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现状及改进措施(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1 15:53: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现状及改进措施

【摘要】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建设是提升保险制品销售综合价值的关健,本文首先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的主要模式以及发展历程进行了调查研究,从初始阶段、发展阶段以及爆发阶段几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调查研究。还从销售渠道服务属性不足、保险产品结构合理性不足、销售技术创新水平较差、销售形式过于单一等多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稍售平台建设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研究,并针对具体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与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实际需求相关的策略,对提升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综合性建设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稍售平台;销售形式

金融工作范围的拓展是发展金融业所呈现出的主体特征,因此,使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保险销售工作的执行,可以为互联网销售平台价值的完整变现创造有利的支持,以便互联网销售体系的价值可以得到足够完整的展现。

一、新形势下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主要模式

在互?网保险推进销售渠道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兼业代理渠道的建设是一项十分关键的因素。在进行保险制品的销售模式管理的过程中,保险性质的制品务必保证与同类保险制品具备排他性。因此,固定的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很有可能产生与多种主体资源的同时关联,其销售的业绩也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在单一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实现了与多种类互联网保险资源融合的过程中,互联网保险的影响工作可以较为全面的展现出自身的价值,而在进行销售模式创新建设的过程中,使用提高成本投入的方式进行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拓展也是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主要模式之一。

二、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建设发展历程

(一)初始阶段

在互联网信息资源刚刚产生的情况下,保险制品的销售平台建设工作也随之建立起来。因此,在中国保险信息网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的保险市场已经在技术层面得到了初步的建立。在网上投保功能得到了发展之后,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可以基本上满足社会各领域的保险销售业务建设需要。因此,对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合理的建设处置,是维护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价值的基础,也是确保互联网销售平台的综合性建设质量得到有效维护的关键。

(二)发展阶段

2012年以来,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资源建设的快速推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已经可以按照专业化发展的形式完成处理,并使各种基础性业务都可以按照规范化操作的方式完成对互联网技术资源的优化应用。在服务客户端逐步被社会各领域认可之后,携程和淘宝等重要互联网商业平台已经实现了对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的对接。另外,在余额增值属性得到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的发展已经可以得到足够的支持。因此,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策略进行优化控制,是这一阶段互联网销售平台建设的主要工作。

(三)爆发阶段

互联网保险行业自2014年开始,始终保持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因此,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技术予以完善,可以为保险行业的创新性发展需求的满足提供帮助,并使互联网技术资源的价值得到更加完整的展现。另外,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渠道在创新之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因此,在保险产品不断更新的过程中,市场的需求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足,这一阶段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建设工作被认定为互联网保险销售的爆发阶段。在这一阶段,传统的保险产品大量的被纳入互联网平台之上,因此,在进行保险资源的产品服务以及运营模式建设的过程中,销售渠道的价值可以得到较为完整的价值变现,而官网平台以及代理网站平台的建设也可以很大程度上实现与保险销售管理体系的对接,使保险产品的价值得到更加全面的价值显现。

三、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服务属性不足

目前,部分互联网保险工作在进行渠道建设的过程中,对于金融服务属性的认识不够完整,并没有完整的按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创新处理,这就使得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建设难以完整的实现与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诉求的对接,无法在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一部分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的执行对于电子服务渠道的价值认识不够完整,缺乏对传统信息资源控制渠道的重视,导致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推进难以按照保险渠道的建设需求进行处理,难以在电子服务渠道建设方面取得进展。一些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在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电脑端技术服务的重视程度不足,难以按照移动客户端的实际使用需求进行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设计,这就使得客户端的应用价值无法得到完整的展现,很难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二)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缺乏合理性

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的设计是决定保险销售价值的关键因素,但是,一些互联网保险产品在实施产品结构设计的过程中,依然受到传统营销理念的影响,难以为市场环境中的保险产品资源结构合理性的控制提供帮助。还有一些保险资源在进行产品结构创新的过程中,对于保险产品不同种类的均衡性发展诉求重视程度不足,并没有从保障性保险创新和健康性保险创新方面推进保险产品结构的改革,导致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发展难以在结构层面实现突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主要保险产品资源的创新处理水平。还有一些保险产品结构在进行创新处置的过程中,缺乏对理财型产品特征的关注,并没有从理财型保险资源的占比研究出发,对互联网保险产品进行结构改良,这就使得互联网保险产品由于结构的单一性,只能简单的凭借短期保险进行市场环境的开拓,并不能在业务占比方面实现与互联网销售平台主体需求的对接,难以为中长期保险的创新提供条件。

(三)互联网保险销售技术创新水平较差

技术创新是保证互联网保险销售技术的价值得到完整展现的关键,但是,很多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对于保险产品的定价以及业务流程的设计关注程度不足,这就使得与保险销售业务相关的技术创新工作难以获得有利的经营条件,无法为互联网保险销售技术的完整革新提供支持。一些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缺乏对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的了解,并没有对市场环境中复杂的信息资源进行完整的收集管理,导致互联网销售技术的创新难以在丰富的信息基础上实现创新,无法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

(四)互联网保险销售形式过于单一

互联网保险销售形式是影响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但是,一些保险销售工作人员在保险公司与第三方保性业务平台进行销售平台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多元化体系的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因素予以对待,难以多元化互联网销售体系的建设操作提供支持。还有一些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在进行品牌形象以及品牌忠诚度控制的过程中,缺乏对性价比因素的重视,造成场景化因素的价值很难在消费群体的碎片化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实现自身的价值,难以为互联网保险销售形式的创新提供帮助。

