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我心中的群众观3

发布时间:2020-03-02 18:10: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我心中的群众观

群众是一个政治词汇,它与政党、政府、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起,构成了政治学研究分析的一组对立统一的政治学概念。由于人类社会经历的一系列的发展阶段,都是有阶级区别的社会,所以历史上各种理论和各种论述,都深深嵌进了阶级观点和阶级烙印。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和实践者,无一不以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批评理论,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群众观进行过猛烈的批判,并形成发展起主流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简而言之,群众观可以说是执政者对待群众的基本观点和行为准则。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主要建立在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人这个总的看法上,包括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实践的主体、价值的主体、权力的主体、利益的主体、执政的主体等几个方面,并由此发展出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执政理念。我本人认为,上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从理论上讲,已经完全超越了西方民主社会的公民理论,成为人类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行动指南。但在具体实践上,我们在尊重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上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乃至把执政党的党群关系、政府的干群关系、社会的官民关系推到一个极其紧张的风口浪尖上,成为关系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问题?我认为主要的原因,除开我国具有古老的封建传统这个历史因素外,最根本的还是实践者对理论的掌握不足和实践偏离了理论的指引,而偏离了正确理论指引的实践就必然要承受挫折乃至失败的命运,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我们的当代社会实践中,有两种庸俗的群众观特别引人注目。一种可以称之为“上下级关系论”,一种可以称之为“主仆关系论”。在第一种关系中,党政机关包括参照党政机关拥有行政级别的各种社会组织,都毫不例外的被以各种名义赋予“领导”职权,与社会大众之间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单纯从一种社会的架构来分析,在一个社会中拥有“执政党”、“国家机关”和其他权力机构和准权力机构,乃至让这些机构拥有某些强大的公共权力,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它要担负起维持社会发展稳定和捍卫国家主权等义务。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号称没有阶级和压迫的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为什么这种“上下级关系”的架构,拥有权力的这一方会屡屡异化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侵犯者?我认为问题就出在这种看似正常,实际不正常的“上下级”关系上。上下级关系论,在理论上实际上是将党群干群关系异化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把组织权力结构中的上下级关系泛化到社会关系中,以致在实践中就把执政者与群众的关系变成“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权力反而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主仆关系论”,从封建时代的主仆关系立论,由于缺乏确实的监督制约机制,主仆颠倒的问题就难以避免。尽管上上下下都标榜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国家和国家生活中的“主人”,但某些所谓的“公仆”,却常常不听“主人”的意见,不顾“主人”的利益,完完全全按照自己的意志甚至是自己的利益行为处事,导致了大量的突发事件甚至群体冲突。由此可见,不管是如何建构社

会关系,社会关系的最终走向并不会完全按照文字表面的意义去运行,相反是取决于文字背后更直接的经济关系。

曾几何时,要警惕与人民之间的“鱼水关系”异化成“油水关系”的呼声,已经获得了党内党外的高度认同,并见诸各级各地的党报党刊。同时,近年在各级政府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中,也屡屡将制止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作为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面。有了这两件确确实实的事情,我们就可以确认现在确实是侵害群众利益最多的时候。说白了,这也是我们的群众观严重蜕变和堕落的时候,对社会主义制度无疑也是一种极大的破坏。我个人分析,这种危害的主要来源是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环境。回顾世界市场经济的历史,我们就可以清晰地发现,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始动力,乃是依赖对人的自利性和无穷欲望的不断刺激。在很多时段、很多国家,由于对市场经济的把握不足,自利和欲望失去控制,形成无处不在的自由泛滥,社会和经济的秩序就会受到严重的伤害,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社会混乱*的局面就必然出现。中国也不例外,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尤其是由于渴望获得高速发展而几乎放弃对这种体制负面效应的限制,各种乱象自然就会层出不穷的出现,乃至愈演愈烈。

