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及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教育培养学生不吸烟,同时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为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果园小学控烟工作制度。
一、违反学校控烟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不能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
二、教职工在校内吸烟,第一次罚款2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第二次罚款5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三、吸烟的学生,对于违反的学生,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同时该班在月班级评比中扣除相应分数,并与班主任考核及奖金挂钩。
四、“三好学生”等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学校各处室、办公室内严禁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若有人员违反规定吸烟者,应接受教育与处理。
六、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
七、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则按相关要求扣除当月奖金。
“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这是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提出的“无烟日”口号,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号召,果园学校积极创建无烟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六条措施:
一是学校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
二是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真正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三是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吸二手烟等控烟知识和技能纳入师生健康教育课程计划。
四是积极开展“拒吸第一支烟,争做新一代青少年”签名活动,与全体师生签订控烟责任书。
五是制定控烟奖惩办法和考评记录,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师生进行适当奖励,评选出“戒烟榜样”“控烟工作积极分子”等。
六是加强控烟监督检查,设学校控烟巡查员,对吸烟者能够进行劝阻。
召陵区老窝镇果园小学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