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铺意向书
甲方(出售方):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地址:
乙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所有的座落于房屋事宜达成以下一
致意向:
1. 乙方意向购买的区域为商铺(详见附
件,具体面积、房号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测绘数据为准),乙方要求的房产
的价格为:建筑面积为平米,单价为元
人民币;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因购买上述房产产生的税费
及其它相关费用。
2. 甲方保证其拥有上述房产的合法所有权,并同意在项目具备合法销售条
件后,立即开展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洽谈,在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后,依双方
最终协商一致定立的购买合同所确立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将购得的上述房
产用作之用途。
3. 甲方应于20年月日前将满足技术条件的房产交付给乙方。
4. 办理房产交付须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费
暂定为元/月)。
5. 双方就本意向书所涉的房产的购买事项,若本意向书与最终定立和签署的房
产正式购买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不一致处,以最终定立和签署的购买合同的条
款和条件为准。
7.双方同意本意向书项下所涉的购买事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文件、
计算机磁盘或其它电子媒介保存的“保密资料”)和商务条款,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限内(签定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自然终止)为保密资讯,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限届满时,若双方未能就本意向书所涉房产达成购买合同
的,双方应将自对方处所得的所有保密资讯及其副本全部返还给对方。
9.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甲方具备合法销售条件 内有效。
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若双方签署正式房产购买合同,则购买合同生效时,本意向书同时失效。
10. 附则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