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经营权申请程序及材料
进出口经营权申请全过程及材料
背景: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于2004年全面开放进出口经营资格。全面开放进出口经营资格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后,可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一: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
(一)程序
1: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途径:1)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http://)。
2)申请人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
2: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备案登记材料。
4:备案登记机关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天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同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
5: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天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材料
1:按要求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核发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核发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办理海关登记注册
(一)程序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交所需的文件材料。
3: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凭以办理报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5: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手续,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交)。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8: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出口退税登记(备案)
(一)程序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于取得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认定。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应自取的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二)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4: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
7:《出口企业退税认定表》一式两份。
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一)程序
1:出口企业去的经营权。
2: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3: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4:向外汇局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
5:外汇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出口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企业电子档案信息。
(二)材料
1: 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出口报检登记
(一)程序
1:自理报检单位向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并提交所需相关资料。2: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的申请,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备真实的,检验检疫机构予以及时备案登记。
4: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存在文字上的问题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当场更正。
5:对予以备案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告知申请单位备案登记号,并颁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6:自理报检单位依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需到异地报检的,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
(二)材料
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