(五)互联网保险法规建设质量较差

法规体系是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的终极保障,但是,一些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在运行的过程中,对于法规建设质量的关注程度不足,并没有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高层次战略加以设计,这就使得互联网保险法规的建设存在过于简单的问题,难以与互联网保险销售价值的对接需要保持一致。

四、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优化改进方案

(一)提高互联网销售渠道服?账?平

首先,要强化对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的分析,使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更好的实现与金融行业建设需求的对应,为互联网技术资源应用价值的优化提供帮助。在进行客户体验平台建设的过程中,要将客户的忠诚度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因素加以对待,使渠道化网络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将自身的价值进行全面的体现,并保证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服务体系可以得到逐步的改良完善。要将渠道化网络销售平台的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予以定位,以便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建设可以更加成熟的实现与保险销售平台建设需求的完整对接,并保证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服务属性可以更加完整的展现自身的价值。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者必须强化对保险销售服务能力的重视,使销售性质的工作可以按照全渠道销售平台的建设特点进行操作,以便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可以更加完整的实现与销售服务标准优化诉求的对应,为互联网保险销售价值的完整展现提供有利支持。

(二)增强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设计合理性

首先,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建设人员需要强化对产品结构特征的关注,使产品结构的设计工作可以凭借自身的平衡性需要,更好的实现与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对接,以便互联网保险产品资源可以更加成熟的按照社会的新兴需求进行结构设计,保证可以为产品资源的创新性销售赢得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在进行具体的保险产品结构设计的过程,要将不同类型的保险品种设计均衡性作为一项基础性条件加以对待,使互联网保险行业可以更加完整的符合产品结构设计管理工作的设计需要,以便互联网保险平台可以较为成熟的实现与保险产品设计需求的精准对接。要将互联网保险品种的创新由短期保险向着中长期保险进行改变,以便保险产品可以凭借时间层面的优势,更加完整的实现与市场主体需求的完整对接,为互联网保险产品更加完整的实现创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提高互联网保险销售技术创新水平

首先,互联网保险销售人员必须将技术创新的价值予以明确,按照优化保险制品销售业绩的实际需求,对互联网保险销售技术的具体革新方向进行确定,为技术研发和引进成本的投放提供指导。互联网保险销售人员必须将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产品资源创新以及业务流程创新予以研究,为互联网保险体系的发展提供更加完整的客观条件,并保证更多可以满足保险销售主体成员个性需求的因素可以完整的实现自身的价值,为互联网保险销售创新提供帮助。在进行互联网保险销售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部分互联网保险平台的建设工作与多元化互联网环境对接不够完整,并没有将互联网保险销售体系的价值认可作为一项重要因素予以对待,这就使得互联网销售业务的执行只能在保险销售形式的价值得到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处理,难以为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的优化定位提供帮助。

(四)创新互联网保险销售形式

首先,互联网保险销售人员要强化对保险行业总体情况的关注,使保险的公司的基础性业务可以实现与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的对接,更好的体现多元化互联网资源的建设与应用要求。要按照互联网销售平台体系建设的客观环境,对销售模式的价值进行重新认识,结合保险公司品牌形象的建设需要,对更多的品牌忠诚度因素加以调查,为市场群体更好的实现优化定位提供有利条件。在进行第三方销售平台建设的过程中,要将互联网保险销售机制的运行作为一项基础性业务加以对待,使更多与消费群体相关的因素可以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性质的意义得到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为保险销售形式的创新提供帮助。

(五)优化互联网保险法规建设质量

首先,互联网保险销售人员要将保险法规的建设与应用作为一项战略性因素加以考察,使互联网保险销售工作的价值可以得到较为完整的显现。在进行互联网保险长效发展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法规体系建设与操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互联网保险法规建设策略的分析,为保险法等法律资源价值的变现提供直接保障。要按照保险行业新兴产品资源的价值管理需要,对网络信息安全和基础性法制建设等业务进行设计,以便互联网保险法规的建设可以与互联网保险销售的风性控制诉求保持一致,并为互联网保险法规的建设提供直接支持,以便互联网保险法规的建设质量可以得到有效的展现。

五、结论

互联网商业体系的建设已经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与现代商业活动的对接,因此,将保险销售工作纳入互联网商业体系之中,是保证互联网销售渠道的价值得到完整变现的基础。因此,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的不足之处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具体策略,可以为互联网保险销售价值的优化提供有利条件。并使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价值可以得到足够完整的展现。

参考文献:

[1]王静.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J].中国流通经济,2017,3102:86-92.

[2]黄英君.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变迁与路径选择研究[J].西南金融,2017,03:30-37.

[3]毛颖.中国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发展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7,3101:58-61.

[4]吴旭东.论中邮保险发展互联网保险的策略[J].邮政研究,2017,3304:20-22.

[5]高曙东.首个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出台,行业转型提速[J].中国金融电脑,2014,05:38-41.

[6].2014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投资报告[J].资本市场,2014,08:48-59.

[7]吴旭东.基于互联网的中邮保险特色模式创新思考[J].邮政研究,2014,3005:1-3.

[8]陈琳.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与风性管理对策研究[J].甘肃金融,2014,08:47-49.

[9]张岩.互联网保险合规问题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4,10:4-8.

培训现状及改进措施

干部作风现状及改进措施

浅析传统仓库建设 现状及改进 措施

互联网保险销售监管文件

多媒体教学现状及改进措施

园林绿化现状及改进措施探析

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及改进措施

办公室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

小学生写字现状及改进措施

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情况汇报

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现状及改进措施(推荐)
《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建设现状及改进措施(推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