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条件 申请资料 办理程序 办理部门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规划)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规划)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
4、(规划)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文件并填写《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 (集体土地建设提供土地协议、集体土地两级证明)。
4、数字化地形图(航测图)、现状环境照片(粘到A4白纸上)、初步规划方案图。
5、有关部门下达批准、核准、备案的文件。
6、环保部门意见(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7、“招、拍、挂”中标相关文件(“招、拍、挂项目”)。
8、与相关单位的协议(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
9、房屋安全鉴定(旧区改造涉及拆除房屋的建设项目)。
10、房产部门意见(自有生活区建设住宅项目)。
11、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开发资质证书。
12、涉外、宗教等特殊项目应提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手续。
13、原有房屋接层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技术鉴定,住宅接层应提供住户协议书。 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1日)→分局会议议定转经办人(2日)→经办人踏察现场并提出意见(3日)→分局会议审定(分局权限项目)(2日)→市局会议审定(市局权限项目)→打印许可证并发放(1日) 规划分局 9个工作日 不收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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