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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6月

发布时间:2020-03-03 05:42: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旱要“抗”,更要“防”

面对频发的旱灾,需要有抗旱新思路。要从单一转向全面、从被动转向主动,未雨绸缪解决好水资源问题

昔日的“鱼米之乡”,眼下却湖干河涸;本该丰水季节,现在却旱魃肆虐。据国家防总办公室统计,截至5月29日,长江中下游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5省耕地受旱面积达到4535万亩,占全国受旱面积的43.4%,有329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占全国的50.6%。

眼下,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各级政府正全力以赴抗旱攻坚,积极调水、提水、引水,指导农民生产自救,帮助旱区人民渡过难关,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生活损失。

抗旱,是当务之急,但长期来看,抗旱不能止步于“抗”。虽然我们有应对各种旱涝灾害的基础,但从去年西南大旱到今年华南大旱,频发的旱灾提醒我们:抗旱形势出现新变化,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旱情背后暴露出的抗旱能力不足、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需要以新方式、新理念进行应对和预防。

水情在变。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强降水的概率在增大,干旱时间延长的概率也在增大。过去雨水丰沛的南方,两多两少问题日益突出:“有水地方少,缺水地方多”、“有水时候少、缺水时候多”。“水窝子”季节性缺水,已并非偶然。

江湖关系在变。过去“插到湖心、收到湖底”,大规模的围湖造田,结果“人进湖退”,水系萎缩,河道淤积,一些河流湖泊甚至丧失功能。以长江注入洞庭湖的藕池口为例,上世纪30年代能消减长江一半洪峰流量,现在却不足1/10,藕池河的水量也一年少过一年。

水与经济社会的关系也在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需求快速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然而,许多地方水资源开发过度、利用粗放,长此以往,水资源难以承载、水环境难以承受。

“雨季抗旱”、“湖区抗旱”,一些地方准备不足、方法不多,还是用“老办法”对待新问题。多年来主要是防汛,没想到汛期会出现严重干旱,因而缺乏应急预案、没有专业服务队伍,只能“头痛医头”,方式方法单一,显得束手无策。面对自然、社会和人的新情况,南方丰水区应重新认识自身水资源、水环境的变化,不能“雨丰而忘旱,临旱再掘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的水利发展战略定位,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但水利投入力度仍不够,保障水平仍偏低,面临“基础脆弱、欠账太多、全面吃紧”的严峻局面。这次旱灾再次警示我们,必须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这不仅关系地方经济长远发展,更是靠水吃饭、靠水生活的广大群众福祉所在。

雨总会有下的一天,这场旱灾终究会过去。然而,作为一个旱灾频发的国家,抗旱是一个长期而紧迫的任务。科学制定规划,完善抗旱体系,从单一抗旱转向全面抗旱,从被动抗旱向主动抗旱转变,未雨绸缪解决好水资源问题,才是治本之策。

高考改革要直面“时代课题”

又到一年高考时。

每年此时,高考总是媒体焦点。今年,种种高考新闻中,有两条颇具意味。一是高考全国平均录取率预计将达72.3%,比去年增加近4个百分点。另一条是在“自授文凭”的南方科技大学,45位自主招收的学生此前发出公开信表示要拒绝参加高考。

30多年前,高考平均录取率还不到10%,与那个年代相比,今天的考生真应感到欣慰和庆幸。超过七成的录取率,体现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成果,但如何保证高校生源质量,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则成为新的课题。

另一方面,思想观念日渐多元,对学历、文凭的看法也日渐多样。从北大清华的自主招生,到南科大的改革,高考体制外的选才探索,也有了强大的现实基础。同时,单一的考试方式问题渐多、积弊渐重,与时代对教育、对人才的要求有所脱节,高考制度出现“裂缝”,高校招生方式不断多元,个人成才途径不断丰富,也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高考录取率上升、南科大学生“拒考”,从正反两个方面,佐证着高考改革的必要。

虽然说高考自恢复之日起不曾停止改革的步伐,但时代在进步,教育在发展,社会和个人在需求、心理上的变化,远远快过高考改革的步伐。而高考不仅是高等教育的“入口”,更对基础教育起着导向作用,是教育改革的“风向标”和“指挥棒”。高考改革,必然要直面新的挑战、解决新的课题。

改变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高考,它不仅是为高校选拔人才,更寄托着无数学子和家长对未来的希望,是社会流动、个人上升一个必不可少的通道。

因此,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应是高考改革的基本前提。一段时间以来,高考作弊、高考移民、高考加分等等,引起广泛质疑和诟病。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上海、黑龙江等地取消或缩减加分项目、加分幅度,可谓必然选择,也体现着高考价值的重塑和回归。

一些人对为高考改革探路的高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还心存芥蒂,不愿认同。在他们看来,诚信体系尚未健全的社会,除高考分数外,很难保证其他评价方式的真实性、可靠性。“一考定终身,分数论英雄”的标准,相对仍较为客观和公正。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高考改革一定要等到社会诚信体系建立起来才进行吗?

事实上,高考改革已经无法再修修补补了。一方面,它需要紧跟时代步伐,以更大决心推进;另一方面,也需谨慎前行,避免各种有损于公平正义的情况发生。快与慢两方面,都承载着社会极大的期待和关切,而这或许正是高考改革的难点所在。

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说:“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高考,关系到孩子们的成长成才,不能观望、不能等待。而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深入研究、系统设计、科学决策,需要支持、理解、信任、宽容的社会环境,也需要抓住机遇、提高效率、科学而为。

对非法集资切莫“养痈成患”

日前,引起广泛关注的云南金座公司非法集资案在昆明开庭审理,两名主犯被判死缓。自2007年起的两年多时间里,该公司非法集资4.8亿多元。违法活动持续如此长的时间,让人不禁要问:有关部门为何不早预警、早查处?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仅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间,昆明公安机关就侦破35起此类案件,受害群众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达10亿多元。非法集资暗流汹涌,造成群众财产损失,扰乱市场秩序,更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大都有很强的欺骗性:所从事的“事业”往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公司“一把手”常常是当地能者名人,盈利模式“看上去很美”,对待客户“热情有加”„„这在客观上的确会让许多问题在最初被忽略。所以,我们看到的,常常是在资金链断裂、受害者欲哭无泪之后,才引起了“高度重视”,遗憾的是,患已酿成,众多投资者血汗钱打了水漂。

