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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仲裁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5: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前三季度仲裁工作总结

2010年开年以来,我办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及市仲裁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本职工作,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2010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案件处理:

1.仲裁案件:前三季度我办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96 件,已结案件487件,结案率为98.2%。其中仲裁裁决309件、调解178件、调解结案率占结案总数的37%,切实地为劳动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累计金额达2365.739万元。

2.工伤认定案件:

前三季度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10件,结案101件,还有9件正在办理当中,结案率91.8%,及时有效的服务于职工和用人单位。

(二)机制建设

1.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庭。在仲裁庭分组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我办创新地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庭。在案件受理以后,首先由调解庭联系用人单位,视案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转入仲裁

1 庭审理。此项工作,在时间和工作程序上,是走在西安市乃至陕西省前列的,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

2.变换岗位、合理分工。我办将现有人员和岗位进行了调整,现有8名工作人员,岗位分设为:立案一人负责,调解一人负责,开庭分三组,每组两人负责。通过各方面的培训和考察,合理化的分工,不仅使大家都通晓了所有业务,同时更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我办工作人员的特长,提高了工作效率。

3.建设了标准化仲裁庭。通过考察、规划、筹备、协调和洽谈等一系列工作,于今年8月底在雁环路建设成一个标准化的仲裁庭。(如下图)

4.促成区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经市调解委员会的指导,通过我办的工作,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办,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辖区内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三)其它工作

1.完善“三方机制”,实行疑难、重大案件会审制度。今年以来,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申请仲裁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类现象,我办积极联系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均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争议,对维护我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根据市级要求和我局、工会等成员单位的意见,我办制定了2010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要点,截止9月底,各方面工作均已完成。

2.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由我办草拟,经我局、司法局、总工会等成员单位批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成功举办了“雁塔区2010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会”,参会人员144人,涉及100余家单位,为全面推进“绿色纠纷处理机制”作出了铺垫。经统计,当前新增调解组织65家,相关备案等手续工作正在落实当中。

二、主要做法

(一)针对争议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办合理规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除设调解庭外,仲裁庭审理案件实行了“两分”原则,即分组开庭原则、分期结案原则。由调解庭转入的案件,仲裁庭及时分到各组,由各组合理安排开庭,及时裁决,并实行“周结案、月结案”的分期结案原则,切实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3 通过全办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完成了我市92%结案率的指标。

(二)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申请仲裁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除调解外,我办积极协调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施意见》(雁人社发46号)文件下发后,我办逐个联系区级各部门,通过协调、沟通、举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会的方式,现我区已有10个局级单位均表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科技局等3家单位已经设立了调解委员会,这对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预防和自行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起着不容臵喙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也带动了其它单位的积极性。

(三)按照“调解仲裁并重” 的工作形势,我办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不同情况以不同形式,在调解庭设立了 “调解(庭)温馨提示”、“致争议当事人的倡议书”、“文书填写范例”等人性化措施。

(四)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及时解决双方劳资纠纷;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审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五)主动排查争议隐患。一方面向广大企业和职工宣传劳 4 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排查企业存在的劳资方面的不稳定因素,敦促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减少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存在的问题

(一)办公用房不够,设施简陋。

因案件数量众多,而劳动仲裁程序严格,要求严谨,每日必须保证同时有三个庭开庭、一个庭调解,这就需要三个仲裁庭,一个调解庭,加上立案接待厅、工伤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案件整存室,需要基础性用房大小共8间,但现有房屋仅3间,无法保证工作需要。

办公电话数量少,调解、仲裁、工伤认定均用一部电话,经常处于战线中,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缺乏传真机及网络设备,无法应对全市调解工作“大环境”的要求,与基层街道、社区、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成为困难,致使收发上级部门及下级组织的信息滞后,给工作的圆满完成带来众多困难。

(二)人力资源匮乏。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现有8名工作人员,仅有3名专职仲裁员进行案件审理工作,其余5名为劳动保障协管员,虽从事此项工作,但均无资质。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由于人力资源匮乏,工作效率受到严重影响。

5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抓调解工作,开创我市首行制度,正式启用国家调解仲裁管理司的《仲裁建议函》。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在争议处理前,先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函,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调解处理,逾期不能处理,劳动仲裁部门再依法处理;或建议当事人到其所在基层街道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召集街道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开会传达工作精神,协同区调委其它成员单位,对街道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进行检查,后进行通报。制定对基层街道调解工作的考核办法,通过我局、司法局、总工会等成员单位共同对街道辖区工作进行考核,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扩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力争完成年内新增100家调解组织的任务。

(四)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增添交通工具;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劳动争议处理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全面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仲 裁 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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