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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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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