难道查处非法集资非要等到“资金链断裂”才行吗?其实,非法集资骗术并不高明。看看金座公司,这家从事农业产业的企业宣称有15%的集资年收益率、高达四成的员工提成,此等“高回报”本身就蕴含着泡沫。而如此“红火”的公司,4年只缴纳不足5万元税款;旗下的这基地那山庄,经查处多属子虚乌有;那些在各大媒体上的炒作噱头,压根儿经不住推敲查证。

由此可见,对非法集资不是没办法早预防、早打击,关键问题是:谁来尽早预警?查处的压力与动力何来?媒体报道,公安机关2008年已接到金座公司非法集资的举报,但直到一年多后,银监部门认定其确属非法,才正式立案调查。专家分析,相关部门反应迟缓,处理手法单一,也是受害者未能获得有力的预警、犯罪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针对非法集资,很多地方已建立了由银监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但因为目前权责还不够明晰,职责常有交叉错位,使得监管“真空”时有出现。比如,银监部门人力有限管不过来,工商部门管注册登记不管经营行为,公安部门没有判别非法集资的权限,而媒体则称对广告内容没义务做实质审查„„

要将非法集资扼杀在萌芽状态,只有明确有关部门各自的责任,强化问责机制,才能倒逼相关单位恪尽职守。一方面,需要意识到,联席会议的设置,是为了强化部门间的联动,而非责任分散“虚化”,甚至变成“九龙治水”。另一方面还必须看到,对一时难以断定的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机关还应向社会及早发出警示,这正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非法集资现象的成因十分复杂,上当受骗者也有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不是放松监管的理由。要做到防微杜渐而非“养痈成患”,当从明确监管职责、追究失职责任开始。

哈药“污染门”为何难关

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而“污染门”始终难关,这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废气排放超标,恶臭难闻;废水直排入河,河水变绿;废渣简单焚烧,倾倒在河沟边——媒体曝光的哈药集团旗下制药总厂的污染,让人触目惊心。

早在2009年8月,就有媒体曝光了哈药的污染问题。近两年来,媒体对哈药污染的追问一直没有停止。黑龙江多位政协委员也曾联名提案,并提交了“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的实际检测结果。当地人大多次将哈药制药总厂气味污染问题作为议案讨论。而据当地环保机构说法,自哈药制药总厂建设投产以来,附近居民关于其乱排放的投诉,从未中断过。

民众的追问,舆论的追问,人大政协的追问„„如此追问力度,为何竟关不上哈药的“污染门”?

媒体报道说,哈药2010年营业收入180亿元,5年上缴70亿元税金——顶着当地著名利税大户的光环,这是不是哈药的所谓“底气”?

这种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些利税大户,仗着对当地“贡献巨大”,既能创造财富,也能解决就业,就利用地方“不敢得罪”的心态,不把一些法律规定放眼里。而一些地方,明知企业有问题,但为了留住利税大户,面对举报质疑,或“睁只眼闭只眼”,或“捂盖子封口子”;本该发挥“猫捉老鼠”作用的环保部门乃至司法部门,也常常失语、失职、失守。

事实上,从河北元氏县化工厂长期排放有毒污水,到近期将被“全面严厉整治”的铅蓄电池行业,再次表明,很多污染事故、污染企业的背后,往往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宽容”有关。

再看哈药“污染门”。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公众因此有理由追问,当地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能否更积极地作为?工业布局不够合理,或许令哈药彻底解决排污问题增加了复杂性,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排污不止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而哈药没有因此付出相应代价,这种现象,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地方政府扶植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生活幸福。如果居民的住宅楼和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的烟囱比肩,社区的街道与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河道比邻,当企业一边发展壮大,一边污染河流、空气,破坏自然环境,危害民众健康,即使企业上缴再多利税,又能创造什么样的社会价值?眼里只有纳税大户盈亏却轻视群众呼声、牺牲环境资源,还能叫“科学发展”吗?

最新消息说,哈药总厂已承认存在污染,表示立即整改。希望这不是一种敷衍,不是重复两年前的一幕。因为,一次次未有结果的追问,只会让百姓伤心,让地方公信力受损„„

污染善后不能让企业“肇事逃逸”

企业事故引发水污染,治污投入会有多大?近日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上,给出了一个具体数字: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5年来,国家为此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吉林石化公司仅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并向吉林“捐赠”500万。

这是个落差巨大的不等式:一则,企业造成污染,却由国家埋单;二则,污染事故的善后,不但要处置污染河流、土壤,还需安置流域内企业、居民,成本巨大,国家投资有限,难以确保有效应对;三则,违法成本较低,不能成为镜鉴,应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实际上,类似的“刺眼”事件还有不少:2004年四川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损失3亿元,而肇事单位仅被罚100万元。去年紫金矿业污水渗漏,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虽创下纪录,但相比其造成的生态灾难,仍可谓九牛一毛。

这些事件,暴露出目前我国在环境污染事故防治、处置、善后中的法律短板和司法困境。

现有环保法律、法规偏软,弹性较大,对违法企业处罚额度过低,难以起到应有效果。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之前,其实施细则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虽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

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直接损失”的计算,同样有很大空间。

今年5月,《刑法修正案

(八)》开始实施。其中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出重大修订,降低了入罪“门槛”,扩大了刑事追究范围,加重刑事处罚力度。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能否像新修订的“危险驾驶罪”一样成为遏制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宝,同样需要面对理顺复杂的利益关系、监督和执法偏软的考验。

在一些国家,重大污染事故的赔偿,大多是天文数字。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肇事的英国石油公司除了被处以数十亿美元的罚款外,还被要求出资200亿美元建立赔偿基金。2007年,美国“特富龙”案中,杜邦公司被要求向当地民众提供高达3.43亿美元的经济赔偿。

不仅是违法成本过低,企业造成污染后环境损害修复、政府的环境监管责任、公民的环保义务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与时俱进地进一步明确和保障。《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5月开始实施,至今已经22年,不少条款需要完善。解决这一重要问题,让它成为能统领各个环境法的基本法,还需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的努力。

