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为加强学生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展现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我院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整洁、大方、得体,符合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具体要求
(一)发型要求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反映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发、不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触领,不留怪发型。
2.女生发型:前额刘海不过眉,不得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
(二)服装要求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女生不得穿露背装、露脐上装、超短裤、超短裙和半透明装,不穿过分暴露衣着。上课和参加大型集会活动统一着校服。
(三)配饰要求
1.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2.不得佩戴耳环、戒指、手镯、手链、脚链等饰物。
3.不纹身、不刻字。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
《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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