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制度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 = 底薪 + 奖金 + 提成
1、底 薪
正式员工月底薪1000元
2、奖金(效益工资)的核定标准
公司为坚持有效的经营理念,要求员工每个月完成2个天一或者4个渤海(期货)有效客户的任务量
(1) 完成一个天交所客户(激活交易)奖励200元
(2) 完成一个渤海(期货)客户,当月交易手续费达到100元,奖励100
元,不足100元奖励50元+
(3) 如月底完不成任务,一个天一客户扣底薪200元,一个渤海(期货)
扣100元、
3、提 成:
(1)天交所客户提交易手续费(万八)的25%客户月交易量累计达到黄金50手或者白银150手 提交易手续费(万八)的30%月交易累计达到黄金100手或者白银300手以上提交易手续费(万八)的40%附:利安达客户在上述各提成方案中多加10个点
(2)渤海(期货)客户月交易手续费(加收部分)满1万以上提加收部分35%不满1万提加收部分25%
4、新进员工培训期为一个月,学习培训期间不计发工资,为照顾全体员工,公司决定发放200元生活补助。
第三、支付时间:
1、公司采用月薪制,薪资计算时间由当月1日至31日。
2、当月薪资于下月月初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3、公司因特别原因不得已延缓工资支付时,应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四、其他注意事项
1、旷工:当月旷工一日,罚款100。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2、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新进员工工作未满15个工作日自动辞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4、未按规定提前申办离职手续,减扣薪资。
第五、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XX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 六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