企业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于理于法都是无法推脱的义务,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无论如何,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的“善后”,不仅应是“自律”,更应是来自政府监管、法律法规的“他律”。

“权利思维”推动精神卫生立法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寓管理于服务,为精神障碍人群提供特殊关怀,精神卫生法有望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价值的理念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历经26年的酝酿讨论之后,这项与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

草案在立法宗旨、保护对象、诊断治疗、权利救济等方面,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特别是,总体思路体现了一种“权利思维”,不仅要求提高预防、治疗、康复水平,也强调加大救助力度,不歧视精神障碍,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仅对非自愿住院医疗

制度明确条件、严格程序,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社会他人,更特别强调,无需住院治疗的公民不能被强制收治„„这些思路,获得了公众普遍肯定。

一部属于“医学领域”的草案,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与近年来精神障碍问题屡屡升级为社会热点、成为社会管理新难点有关。

统计表明,我国精神疾病患者超过1亿人,其中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约3000万人,重症患者约1600万。重症患者中,因家庭贫穷无钱治疗、救治通道狭窄无处救治等各种原因,只有20%就医。大量流散社会的重症患者,无论从对社会的可能危害看还是患者自身的利益考虑,都是一种社会隐痛。

相对于“该收治的未被收治”的现实,一些地方则还存在“不该收治的乱收治”现象。精神病认定、鉴定机构主体的不够明确、收治程序的不够规范、司法救济的制度空白,造成一些执法困惑,也出现“精神病”成为某些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打击上访人员的口实,影响恶劣。

如此,精神卫生的立法“提速”,让人欣慰。它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精神病问题不仅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立法和管理部门正在探索新的管理理念,让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体现对权益的尊重、对权力的规范。

同样欣慰的是,征求意见刚刚开始,一些讨论正在专家、学者和公众层面热烈展开,不少内容也引起关注。比如能否赋予各级政府、医疗机构、相关监护人和社会组织更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在政府经费保障、精神疾患纳入工伤和医保等方面力度更大;在普遍关注的“强制收治”上,能否确立监护人意思主导和精神病人自身权利保障两大基本原则,能否赋予利害关系人可诉性救济权,避免那种让当事人一旦被疑为“精神病”,就得不到申诉、辩护甚至亲属探望等现象的发生„„不管意见最终能否被采纳,公众的热情与见解,本身也应该成为立法和管理的一种资源。

越来越多的事实提醒我们,把精神病特殊人群以及被裹挟进来的少数上访人员视为防范对象的思路,不可取。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寓管理于服务中,为精神障碍者提供特殊关怀。相信,在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合力之下,精神卫生法有望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价值的理念,促进社会的“心理和谐”。

高速时代别忘了“慢的权利”

尊重“慢的权利”,就是对民生需求的尊重,对普通百姓权利的尊重

备受关注的京沪高速铁路将于6月底正式运营。据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13日介绍,为照顾不同人的需求,京沪高铁将采用时速300公里和250公里两种速度等级混跑的列车开行模式。据悉,时速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票价要低于时速300公里动车组票价。

京沪高速铁路的开通,是中国铁路的又一次速度突破。去年12月3日,在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先导段上,新一代高速动车组以每小时486.1公里的时速,刷新世界纪录。完全有

能力实现高速运营的京沪高铁,这次有意识地放慢速度,首次在高铁运营中设置不同速度等级的列车。在崇尚高速的时代,这一故意“放慢”的举措,正是一种从社会效益出发的人性之举。

现代人并不掩藏对速度的追求,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想快。米兰·昆德拉有一本小说,名字就叫《慢》。书的开头写道:“慢的乐趣怎么失传了呢?啊,古时候闲逛的人到哪里去啦?民歌小调中的游手好闲的英雄,这些漫游各地磨坊,在露天过夜的流浪汉,都到哪儿去啦?”当然,高铁“放慢”,并不全是因为人们的这种诗意追求,更因为,在现代社会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条件、有能力快。高铁速度越快,成本就越高;成本越高,票价就越贵。尽管铁路部门完全有能力让火车跑得快些更快些,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支付得起高价票。进入高速时代的铁路,有意识地给那些“想慢一些”特别是“不得不慢一些”的乘客多提供一种选择的可能,这是一种对“慢的权利”的尊重。

据专家预测,与航空相比,因为价格和速度性价比更占优势,京沪高铁运营后将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不能否认,速度提升为高铁在运输市场展开竞争增加了砝码,直接关系到铁路部门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铁路部门而言,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亦不能忘记其担负的社会职责。开通高铁,不全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更是为民众的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大的便利。如果忘记了这个出发点,忽视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高铁速度再快也难以赢得百姓认可。

现代人已经进入了“高速时代”,“高速”又何止体现在高铁?邮寄信件,特快专递逐渐增多;开车出门,高速公路取代了省道、县道。出于对“快”的向往、“快”的利润诱惑,人们往往更重视“快”,越快的越精细,越快的服务越好。“快”固然需要很好的服务匹配,但“慢”也不能因此减弱应有的服务质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快”生活,总有人无法告别“慢”。尊重“慢的权利”,就是对民生需求的尊重。

昆德拉说,从哲学角度讲,人们“追求速度是为了尽快忘记”。但以现实言,追求高速度不应该忘记——忘记普通百姓的基本需求。因为,如果漠视了民生,只剩下速度又有什么意义?

