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防行政审批改革 下放三级、未定级资质审批权
发布日期:2012-09-13来源: 安防世界网编辑:MK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下称:《目录》),根据《目录》规定,省政府决定取消原由省公安厅负责的“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资格证总量审批”;下放实施原由省公安厅负责的“三级、未定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资格证核发”;下放实施原由省公安厅负责的“200万-500万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这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从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下称:省技防办)获悉,从2012年7月11日起,已经取消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资格证总量控制,凡是符合申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条件的单位,各地技防办均应受理和按规定审批。
同时,省技防办研究决定,“三级、未定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资格证核发”和“200万-500万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事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技防办和顺德区公安局技防办负责实施。
为确保此次技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省技防办已就有关事项下发通知,详情可登陆平安南粤网或广东安防协会官方网站安防世界网查阅。
关于取消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资格证总量审批的通知
关于下放实施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未定级)核发事项的通知
关于下放实施200万-500万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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