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工作流程
一、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流程
(1)各经营部门业务员获取客户的广告投放信息;
(2)业务员与各户进行初步接洽;
(3)业务员向各经营部门主任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洽谈申请,经营部门主任记录备案并
提出接洽要求:高于一定投放量或低于一定折率的合同,经办业务员填制《广告合同会办单》,
其他合同直接进入程序(6)执行;
(4)凡医疗和保健品广告,无论折率高低,全年大合同都必须填写《广告业务会办单》,
并由此进入本台规定的广告投放操作程序,部门主任在签发《广告业务会办单》时,要同时
对广告发布批大和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经管办在确认同意签约前要向分管台长汇报,并备案
有关广告发布的批文(广播、南通周刊日常广告投放和内容审核由其主要负责人把握
确认)。
(5)经营部门主任、经管办主任在《广告合同会办单》上签署意见并报分管台长批准,
必要时由台长或分管台长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6)经营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员分别在合同上签字;
(7)经管办审核确认、盖章生效。(广播和南通周刊广告在规定正常范围以上折率由经管
办授权盖章生效);
(8)经管办将合同交客户盖章确认;
(9)经管办按以下要求处理合同:各类合同均一式三份:一份留经管办备案(同时进入编排
与播出或刊登程序),一份交财务部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一份交广告客户。有《广告合同
会办单》和《广告经营实物冲抵申请单》的,一律将原件附合同后备案。
二、电视广告投放管理流程细则(另附)
三、电视广告编排与播出工作流程
经管办广告串编人员按频道分别对合同(或订单)进行电脑登录,同时手工记入台帐以作
备份;
(1)串编人员在《广告发播计划与实施记录表》上分别按频道和播出时段登记合同(或订
单)的有关内容;
(2)串编人员电脑编排并打印各频道日播出单,同时与各频道发播计划进行相互核对;
(3)串带人员按主任签发的制作工作单进行简单字幕制作,包括压字、打字、配音等,
并将广告带按类型登记并汇编在分类汇编带上予以保存;
(4)串带人员根据每日播出单上的有关记录,将广告采集到广告工作站内;
(5)串带人员根据每日播出单的要求,串编各频道每日、每时段广告,并按实记录各时
段广告实际播出时间;
(6)串带人员将各时段广告打包并送播。
四、广播广告投放管理流程
1、根据2013年广告刊例价,广播申心所属五个频率广告操作价最低折率标准:新闻频
率不低于3折;财经频率不低于2.5折;交通频率不低于4折;音乐频率不低于4折;生活频率不
低于2.5折。
2、如遇到老客户续约、客户单笔投放超十万元等特殊情况,实际执行价格低于上述最
低折率但高于广告准入价的,须由相关责任人经频率总监、广播监管主任办理会办手续,报
广播中心主任审批;若实际执行价格低于广告准入价,须经频率总监、广播监管主任办理会
办手续,广播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台经管办主任审核确认后报台长室批准。
五、南通周刊广告投放管理流程
1.根据2013年广告刊例,一般零散客户,刊例价七折。
2.通常情况下,业务经办人以一般折扣标准对外报价成交,具有以下条件,经批准,
可享受最低优惠:
(1)老品牌大客户按照现行刊例价参照以往折扣标准执行,力争总量有所提升。
(2)形象优秀的新品根据投放总量的实际情况,可享受优惠条件。
(3)根据行业需求,推出特刊的,可享受优惠条件。
3.最低优惠体系:旅游:年投放一个整版,15000 元/整版。年投放二个整版,14000 元
/整版。年投放三个整版,13000 元/整版。药品: 不低于8000 元/整版。医疗:不低于8000 元
/整版。家电:不低于8000元/整版。家装:不低于12000 元/整版。汽车:·不低于15000 元/
整版。招生;不低于12000元/整版。美食:不低于8000 元/整版。商场:不低于30000 元/整
版。房产:不低于30000 元/整版。金融:不低于40000元/整版。
广告公司一般返点标准,按照市场成交价,返点不超过 20%。折率为等于或高于最低
优惠的合同,由广告部主任签发。
如遇到老客户续约、客户单笔投放超过十五万元、客户新年度投放量比旧年度增长百分
之一百及以上、客户平面媒体排他投放等特殊情况,实际执行价格低于最低优惠价的,须由
相关广告部副主任办理呈批件,经广告部主任会办后,由总编签发,台经管办审核确认后报
台长室。
六、核帐与清帐工作流程
1.核帐人员按照广告合同及订单的实际执行动态,按实建立详细台帐,具体包括应到
帐日期、已到帐日期、已到帐款、欠款等内容;
2.核帐人员根据财务部提供的书面到帐清单,对每笔到帐按合同及订单号进行核对。
确认无误后,在台帐及电脑中对每笔到帐按到帐日期、到帐金额等各项进行登记及清帐;
3.核帐人员在财务部提供的到帐请单上注明核对情况,每周与财务部收入会计进行一
次对帐;
4.核帐人员依据台帐记录,将广告合同近期应到帐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广告中心,包
括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已到帐款、欠款及其应到日期等内容;
5.各经营部门业务员依据经管办的到帐通报组织催款和清账;
6.核帐人员向台长室、经营部门随时提供:己到帐单、欠帐单、每月到帐单以及到帐进
度表等资料。
七、实物抵充广告办理流程
1.业务员在洽谈签订有关合同的同时,\"会同办公室有关人员共同填制《广告经营实物
充抵审批单》;如系\"广告冲抵实物\"的,有关部门还须事先就具体事项向台长室书面专题报
告并得到同意;
2.业务员经经营部门主任、办公室主任、经管办主任审批后,报台长室签字批准,并
将《广告经营实物充抵审批单》复印一式三份送达有关部室:原件作为广告合同的一个组成
部分,附广告合同后存经管办以备核查;复印件之一送办公室,所列物品纳入资产管理范围;
复印件之一送办公室,所列物品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复印件之二存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纳
入财务核算渠道。
3.广告中心和经管办共同对发生实物冲抵的广告合同负责,确保提高合同质量、认真
履行合同条款、按期清收广告费、配合财务部和办公室进行广告合同对帐、财务核算与清产
核资;
4.财务部依据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实物冲抵后的广告合同对帐、财务核算、
固定资产核算负责,督促、配合办公室定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5.办公室做好物品验收入库;借用领取、报损报废以及其他形式消费的统一管理工作,
建立专门台帐,定期进行清产核资,确保各项手续准确完备;合同、资金、财物三项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