流动时代唱好融合大戏

让不同人群和谐共处,携手融入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图景中,是今天社会管理需要破解的新课题

近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了本地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摩擦事件。虽然冲突已经过去,事情逐渐平息,但那“外来人员殴打当地人、当地人殴打不会讲本地话的外地人”的情景,仍深深刺痛了人们。

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巨潮沿着从农村到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的路径流动、激荡,给流入地注入巨大经济活力,给当地社会发展带来新气象。然而,当来自五湖四海、口音南腔北调的人们,闯入原来相对平静固定的生活画面时,缓解因城乡异俗、观念有别造成的冲突与矛盾,变得现实;当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为生存与利益产生矛盾时,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让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表达、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变得紧迫。

在社会流动加剧、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时代,如何使不同人群和谐共处,携手融入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成为社会管理的一道新课题。

社会现实让人喜忧参半。一方面,各种“新市民”政策在各地落地生长,外来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日益普遍。无论是江苏昆山以“一视同仁、人人共享”的发展理念获“联合国人居奖”,还是浙江杭州图书馆内农民工和拾荒者自在学习的身影,无不表明在包容性发展思维下,“社会融合”正在成为管理者们的自觉。

另一方面,外来人口的“进城”路远非坦途。户籍制度的门槛、用工制度的壁垒、利益呼声的沉没、讨薪历程的艰难、社会歧视的冷眼,有形无形地把“异乡人”推向城市生活的边缘地带,造成了“社会拒人、权利亏人、心理贬人、文化伤人”的“社会排斥”现象。

排斥造成隔阂,更给社会留下深深的裂痕。社会学家对此不无忧虑地指出,“各种社会排斥过程无不导致社会环境动荡,终而至于危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

在世界视野中,主要工业化国家也经历过这种社会治理进程。从普遍采取“关门政策”到有序开放、从全面排斥到促进融合,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现在也纷纷致力当好“裁判者”和“服务员”,协调好不同民族、不同来源地居民的利益,解决好不同诉求、不同文化的社群矛盾。这对我们不无启示和借鉴意义。

融合则和谐,排斥则俱伤。从这个意义看,中央提出“协调社会关系”,要求把“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并注重“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在南粤大地,一部名为《外来媳妇本地郎》的电视剧持续热播。这个汇聚不同人群,充满利益冲撞、文化冲突的故事,其实是大流动、大变革时代的一个生动缩影。尽管过程曲折,但总能在冲突与转化中实现交融,在泪与笑中展现人物命运的欢喜结局。我们的社会发展,会成为这样一部令人心动的“大戏”吗?这需要从社会管理者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协力创造和呈现。

“擦鞋救母”叩问社会救助“凹地”

只有当社会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广东孝子,南粤骄傲!”“你的孝心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是全国少年的好榜样。”“这样有责任心有孝心的孩子,可以影响和教育一大批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加油!”„„

连日来,河源13岁少年骆伟科为救病母徒步300公里到广州擦鞋筹款一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感动了无数人,收到的捐款已经超过30万元。目前,骆妈妈成功进行了脑肿瘤切除手术,而关于骆伟科和姐姐的读书问题,也有人表示愿做他们的“爱心妈妈”,资助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直到能够独立生活。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然而,当我们对13岁少年的道德充满礼赞时,当我们庆幸问题得到解决时,当我们为社会爱心温暖这对母子而感到欣慰时,更需要关注这样一个现实: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因“媒体关注”而解决问题的特困家庭。这些年来,从“暴走妈妈”到“跪行捐助”,不同困难个体困境的改善,往往是因媒体关注才变得幸运。“媒体报道—领导重视—社会行动—问题解决”,这样的模式固然有效,毕竟充满偶然。它折射的,其实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缺失。

换言之,媒体所能关注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冰山下,依然有更多类似现象:一些家庭因成员罹患重症,很可能就一夜返贫;高昂的医药费,常使刚刚脱贫的农村家庭悲痛欲绝;因为贫穷困顿而形成的超低抗风险能力,直接导致了一些家庭解体„„在面对这些遭遇时,如果仅仅依靠个体力量去抗衡,固然令人感动,却注定充满辛酸甚至酿成悲剧。

因此,对那些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的人群,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这样的社会救助,不仅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具体到少年“擦鞋救母”一事,如果社会救助制度能及时替骆妈妈分担其治病压力,13岁的少年就不用“擦鞋救母”,过早承担生活的压力,感受人生的无奈。

在改革开放行进到今天,当我们取得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成绩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更为迫切也更有条件。这不仅是因为,与过去相比我们有了更好的物质基础,还因为,及时填补我们社会救助中的“凹地”,是我们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

应该看到,社会救助需要调集各方资源,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但从根本上来说,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责任。对政府而言,要切实增强社会救助的主动性,让关爱尽可能体现在事前的“雪中送炭”,而不是媒体曝光后、领导过问了,才派人跟进。对社会而言,要看到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依靠社保和民政等专业部门,还要发动慈善互助机构等社会群团组织的力量。只有当社会救助真正有了制度保障,农村医疗保险得到尽快推进,重病医保制度获得建立完善,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个税调整,善听才有良法

如何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平衡各方利益,立法者对民意不仅需要倾听,还要善听

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汁原味”地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短短30多天时间里,收到来自82707位网民的意见237684条,另外还有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而意见大多集中在个税起征点高低、税率结构调整,以及起征点是否要实行地区化差异这几点上。其中,最为关注的“3000元起征点”,只有15%的网民表示赞同。

从意见梳理情况看,围绕上述焦点展开的讨论异常热烈,民间表达,专家观点,各个阶层的声音,各种利益诉求,颇有不同。

这不只是个税法修正案面临的难题。事实上,对任何一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或是政策、法规,都很难期望“众口一词”的局面。既然民意丰富多元,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复杂微妙,如何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平衡各方利益,不仅需要倾

听,还要善听——理性、客观地体察民意走向,从中发现、辨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共决策依据。

善听,意味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的23万多条意见,几乎百分百来自网民,不免让人有些担心:虽然互联网已成为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但8万网民的声音是否真能代表13亿人民的民意?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并能够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诉求,那些游离于网络之外的人群,立法者能否掌握或者如何了解他们的观点?他们在整个利益格局中占据着怎样的位置?