谁都知道,每一个社会都离不开两只手的调控,一只手是看不见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一只手是看得见的政府的行政调控管理。市场的自我调控没有多少人有争议,但政府的调控就有比较大的人为操纵空间,它的实施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意志,由于量化评估困难,也给批评者留有较少的自由空间,事实上也就为营私舞弊留足了空间。正是这

种社会结构的特殊性,才让法治不够健全的中国产生诸多的匪夷所思甚至是讳莫如深的问题。比如,由于民主制度的不够完善,政府的很多重大决策都很难切实听取群众的意见,有的即便走了民主程序,也基本没有多大实际的意义,决策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主要领导和领导机关的公正和自觉程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决策者没有那么高的政治觉悟和自律意识,缺少“为人民服务”的忠诚,掺杂了某些个人和集体的私利,就很可能损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与民争利”甚至强奸民意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决策者往往利用职权发布这样那样的貌似“改革”的决定,而且借助的无一不是“改革开放”的大旗。谁敢反对和抵制,往往就被戴上种种反对改革的帽子,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击。比如,有的官商勾结,将私下事先谋划的牟利路线图策划成一个个政府扶持的冠冕堂皇的重大发展项目。有的打着改革的幌子,大批快速调整提拔领导干部,不仅打击异己扩大势力,还借机收受贿赂买官卖官。又比如,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搞政绩,不顾实际乱上项目,破坏自然环境与社会和谐,甚至因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严重的社会冲突事件,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与“为人民服务”背道而驰的行为,让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受到巨大损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群众观的变化,实际上也表征着社会制度和文化的一些新动向和新转变。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群众观可以作为一种巨大的考验和验证的标尺。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真正的主人,在影响国计民生决策的重要关

头,民意得不到切实的尊重,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那么不要说民主社会哪怕是仅仅标榜一下建设民主政治的旗号都显得苍白和可笑。执政党和政府如果没有了足够的执政力和公信度,那么它的执政基础和行政资格都将彻底失去,走上被人民群众唾弃并最终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这是值得认真考虑和对待的重大问题。

在我心目中,群众观的真正要义是人人平等。只要做到人人平等,公共权力没有或者极少可能被私有化,群众观才会被最终贯彻到极致。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乃至以后的任何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社会的公民一样,都是并且只能是平等的共和国公民。他们可以在某些时期有自己的私利,但绝对不可以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我们国家的法律和制度,从立法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希望体现的也是这样一个目标。我还想进一步指出,真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实现,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起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并让群众观通过政治建设深入人心,获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多方面切实的监督实施。也只有如此,庸俗的“上下级关系论”和“公仆关系”方才可以因为没有产生的温床而寿终正寝!

我还希望,中国崇尚政治的不良风气应该有一个大的转变,大力培育社会崇尚法治的新风尚。第一步,除了政治学研究的领域,在社会日常生活话语体系中,就应该首先停止使用“群众”这个概念,代之以“公民”一词;停止使用“干部”、“公仆”概念,而代之以“工作人员”、“公务员”。因为它们都不是一种法治化、民主化的话语,

而是封建社会腐朽观念的延续,都应该在法治化、民主化的旗帜下予以彻底清算。我们既然已经选择走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就应该彻底舍弃过去的政治化语言,积极学习采用法治化的语言,推动中国从一个传统的崇尚政治的集权社会,不断走向遵循法治的民主社会。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光要做民主法治的宣传者,也应该率先做民主法治的践行者。要自觉把广大人民群众不加区别地看成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的公民,严格将自己的言行定格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之中,不喊空洞的政治口号,坚决抵制得不偿失的形式主义,勤勤恳恳依法办事,老老实实地接受各方方面的监督。如此坚持下去,民主法治化的进程,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从群众观的聚焦、分析、转变开始,并不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我心中的群众观

我心中的群众观

李瑜佳“我心中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群众观

我的 群众观

我心中的群众观3
《我心中的群众观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