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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1 19:24: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举办美术学专业(书法艺术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

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

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

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

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书法艺术方向:为文化行政部门及教育、出版、传媒等部门,培养具备书法艺术专门知识和从事书法创作能力,掌握书法艺术发展的动态、趋势和特点,具有较宽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和书

法艺术高级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咨询报名,额满为止。报名地点: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北大燕园资源大厦5层506室);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

2、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6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

3、报名人员可到下列网址查询报名情况:

http://www.daodoc.com; http://shufa.pku.edu.cn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⑤报名资格审查表。⑥同一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注意: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请报名人员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

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考试方式:每位报名考生提交一篇字数在3000字的论文,论文内容须与书法艺术相关,题目自拟;同时提交两幅书法作品的照片(一幅为临帖作品,一幅为创作作品,不必装裱,大小尺幅不限,照片尺

寸不小于6寸)

2、考核时间:考生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考试论文和书法作品,即论文必须和报名表同时交(寄)到报名处。

3、我院将对拟录取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书法作品原件),以提交的书法作品为主要成绩、且参考论文,同时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

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书法艺术方向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美学与艺术学专题(中西文艺美学)

书法美学

3学分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传统思想与中国书法) 3学分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书法与文化) 3学

书法艺术专题(中国书法文化思想发展史) 3学分

中国美术史专题

3学分

当代文化艺术专题

3学分 艺术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文字学与书画鉴定) 3学分 比较艺术研究(发现东方与书法文化输出) 3学分

教学实习(书法创作与实践)

3学分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或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学期集中2-3周,讲授3-4门专业课。每学期有一定时间安排书法创作指导(集中培训),结业时将安排一段时间的书法创作集训。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3、开学时间为2012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或一年半)。

2、学费为3万元,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3、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北大有宾馆可以提前预订。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

请硕士学位规定办理。

2、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同时提出申请,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

定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10-58876330,010-6274501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5层506室,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www.daodoc.com;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电话:010-588763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资源大厦506室,邮编:100080,主页地址http://shufa.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51354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房间 ,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xx/kcbzs/

3、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电话:62751361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二层2207房间 ,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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