互联网时代,既要学会“借网倾听”,也应注意别遗漏了那些“网外声音”。在这方面,人大代表似乎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无论是立法还是政策咨询,人大代表可以更积极地到基层去认真听取民众的意见,为民代言。

其实,人大代表沉入社区,并不仅仅是倾听,他们还可以成为立法公开、决策公开的桥梁。公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是理解决策的前提,一部法律的诞生,需要经过调研、论证、纳入立法程序、出台草案、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多个程序,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人大代表和民众面对面沟通,让民众充分了解决策过程,了解公共政策需要兼顾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这将有利于立法者于千差万别的利益诉求中寻求平衡,也有利于社会各阶层民众理解这一平衡的结果。

一部法律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诉求,但是可以通过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利益补偿机制,来进行弥补和平衡,调整和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打造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公平正义。而要做到这一点,恐怕不能一蹴而就。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将继续审议,民意的倾听仍在进行。通过这一部法律的意见征集,不断探索民意上达的通路,不断完善民意倾听的机制,让民意信息有效地进入立法程序和政府决策咨询程序,将是个税法修正案的又一大贡献。

高校“抢生”不能走歪了路

那些忙着买信息抢生源的学校,更应反思自己的“内功修炼”

高考结束不久,在网上已经有人售卖2011年高考学生名单,其中北京考生7万名,个人信息售价千余元。山东也有部分学生的信息在网上被人打包出售。

考生信息的大面积流出和被非法贩卖,让人们对高考管理、监控体系的严密性心存忧虑。正如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负责人分析,多半因为“内部出了蛀虫”。毫无疑问,当前应紧急行动起来,尽快挖出“蛀虫”,筑牢制度防线,坚决捍卫高考不被腐败侵蚀,确保公正。

分析考生信息潜在购买者的组成,一个现象需要高度重视。从现实来看,除了以往的高考复读培训机构,以及各种以学生为对象的高端学习用品和保健品商家,还有一个重要群体——那些为招不到学生而发愁的大学,尤其是民办高校。

这反映出当前教育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因为人口自然变动以及高等教育投入收益恶化、低龄留学人数蹿高等带来的生源数量下降,正在为社会所关注。今年全国高考报名总数约933万人,比2008年减少了约120万人,很多省份都创了历史新低。生源下降,实力雄厚的名牌大学虽受影响较少,尚须使出提高奖学金、加大招生宣传等举措来吸引眼球;普通高校更是直接感受到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陡然转变,惶然不能适应。危机最甚的,当属那些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为了夺取生源,通过半明半暗的手段提早获取考生名单者有之,收买中学班主任或校长“推荐”学生者有之,聘用社会机构不惜虚假承诺或广告招徕生源者有之„„种种“拉客”、“倒卖”的生意手段,都已用上。

从这个角度打量“倒卖”事件,就会看到一个监督机制不太健全、风气有些混浊的教育产业,面对危机和办学环境急转,正在做出种种符合市场现状却不够健康的应对,是市场竞争的应急反应。但这样的反应却只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难以促使高校把功夫下在教育质量、教育服务的竞争上来。

那些忙着“不择手段”抢生源的高校,其实更应反思自己的“内功修炼”:专业设置是否与市场需求脱节?培养目标、课程教材、教育方法是否做到了与时俱进?“实践操作薄弱”甚至“教育内容空白化”等痼疾在何种程度上被克服?

许多改革和变化都是综合工程。教育管理部门在面对“生源下降”的变化时,需要未雨绸缪。一方面需要管好办学者,身正为范,遵章守纪,不要做倒卖学生信息牟利的“好生意”,切断非法的招生利益链;另一方面,更要清醒意识到,应当利用生源下降的自然契机,加快调整教育发展格局,加快教育改革试验,避免生源下降带来的“高校生存危机”,从而推进中国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和水平提高。

在这个意义上,高考生源减少,既是挑战、压力,更是契机、动力。

违规高尔夫击中多少“漏洞”

无论从保障法治严肃的立场讲,还是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看,高尔夫球场都不能“野蛮生长”

北京西南部永定河畔,有条“高尔夫走廊”,多家球场连片分布,最大占地约5000亩。北京只是一个缩影,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近600家高尔夫球场,但正规审批通过的仅有10家左右——而这,是在国家自2004年起不断对高尔夫球场建设下禁令的情况下发生的。

这么多高尔夫球场为何能如此野蛮生长?是谁给其颁发了“准生证”?

据记者调查,大量的高尔夫球场要么借体育公园、生态园和绿地项目建设之名通过了立项审批,要么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规避土地监管政策,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工建设。换言之,高尔夫球场建设的无序,既是绕过审批程序的结果,也是相关土地项目界定不明晰的产物。如果对高尔夫球场建设有明确的界定,对其报批建设工程有清楚的范式要求,对土地租用有严格的监管,那么多高尔夫球场还能“另辟蹊径”、还敢“暗度陈仓”吗?从这个角度说,高尔夫球场的“准生证”,未必来自某一方,而是由于政策的针对性和效率性还不够高,造成“借生证”泛滥。这也提醒相关部门:只有政策制定的细节愈加完善,政策落实被绕道而行的空间才会越小。

当然,无论巧立什么名目,偷换什么概念,高尔夫球场作为占地面积大、外观明显的大型建设项目,建成之后是藏不住的。即使绕得过事先审批,也绕不过事后监管。可为什么就能如此明目张胆大建快上?无非两个原因:其一,违规成本太低,即使事后有监管、有处罚,也足可用收益对冲。其二,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对高尔夫球场青睐有加,认为对抬高土地价格、吸引外来投资、提升品位形象、繁荣地方经济等益处多多,因此对违规建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叫停球场建设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打了折扣。

其实,各国之所以对建设高尔夫球场设定许多限制、颁布一些禁令,原因在于:高尔夫球场不仅占地过大,建在农村远郊有可能侵吞基本农田,建在城中有可能瓜分公共绿地,而且作为高耗水项目,会消耗大量水资源,甚至改变区域内的生态水文状况。由于球场里植被结构单一,养护草坪需要大量使用各类化学用品,渗漏到土壤中还可能带来生态污染——这笔公共利益的账,长久利益的账,远比眼前看得见的那些利益,要大得多、重要得多。

以市场角度看,高尔夫球场的“繁荣”是需求推动的结果。但这种需求绝不能通过无序的、与公共利益的争夺而获得满足。无论从保障法治严肃的立场讲,还是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说,高尔夫球场都不能只见“繁荣”不闻监管,让无序建设继续下去。以各种名义准备立项开工的球场,需要紧急叫停;已建成的,应予以盘点整治。既要通过政策追罚压住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冲动,也要让产权不明确的球场,向公众开放。

需要看到,禁令之下仍在野蛮生长的高尔夫球场,挥杆击中的,绝不仅是生态与环境,更有政策的严肃与政府的公信。

清理公路收费应催生“问责风暴”

斩断收费公路背后的利益链,并让那些违规的地方和部门受到应有惩罚,才能扫除“路障”

国家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第一天的经历便证明了“清理”之难。此前已被查处和曝光存有严重“超期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4个路桥收费站,依然没有任何改变,饱受诟病的“买路钱”一分不少地仍旧照收,其收费理由和依据则各不相同。

这张“首日收费清理答卷”让人着实尴尬。不仅伤害着群众的感情,消损着相关地方的公信力,同时也表明,收费公路问题背后的利益博弈,到了白热化程度。

不妨先来看看这些问题收费站拒不改正的表现。面对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对收费已25年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河南省交通厅是“拒绝回应”;对收费已经26年的济南黄河大桥,山东相关部门表示“正在调研,是否停止收费要等等再说”;对被讥为“收费常青树”的广东佛山三水大桥,佛山市拟通过修正收费年限来使之符合国家规定;对浙江台州椒江大桥,相关回应则是,“尽管建设大桥的贷款2009年已经还清,但不会减、停收费”,因为收费是为了建二桥。

“拒绝”、“推诿”、“敷衍”„„这样的回应姿态,既让人看到了问题收费站清理的难点所在,也表明地方保护主义之盛。为了地方利益,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公然不顾公共责任,不惜挑战法律法规。公路原本是公共产品,现在很多地方在利益驱动之下,把收费公路当作

摇钱树,根本不顾民意反对,也将上级相关制度举措随意虚置。而且,一些地方甚至试图通过种种行政手段,将不合理的收费行为纳入政策支持之下。这些情况,其实应该倒逼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卷起相关问责的风暴。

事实上,为确保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能正常推进,让那些损害公共运输速度与效率的问题收费站彻底“消失”,国家层面不仅明确赋予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多项职责,还宣布清理公路收费实行“既往不咎”的措施。后者的切割正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调动整治的相关责任主体。遗憾的是,“路障”看来比预期的更多更大。

这再次让人们看到那条横亘于公路收费灰色地带的利益链条。公路收费是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而一些贪婪之手伸得过长,甚至通过更改公路收费标准和还贷期限,把公路收费变成一种无休无止的牟利行为。在一些地方,行政权力的许可,执法的不力与不公,正是公路违法乱收费现象存在的重要根源。

看来,要使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真正见效,彻底根治顽疾,还必须加大对责任主体的行政与法律问责,斩断收费公路背后的利益链,并让那些违规的地方和部门受到应有惩罚。倘若搬不走这些“路障”,让问题收费站有了“保护伞”,不仅五部委的清理行动会大打折扣,更可能被违规者制造出更大的制度决口。

谁来为农村优秀生源“加分”

让弱势群体有通过教育改善个人乃至家庭命运的机会,是一个健康社会以积极方式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最好路径之一

高考结束,关于高招的议论热了起来。比如,自主招生仍在不断升温,北大发布了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方案。再如,关于各种高考加分政策的争议不绝于耳,折射出人们对教育公平的种种期待。

尽管目前的高考制度因其应试性过强、选拔标准过于单一屡遭诟病,奇怪的是,但凡出台关于保送、自主招生、特长生加分等高校招生改革方案,却总会受到质疑。这或许是因为,一方面,教育公平是社会最敏感的神经;另一方面,也确有些新规有着抢生源的醉翁之意。

生源大战的几近白热化,已“前移”到了高

二、高一。不过,细细分析这些举措,大部分的着眼点还是城市生源,甚至是一线城市的优秀生源。而农村生源却在越来越多的自主招生新政中,日益不利,甚至默默出局了。

不能否认,这些新规改变了高校招生只能走高考“独木桥”的历史,选拔标准更宽泛,改革成果也确实诱人。但更加注重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更被欣赏的理科、文学、艺术、语言、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使得高中期间积极参加和自主招生挂钩的各种学科大赛,显得相当重要。

要想在“特长”比拼中获胜,不开课外“小灶”、只凭学生个人努力,可能性很小。而农村学生,本来占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就极其稀缺,他们的父母,往往远在城里为孩子的学费打拼,基本的生活照顾都很难做到,更遑论请名师家教、上高价辅导班。于是,相对来说很难培育出“特长”的农村学生,就只剩硬拼一条路。而目前高校招生特别是名校招生,从“裸考”生中录取的比例越来越低,无疑加剧了农村生源在高校中逐年下降的趋势。

普及义务教育,让城乡孩子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并且让弱势群体有通过教育改善个人乃至家庭命运的机会,这是以积极方式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最好路径之一。如果这一路径被“堰塞”了,会让农村学生和他们的家长觉得,很难看到改变命运、重振人生的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说,关注弱势群体,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

其实中国农村卧虎藏龙,是最为庞大却尚未得到充分开发的一座人才宝库。高招时将眼光更多地投向农村生源,受惠的不仅仅是农村学生。毕竟,多元文化的融合,既能促进社会和谐,也有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君不见,当年从高校中走出的多少农村孩子,如今都已成为社会各界栋梁!

那么,谁来争抢农村优秀生源呢?在自主招生改革中,能不能出台专属农村生源的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际上一些高校的招生方式,对贫寒家庭的学生、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学生、家庭残缺的学生,给予更大的录取优惠。

希望各高校,特别是名校,在争抢生源大战中,更具社会责任感,更着眼于学生潜能,将招生目标更多地锁定在农村、锁定在辽阔的田野„„

“奶业标准”呼唤消费者声音

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体验,是衡量奶业是否达标的根本标准

奶业标准的口水战,正从乳制品行业内部转向全民大激辩。有人炮轰去年出台的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夜之间倒退25年,是“最低最差”的标准;有人认为提高标准、倒逼质量提升的想法虽好,但脱离实际,可能导致乳业重创,损害奶农利益。究竟是舍弃奶农、抬高标准?还是舍弃消费者、降低标准?双方各执一词,难分高下。

其实,关于奶业标准的争论已不是第一次。奶业国标去年出台时,已经被指责受到奶业巨头的挟制,是一次行业的整体倒退。这次的标准高低之争,让公众从一个新角度对食品安全进行了深层认识。

标准是什么?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是经协商一致制定、由公认机构批准使用的规范,其最大特征是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标准必须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尽可能吸收各方面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奶业标准涉及消毒方法、营养成分、细菌数量等专业问题,固然需要专业团队起草,可是回顾标准制定的过程,始终很神秘。2009年,伊利、蒙牛起草三大乳业强制性国标,20多个省份乳协、20多家乳品企业汇集重庆紧急磋商对策。因为在大多数企业看来,两家大型乳企起草的内容大多偏向自己生产的常温奶,而对其他奶品设置了诸多限制。牛奶行业内部的协商尚如此困难,众多奶农、销售者、消费者的利益恐怕很难在标准中体现。

行业协会有丰富的专业知识,龙头企业有更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本该起草更高、更安全的标准,让消费者放心。可这次标准引来更多质疑,这让食品安全这一本就敏感的社会神经更显脆弱。难怪人们怀疑,个别企业受自身利益的驱使,拿标准当“大棒”,打击竞争对手;难怪人们愤慨,迁就企业的低国标,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健康权益,背离了标准的本质要求。

其实,不仅仅在奶业,在许多行业,拥有专业话语权的既得利益者,随意设置门槛,拒绝公众和其他行业人士进入,而只在小范围内进行利益博弈。前不久,笔者参加一个食品企业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肉丸行业标准即将揭开面纱,肉丸含肉量从10%提高到45%以上;丸子的含肉量低于45%,就不能叫肉丸。提高含肉量的消息令人振奋,可反过来看,这个标准的成形,仍然是行业内部的事,并没有更多听取和吸纳公众的意见。

任何一项行业标准的出台,应当是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三方合作的结果,这期间,固然离不开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的参与,但绝不能忽视消费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体验,是衡量奶业是否达标的根本标准。

该给“谁的西湖”怎样的答案

杭州政府的“六不”承诺,让我们看到一座城市的文化主张,看到了文化遗产惠及大众的理念

苏小小的西湖,白娘子的西湖,白居易的西湖,林和靖的西湖„„如今,早已闻名遐迩的西湖,又正式成为“世界的西湖”——成功地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与我国此前拥有的40处世界遗产相比,西湖该是很特别的一处。它是比较少的文化景观与城市生活“零距离接触”的类型,而就在它申遗成功后的当天,杭州市政府立即承诺,将坚持“六个不变”——“还湖于民”的目标不改变、门票不涨价、博物馆继续免费开放、土地不出让、文物不破坏、公共资源不占用。这样的表态,无论在国内还是世界上,都较为少见。

在日益升温的“申遗热”中,我们看到不少申遗前如何“竭尽全力”耗巨资、成功后如何借名商业开发的案例,或是门票应声而涨,或是以保护之名只对专家开放,让人对“申遗”又盼又怕。当西湖以一种“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心态,坚持自己的“还湖于民”目标,坚持免费开放的文化思路,并因找到了一种让文化景观优美而生动地存活于城市生活中的智慧与结果,赢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赞赏,这种“成功”,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申遗”。而进入“遗产时代”的“六不”承诺,则让我们看到一座城市的文化主张,看到了文化遗产惠及大众的管理思路。

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首先是公共的遗产,都应惠及于民。何况,收费、涨价、开发,并不能让景区变成想象中的“摇钱树”。作为地方旅游资源核心的世界遗产,如果因涨价而折损竞争力,只会损害到整个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西湖免费开放,可为例证。2002年开始,西湖成为中国唯一不收门票的5A级景区,日

常维护、清卫保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每年增加过亿元。但来杭州的游客几年之内已经翻番,旅游收入更是增加了180%。在这一思路之下,从拆除高墙深院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保护也得到加强。

保护、开发、公益,一直是文化遗产难以理顺的一组关系。如果没有正确认识,难以处理好这些关系,最终会陷入恶性循环。世遗大会上,丽江、布达拉宫等世界遗产,都曾因过度的商业开发而受到质疑。而为吸引更多游客而大肆营建不伦不类的人造景观,打造毫无特色的酒吧街、商业街,破坏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更无异于饮鸩止渴。因此,“杭州承诺”尤显可贵。

兑现还需时间检验。世遗委员会要求“缓解城市发展以及游客激增对西湖造成的压力”。西湖必将因“入遗”而游客激增,而“限客”难免会被认为是对一些人权益的剥夺。在解决好了保护与开发、开发与公益的关系后,保护与公益的矛盾,也还需要破题。

即使从年过半百的白居易与西湖邂逅的公元822年算起,这个东方名湖也已存在了千年之久。让千年名湖在更长的日子里保持青春,现在仅仅是开始。更希望,西湖背后的“杭州承诺”,能给更多景区及城市一个启发。

保障房要尽快突破建设瓶颈

解决资金短缺,确保承诺兑现,当务之急是既要放开融资平台“护航”,也要发动社会力量“驰援”

开工建设1000万套,这样的计划,让2011年成为我国有史以来保障房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到5月底,开工已达340万套。虽然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但相比去年同期,开工率已提高不少。

保障房建设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一方面,保障房建设能在较短时间内分流商品房需求,减弱房价不合理上涨的动力,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对巩固楼市调控的效果意义重大。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可以带动钢铁、水泥、电力等数十个相关产业发展,刺激居民消费需求,对于保证经济的合理增长,减少经济转型成本也相当重要。

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视之为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一些地方政府也列之于干部考核的“必须选项”。作为保障房建设的主导力量,各级政府部门责任意识的提升、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保证。

规模前所未有、力度前所未有,挑战也同样前所未有。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资在1.3万亿元左右,中央财政投入的是1030亿元。据报道,深圳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达百亿元;上海、江苏、湖南等地试点出售保障房“部分产权”„„在迎来第三季度“开工潮”的同时,保障房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因资金短缺带来的“建设瓶颈”。

解决资金问题,政府不可或缺。在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资金支持力度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同样需要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房建设。日前,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放开融资平台,允许地方融资平台为保障房建设“护航”。这或许是今年保障房建设11月底前全面开工的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而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意志与市场运行规律的协调,

同样至关重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数据显示,房地产企业百强有七成缺席保障房建设。这也从反面启示,保障房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体制内需要加大社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体制外通过税费减免等政策安排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房产权共有、先租后售、以资金投入换取商品房建设地块优先权等正在试行的办法,也应加快总结梳理,明确政策预期。

实际上,不仅是资金筹集,保障房建设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可谓保障房工程的“生命线”,及时公布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质量监管情况、分配方案,让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仅可以增加保障房建设的公信力,也是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创造透明、公正的市场条件。

保障房建设快马加鞭,催动保障房题材股票飘红。或许,这不仅是投资市场的“政策敏感”,也传达出社会各界对保障房建设的良好预期。在某种程度上,保障房的建设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只有拓宽渠道、创新机制,解决保障房建设的种种问题,才能“让政策阳光温暖更多住房困难群众”。

聆听“最牛校长”的遗训

请所有地方,都听听“最牛校长”的遗训,用“认真负责”审视一遍校园安全,可好?

四川绵阳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突因脑溢血辞世,引发哀思如潮。这样一个偏远乡镇的中学校长,本来默默无闻,却因3年前的汶川大地震中,在他的羽翼下,在他锲而不舍的校舍加固以及安全警示教育和演练之后,2200名学生无一伤亡,获得“史上最牛校长”的美誉。他的远行,让人们惊恸。

正如一位网友哀悼中所言:“校长”在此不是职务,是个值得所有人为您鞠一躬的尊称。

据报道,叶校长走得匆匆,没有留下遗言。学生说,“在校园很少看到叶校长有笑容,满脸都是焦急”,“他才50多岁,看上去却比我爷爷还苍老”。那么,让他殚精竭虑、耗尽心血的是什么?

叶校长曾自述:我的职责就是教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熟悉他的人说,对校园安全他极为固执——“学生的安全”,是他拼尽短暂的50多年生命,向着中国喊出的最沉重、最响亮、最珍贵的一句话。

在中国,他也最有资格说这句话。灾难之前,他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固校舍,定期组织学生进行防灾、逃生演习,最终让师生在灾难中以1分36秒奇迹般悉数逃生;震后,备受关注的桑枣中学重建资金颇为宽裕,但他三次否定“豪华校舍”,而改用更安全、更朴素的方案„„

这一切,即使不做,也没人会责怪。只要他保住“升学率全县第一”的业绩,完全可以高枕无忧,备受尊敬。叶校长的可贵,恰在此凸现。没有人硬性要求,他却坚持自我要求,自觉地把2200多个11到15岁孩子鲜活的生命、把这份重逾泰山的责任,扛在自己的肩头。

于是,在一片山河破碎的悲痛之中,他赢得了局部的完胜。

我宁愿不把叶校长的“完胜”看成难以做到的“奇迹”。事实上,这正如叶校长自评一生所用的“认真负责”四字般朴实无华。他防患未然的所作所为,未必需要更大投入。如果有更严密的安全保障制度、更严苛的校舍建设安全标准、更严厉的校园安全事故追惩机制,叶校长所做到的,也许任何学校都可以做到。

可惜的是,校园安全往往是喊得响、做得少的软肋。当然,在校园安全尚未在制度上得到保障的时候,将板子打到校长身上,的确也有不公。

因此,叶校长此生的最大意义,不仅仅在于黄金般的“1分36秒”,更在于他用这“1分36秒”昭告中国,只要“认真负责”,灾难面前,校园安全也可以固若金汤;只要“认真负责”,学校可以成为“最安全的地方”;只要“认真负责”,局部也有可能做到“万无一失”。

所幸,大地震之后的3年,灾区重建学校抗震标准都大幅提升,校舍建设所用钢筋,密得连蝴蝶也飞不过去。但其他地区的校园,是否也都成为最安全的地方了呢?请所有的地方官员、所有的中小学校长,都用叶志平校长“认真负责”的目光审视一遍,可好?

社会管理创新 离不开“虚拟社会”管理创新

面对公众通过微博介入公共事务、表达个人观点的“不可逆转现象”,社会管理者的媒介素养尤显重要

如果把2009年算成“微博元年”,不到3年,微博这个网络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舆论的重要集散地。近日,从江苏溧阳某局长“微博开房”到“郭美美事件”,再到四川会理县领导“悬浮照”,诸多热点事件在微博上酝酿、发酵。以“郭美美事件”为例,无数“微友”参与爆料,相关发言就有64万余条。

这既让人看到微博的巨大力量,也让社会管理者看到,网络与现实,无论是舆论场还是社会管理,都在打通交织,成为一体。“开房局长”自以为微博调情不会为人所知,却在网民围观中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而“悬浮照”曝光后,当地政府通过微博及时道歉,避免了又一起“虎照**”。

当前,仅新浪微博用户就已突破1.4亿。微博风生水起,客观上推动了地方政府和领导

干部公共沟通和舆情应对能力的提升。从陌生、茫然,到积极研究、利用,微博问政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的执政实践。近日,广东、浙江等地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微博的学习和研讨,南京规定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要进行微博发布,都是可喜的探索和尝试。

但根据复旦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到今年3月,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仅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仅720个。巨大反差反映出一些社会管理者对这片舆论阵地的陌生。

尽管一些领导干部还不能适应微博时代的舆论新格局,但公众通过微博介入公共事务、表达个人观点,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现象。涉及到政府决策、公共管理、领导言行的话题,往往能迅速成为热点。

实际上,微博上大多数人的“围观”或参与,归根到底还是出于关注地方政府工作的善意,出于帮助地方政府改进不足的诚意。正是这样的善意和诚意,使微博可以成为一个回应关切的最好平台。如果扬长避短、因势利导地做好舆论沟通和引导,积极通过微博平台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及早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完全可以构建一个广泛参与、有序互动的微博舆论新环境,使微博成为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官民关系的“润滑剂”。

从论坛到微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之下,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能力都已极大提升。在微博屡现谣言之后,“谣言粉碎机”、“辟谣联盟”之类反谣言专区的出现,体现微博的成熟,也折射公众网络参与水平的提升。然而,类似侵犯隐私、情绪偏激、造谣传谣的问题,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管理者更该以“善待、善用、善管”的原则,提高媒介素养,重视微博舆论场,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虚拟社会”管理创新,越早认识到这一点,工作就会越主动。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6月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6月9日6月19日)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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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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